现年六十一岁的陈继环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陈继环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八年春天,我有幸走入大法修炼。得法前我有心脏病、腰腿疼病,左腿胯关节炎、手术后不能走远路,不能干重活,生活不能自理,得法修炼后,这些病都好了,农村的重活轻活家务活都能干;家人和我无限的感谢大法和师父。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绑架后,在依兰县驻京办事处非法拘禁九天。五月十三日被遣返回依兰县非法拘留在依兰县第二看守所二十二天。第一天晚上没铺盖在光板床上冻了一宿。依兰县公安局警察勒索两千元做接我回依兰的旅差费,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勒索两千元保金,220元饭费后才放我回家。到家后,道台桥派出所所长王殿武、李玉文、朱庆军、还有“六一零办公室”的人,经常到我家没完没了的骚扰、抄家,一进屋就到处乱翻一通,使我和家人整天担惊害怕提心吊胆过日子。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多钟,依兰县刑侦科和道台桥镇派出所所长王殿武、李玉文、朱庆军等人,带着十多台警车黑压压的一大片警察把我家四面围住,当时我没在家,房门锁着,警察管我要钥匙,我不给他们就要撬门砸窗户玻璃,我被逼的只好把钥匙给了他们。他们绑架了我,然后进到屋乱翻,象土匪一样抢去所有的大法书、师父法像,把我推上警车绑架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一百天,后判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把我押送到万家劳教所,到万家劳教所就强行“转化”。我拒绝“转化”,遭“上大挂”酷刑——手铐上系着一条绳子搭到窗户铁栅栏的横梁上,一姓姚的狱警把我两只手用手铐反扣在背后,一拽绳就把我吊起来,两脚离地面一尺多高悬空着,然后一边暴打一边用电棍电我的脖子和手,打得我晕头转向,满脸发青,疼痛难忍,手铐勒到骨头,至今我两手脖周围还留下一道道伤痕。刑事犯还看着我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还逼我蹲在三十公分地面的瓷砖上。因我左腿动过手术留下的后遗症蹲不住,经常遭到连踢带踹的毒打和暴行……
二零零四年底,我冤刑期满,依兰县“六一零”人员李某到万家劳教所门外,勒索了我儿子两百元钱后才让我回家。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我和哥哥陈继忠去本镇富民村发真相资料,遭村民刘阳恶告,被道台桥派出所所长王旭东、姜俊等人绑架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依兰县法院对我们进行非法庭审,律师冲破威胁顶着压力和阻碍,为我们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把检察院公诉人宁岩指控的罪名和出示的所谓证据驳回。但是,依兰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串通一气,对我非法判刑四年,哥哥陈继忠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在女子监狱,我每天被逼坐小凳,从早五点半坐到晚九点半,一动不许动。为了抵制迫害,我高喊“法轮大法好”,贪污犯崔湘(七台河勃利县人,因贪污七千万轰动全国)在狱警教唆下对我进行残酷折磨,她狠狠地打了我六个耳光,然后用胶带把我的嘴封上,又恶狠狠的踹了我两脚,最后用束缚带把我捆绑在床上四天四夜。我绝食抗议,才把我放了。
除了对我肉体上的迫害外,黑龙江女监还对我进行迫害,崔湘强迫我看诬蔑法轮大法的录像,我告诉崔湘“这是假的”,崔湘就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一次,我喊“法轮大法好”,被关到四监区迫害,不让上厕所,不让和别的法轮功学员说话,不让上饭堂吃饭,不让去超市买日用品。就这样我一直被迫害到冤刑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