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好人 法官怕律师 狂躁叫停

更新: 2016年09月25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九时,肥乡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武海明非法开庭。过程中,法官柳延峰听不得律师句句是理的无罪辩护,敲锤阻止、打断律师的发言。即便这样,律师仍陈词一个小时: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当事人武海明无罪。

武海明是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因办出国护照被绑架的。武海明被构陷案,肥乡县检察院曾两次退回公安。肥乡县公安局曾多方搜集材料,但无果,无奈,只能将武海明释放。

正当国保已告诉家人三、两天就要将武海明放回家时,肥乡县委书记殷立君,不顾自己的身份和颜面,阻止放人,干预司法。在殷立君的唆使下,案子快速起诉到肥乡法院,才有了此次非法庭审。

法庭上,武海明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就是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完全没有罪,是肥乡警察在捏造事实,诬陷好人。面对非法指控,武海明数次质问公诉人自己破坏中国哪一条法律的实施?

开庭近三个小时,律师张赞宁为当事人武海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当事人武海明无罪。

法官怕听律师的无罪辩护

九点多,非法庭审开始,张赞宁律师指出:本案所有的证据材料均与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毫无关联性。法官、公诉人开始阻止律师发言,主审法官柳延峰对着律师喊:“停止!停止!”

但律师没有听他的,当讲到肥乡县政府和天台山镇政府领导非法干预、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形明显违反了中办发(2015)23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时,法官柳延峰击钟,狂喊,要求律师:“停止!停止!不要涉及领导人!不能涉及领导人!”

律师抬头质问柳延峰:“为什么不能涉及领导人?难道领导人犯法不能说吗?”

主审法官柳延峰一时无语,感到难以应付,要求休庭三分钟。

十三分钟后,继续开庭,律师讲了一段感人肺腑的话:武海明既然是一名法轮功的信仰者和修炼者,那么,像其他信仰者一样,他必然会有一本或数本类似“圣经”、“佛经”、“道德经”之类的图书资料,以供学习、欣赏或收藏。难道法轮功的信仰者就不可以有自己的一点点私人空间吗?

此时,法官柳延峰似乎受到刺激,高喊:“不要说这些!不能说这些!”

律师不为所动,接着说:如果能容忍警察的权力扩展到人们的私生活空间,那么,在中国,包括在座的法官、公诉人、侦查人员、律师及所有公民,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中国法律并未规定法轮功是×教组织(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这时,法官柳延峰彻底受不了了,连敲带喊:“别说了!别说了!”

律师把文件往桌上一摔说:“你们要判他(指武海明),国家法律你们都不让我说,你们要根据什么判?你们要我说什么?我提出抗议!律师在这发言是合法的!”

柳延峰无语,再次提出休庭。第三次休庭,七分钟后,继续开庭,法官柳延峰干脆不让律师辩护,并说律师提出的抗议无效。

主审法官得“骗子”称号

此次开庭近三个小时,律师在法庭上作了一个多小时的无罪辩护。庭审结束后,柳延峰拿出一张白纸要律师在上面签字,说是要附在律师发言稿的后面。律师说:“我已经不相信你了,我不会给你签我的名字的。”

将要散场,武海明姐姐向法官柳延峰提出想和弟弟见个面、说句话,柳延峰假仁假义说:“行,我一定给你安排。”可是当家属出去后,武海明早被警车送走了,柳延峰再次欺骗了武海明的亲人,也再次用实际行动向人们证明自己是“骗子”法官(由来请见《徇私枉法,且看肥乡“骗子”法官柳延峰》)。

非法庭审好人 肥乡当局如临大敌

此次非法开庭,肥乡当局如临大敌。九月二十日一大早,肥乡法院周边就开始警戒,当局动用了不少警员和便衣,马路上可谓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八点半多时,当局又派来一车武警人员将往法院走的路就全部戒严了,除了执勤的警察外,还用绳子将路拦住,就是他们人过也都得钻过去。

法庭在二楼,去参加旁听得经过好几道岗,在上三楼,楼梯口处设有安全检查岗,门里外都站满了法院布置的人。人从安检门中走过,本来仪器就已经作了全面检查,但过去后,紧接着就是二道检查。警察再拿仪器对人周身全面检查,腿的内外侧、小腿、脚全部都要检查一遍。

武海明的家属说:“都是些老农民,有啥检查的?!还检查的那么细,比上飞机检查的还细,有那个必要吗?”

律师:法律必须平等地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邯郸市法轮功学员栗从春、李明涛等六人在肥乡被绑架、起诉后,多位律师介入;法官柳延峰等的恶行不断被曝光。此次非法开庭,律师虽然被他数次阻止、打断,但依然能够慷慨陈述一个多小时。

正如张律师在本次开庭中所言:“当我向办案单位表明,我将为法轮功案件作无罪辩护意向时,曾被无数次问到同一个问题:你修炼法轮功吗,你家有人修炼吗?法轮功案件是敏感案件,你就不怕担政治风险吗?我回答说:我不修炼,我家和我所有的亲属没一人修炼法轮功的。我知道办理这类案件会有风险,但出于法律人的基本理念,法律必须平等地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换言之,法律只有能够保护他,才能保护你,才能保护我。正是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政治安全,我才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我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就是在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此时,包括主审法官柳延峰、检察官在内,都是点头认可的。

迫害法轮功,中共假借法律之名,以利益为诱饵,唆使公检法人员蓄意错用法律给大法弟子强加罪名,这是对法轮功信仰者的陷害,是行犯罪之实,对真、善、忍这个普世价值的打压。

十七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的无罪辩护已经从法律上讲清了法律真相:修炼法轮功无罪;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谁迫害法轮功,下一步必将被清算,必将被推向走向历史的审判台!

河北省肥乡县法院:
刑庭庭长刘延峰18031061889主审法官
肥乡县公安局:
总机:7000
值班室8562213
局长潘纪强8557800、8557801(办)13903100180
政委尚庆武13703201099
国保大队大队长闫艳民13315065168
肥乡县政府:
地址:河北邯郸肥乡县广安路中段,邮编:057550
肥乡邪党县委8565517、8562517
县委邪党书记殷立君8668999、18103305999
县长赵洪山855026613931004668
政法委书记魏锡平8550588、13831069788(参加了对武海明的绑架)
肥乡县防范办:田敬宾8555876、13932004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