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晚,白银市国保大队和景泰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是王存)闯入万铭芬家抄家并绑架了她,在白银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景泰县国保以所谓“取保候审”放她回家。
到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景泰县法院宣读所谓“起诉书”后,将万铭芬又非法关入白银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景泰县法院冤判万铭芬三年刑期,万铭芬不服上诉。
二零一五年元月二十六日,白银市中级法院维持对万铭芬的原判。
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万铭芬被投入甘肃省女子监狱(在兰州市九州开发区)继续迫害。
在近两年的残酷的身心摧残中,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万铭芬因全身发黄、尿黄被送到新桥医院(劳改医院)治疗。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万铭芬冤狱到期,家人接回家后,送到景泰县医院检查病情,景泰县医院认为病情严重,建议立即到兰州市大医院治疗。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万铭芬被家人护送到兰州住进兰州市肿瘤医院。又在兰大附属二院作了全面检查,确诊万铭芬身患“胰头部囊实性病变,倾向考虑为恶性病变,肺气肿征象,多发肺大胞,子宫体下部膨隆,多考虑为子宫肌瘤,左侧乳腺钙化灶,胆囊炎并胆汁淤积,双侧颈部小淋巴结,双肺门纵隔、右侧心隔脚多发钙化淋巴结,双侧腋窝多发淋巴结等十种病变。”
兰州市肿瘤医院专家看到兰大附属二院的诊断结果后,又进行了会诊,建议做个胆汁引流手术,绕过压住胆管的肿瘤。
家属考虑到这个手术并不能根治胆管恶性肿瘤,不同意手术。最后主治大夫建议万铭芬出院,其实是医院因病情严重放弃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