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孙凤玲遭受的吊刑和各种摧残

更新: 2017年01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52岁的善良女士孙凤玲,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坚持修炼法轮功,按“ 真 善 忍” 做好人,却遭到惨烈的酷刑迫害

一、反映民意遭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鹤岗市兴山公安分局多人闯入孙凤玲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炼功垫,不由分说的进行拍照。拍照人是兴山公安分局的柴国强。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孙凤玲等法轮功学员去鹤岗市信访办反映民意:炼法轮功是为了祛病健身,同时想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要回来。市信访办的人一听是炼法轮功的,就说你们等着,他们就屋里屋外的打电话,一会儿兴山分局的人去了,把她们劫持走了,无论她们怎么讲宪法明文规定信仰自由,信仰无罪,法轮大法对人身体健康有好处,但没有人倾听百姓的呼声,还把这些善良的人非法关押起来。

孙凤玲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共计三十六天,被迫害到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才回家,出来时还勒索生活费。同时被非法关押的还有庞丽华,李淑珍,张全芝等。

二、在看守所遭吊刑和铁支棍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孙凤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鹤岗第二看守所期间,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把孙凤玲铐到铁椅子上,警察坐在桌子上用鞋底往她脸上毒打,脸都肿起来。公安人员还把她的胳膊从后面绑起来往起吊,有人用力按她的头往下压。当时她体重130斤左右,把她拎起来还抖几下,两只胳膊承受不了130斤的体重,剧痛难忍,放下来胳膊已失去知觉,要想动胳膊得靠身体往前甩,有几年的时间,她被迫害的胳膊不能往后背。施暴者他们从来不报姓名,只知道是鹤岗市公安的,一个长的大脸盘,有点秃顶。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在鹤岗第二看守所,因为不放弃信仰,说“炼”,就被戴上铁支棍和手铐,就是手铐铐在戴铁支棍的一只脚上,黑白不让睡觉,一闭眼犯人就打,还往身上浇凉水,东北四月天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地方小抻不开腿,不让睡觉,没办法洗漱,不能正常大小便。孙凤玲正赶上经期,又没办法换纸,那种人格被摧残、践踏的屈辱和痛苦无法用语言表达。日夜被迫害,孙凤玲屁股上都长了褥疮。

酷刑演示:戴铁支棍
酷刑演示:戴铁支棍

在13号牢房里被戴上支棍的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其它牢房还有。孙凤玲被毒打,她的耳朵聋就是那时打坏的。半个多月的折磨,尤其不让睡觉,有的人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三、从虐待、摧残下走过来的坚忍女性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孙凤玲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队,那是一个更邪恶的地方,人人都得背监规,背不下来打骂,三人睡两张床,白天坐着不许动,晚上睡在两张铁床对在一起的大楞子上,孙凤玲没有厚行李,硌的根本睡不了觉,吃饭没有餐具,水都喝不上。后来被转到九监区迫害。二零零三年初好像监狱外边非典闹得厉害,监狱里边就所谓体检,对身体好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抽血,不抽血几个人抓着你也得抽一管子,而且都进行了登记。

二零零三年初,法轮功学员董林桂拒绝做奴役被关进小号,九监区27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做奴工遭到殴打,开始她们单个往外叫,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出去两人,都被五个人(所谓包夹)押着去做奴工。孙凤玲是第三个被叫到的,她不去,警察纵容犯人,让犯人好好表现,迫害法轮功学员给她们加分等,替狱警干坏事,法轮功学员一起保护她,她没有被拽走。

吃过午饭后,来了一帮男狱警进来抓人,打人,打耳光子,不管头、脸一通毒打。法轮功学员手挽着手把把孙凤玲放中间,二十多人的衣服几乎都被撕扯开了,纽扣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南岔一名法轮功学员的脸被打得全肿起来了。

最后还是把孙凤玲拖了出去,一群犯人(有王丹,侯桂琴等)拽着她在楼梯上往下拖,王丹往下拽的,她的脊梁骨都被拖的没皮了,鞋都不知道弄哪去了,然后一帮犯人(侯桂琴等)用绳子把她捆了起来。无论怎么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拒绝做奴工。监狱给法轮功学员实施吊刑等迫害后,被劫持到各监区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相继抗议女监的暴行,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拒绝做奴工。

从二零零三年正月十六开始,九监区每天只给法轮功学员吃犯人一半儿的饭,不让吃饱,还不许去买,到农历九月十八,才让她们去了一趟监狱超市,那是一个黑心的超市,价格比外面贵很多。

每天早五点起床晚上十二点才让上床,一年时间坐在潮湿冰冷地上。这期间给她们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对她们进行精神摧残。寒冷的冬天在外边练正步走等,法轮功学员都不配合就没成功。大冬天在风口里罚站,有人专门看着法轮功学员,犯人冻的一会儿一换岗,而法轮功学员是全天被逼迫站在寒风中。

这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中最小的二十六岁,最大的六十岁。有一次绝食,强行灌食时用螺丝刀撬牙,致使孙凤玲的两颗门牙受伤。警察寇丽莉,犯人庞红艳参与的,她回家后牙就掉了。

面对各种摧残、虐待,法轮功学员一直和平、理性的抗争着,善意的给狱警和犯人讲真相,告诉她们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坚忍精神和善良,也感动了一些良知尚存的犯人,她们背着狱警悄悄帮助法轮功学员。当中国传统的大年再次来临时,才允许法轮功学员吃饱饭,整整一年才结束这种饥饿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初,趁法轮功学员不在的情况下,强行把行李搬走并进行搜查,她们抗议要求回到原来的住处。法轮功学员刘坤找警察问情况,被犯人围住打,张凤玲踩到孙凤玲的脚上直接把她扑倒,满屋的人还在激烈的冲出去和推进来的冲突中,孙凤玲躺在地上右腿已失去知觉 ,后被一个叫郭晓敏的犯人拽到床板子底下,才躲过被大家踩踏的结局。

孙凤玲的右腿膝盖以下全都淤青,根本没法走路,本来就疼痛难忍,狱警专门培训的一批迫害法轮功的犯人监视虐待她们,还得坐小板凳上码坐,不让直腿,腿肿的卷不了,坐不标准,她们就恶语相加,辱骂,晚上疼的睡不着觉,脚就放到墙上,脚腿倒控着。孙凤玲回家时刚能沾地,一瘸一拐的回来的。临走那天上午警察把她找去恐吓她。

四、劳教和其它方面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孙凤玲被鹤岗市向阳分局非法劳教,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迫害三年。一年有三百六十天没见过油腥,菜汤里飘着几个菜叶,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孙凤玲下楼腿像幌子一样,不敢走。零七年夏天检查说她肺叶上出现斑点,而且她自己也感觉到全身无力,走路心颤的难受,就得双手抱着,佝偻着。在劳教所每天都忍受着一家人妻离子散的痛苦,还有各种精神折磨。

二零零一年,为了完成派出所订报刊任务,孙凤玲单位书记李义禅,工会主席王凤臣与兴山沟北派出所强迫她订刊物,她和张全芝、殷玉华、范玉珍等法轮功学员都被迫订购《人民公安》刊物。当时孙凤玲工资很低,每月强行扣工资九十六元,到开工资时只剩一百块钱左右。当时她丈夫正在被非法关押,孩子正读书,很长一段时间,她和孩子只能靠借钱维持生活。

二零零四年,孙凤玲单位并轨理应给补偿金,她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二十年,她是零二年被绑架的,单位领导为了不给她补偿金,零四年才决定了开除她工作的,钱他们没收不给,为了掩盖他们的违规违法,没给任何手续,只是口头说开除了(孙凤玲父亲亲自去问的)。听说国家是按人数给发的补偿金,一分钱没给她赔偿。就这样她没有了工作。

孙凤玲夫妻忍受着身体上、精神上的迫害 ,家人也同样经受迫害,女儿刚上高中一个星期,孙凤玲就被绑架,孩子放学晚没有人接送只能住校,生活费和学费靠大家接济,高中三年孩子吃着馒头沾大酱过来的,谁都知道高中是最累的,需要营养,需要补习,因为夫妻俩都被非法关押,孩子一个人艰难、孤单的度过了她的高中三年,孙凤玲才被放出来。虽然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但许多法轮功学员家的孩子都非常优秀,孙凤玲的女儿也是其中的一个,孙凤玲从魔窟回家时,她的女儿已如愿拿到本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