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16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六年辽宁丹东市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合计有二十九人,其中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四人被非法起诉;十一人被非法拘留,宋积威在警察的骚扰迫害中含冤离世。在丹东政法委、六一零的操控下,丹东市社保局非法扣发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退休养老金。

在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江泽民已经被中国大陆二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丹东地区至少就有近万人控告江泽民)的情况下,丹东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部门的不法之徒仍执迷不悟地迫害法轮功。以下简述具体迫害案例:

一、宋积威在警察的骚扰迫害中含冤离世

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宋积威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当地公安警察的骚扰迫害中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岁。

宋积威家住东港市大孤山镇,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大法之前,他一身病。修炼后,他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很快得到净化、无病一身轻。亲身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与大法师父的慈悲,内心表达不尽对大法师父的感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非法打击迫害法轮功开始后,他被东港市迫害部门列为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主要对象,他先后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非法劳教;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前后长达九年多的冤狱迫害中,宋积威遭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直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被释放回家后,大孤山公安局和当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继续对他骚扰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宋积威妻子王春与当地几名法轮功学员到附近农村讲真相、发资料、劝三退,被当地不明真相的人诬告,王春、隋明运、白金芳、栾桂华被绑架到公安局。四名法轮功学员一起慈悲的给警察讲法轮大法救人的真相,家属亲戚等积极多方营救,四人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王春是最后一个放回家的,警察逼迫王春签字,王春不配合,当时宋积威的身体状态非常不好。在警察的威逼下儿子宋涛被迫代替母亲王春签了字,王春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中旬,警察再次叫王春去签字,王春仍不配合,警察又让儿子宋涛代签。一个月后,儿子宋涛又因母亲王春不签字一事被警察叫到派出所去,警察威胁说:“如果你妈再不亲自来签字,我们就把她的案卷递交给检察院。”意思是要非法起诉王春。

二零一六年七月中旬的一天,宋积威的儿子宋涛接到大孤山公安局副局长潘宝昌,孤山公安派出所副所长邵天亮联合指使下的李姓警察打来的骚扰电话,电话的内容还是逼迫宋积威的妻子王春到公安局去签字。

宋积威得知此事后精神受到很大刺激,身体每况愈下。二零一六年八月初宋积威已经食水不进,警察还继续骚扰。宋积威与王春被迫离家流离失所。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晚上宋积威在病危中返回到家中,半夜十一点含冤离世。

关于宋积威遭受的迫害,请看明慧网报道《辽宁东港市宋积威备受迫害:三次劳教、一次判刑》。

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丹东孙义和于广华夫妇二人各被非法判七年

丹东法轮功学员孙义与于广华夫妇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在家中遭丹东市公安局合作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二人各被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夫妻双双被诬判入狱。

丹东振兴区法院同时没收警察抢走的电脑、打印及及打印耗材等,还有44332元人民币(带字的真相币、包括不带字的),通过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于广华与孙义。通过二人的口述家属发现,案卷宗上写的钱的数量与警察在孙义家实际抢走的钱,数量上不符,少了好几万元。家属多次到办案单位去要钱,绑架迫害部门——丹东市公安局合作区公安分局都以于仁芝不露面为借口不给钱。后来又说钱在丹东国保支队那里。

于仁芝老人是孙义的母亲,孙义被绑架迫害的当时老人也一起被绑架,后因年纪大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以后警察多次登门骚扰,要将老人一起起诉判刑,老人没办法只好东躲西藏,被骚扰迫害得整天提心吊胆。

2、东港市王斌被非法判刑四年

东港市法轮功学员王斌(女),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中午,在家中被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被东港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3、东港市韩吉云老人被非法冤判七年

东港市法轮功学员韩吉云,七十一岁,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在给世人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集贤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当晚九点被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后被东港市法院非法冤判七年。

4、东港市孙桂清非法冤判一年六个月

东港法院于8月8日上午近10点钟对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孙桂清进行非法庭审,只许四名家属旁听,政法委公检法人员6人。在法庭上,法官范志飞多次打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孙桂清做的无罪辩护。庭审还没有结束,法官令法警将律师强行赶出法庭。孙桂清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为自己无罪辩护。她在法庭上陈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罪!东港市检察院公诉人曲红玲当庭宣布说:“孙桂清认罪态度不好”,要求东港法院以强加的罪名:“破坏国家法律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孙桂孙桂清判刑一年六个月。

5、丹东法轮功学员万初海被非法冤判四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丹东法轮功学员万初海在丹东市内跟一个世人讲法轮大法救人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遭丹东八道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恶警抢走他家中所有法轮大法书籍,抢走现金四千四百八十元,抢走打印机一台,电脑一台,摩托车一台,手机一部。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万初海被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万初海七月份案卷已被非法送交元宝区法院。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上午10点元宝区法院对万初海非法庭审。万初海自己在法庭堂堂正正、有理有据的为自己与法轮功做了无罪辩护。元宝区法院将万初海非法冤判四年。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万初海被非法劫持到辽宁沈阳监狱城。

6、凤城市二中美术教师李星被非法冤判三年

凤城市第二中学美术教师李星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被凤城法院非法冤判三年,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家属在四月二十八日才得知消息,已错过上诉期。李星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后背监狱洗脑迫害,监狱拒绝家属接见。

7、丹东康丽依法诉江被非法判三年

丹东宽甸县法轮功学员康丽因向中共最高检察院起诉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被丹东宽甸县国保、硼海派出所及当地乡政府等部门的多名人员联合非法抄家。后被宽甸法院吴娜等人非法冤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宽甸法院不仅无视此规定,还无辜迫害依法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康丽对宽甸法院的非法判决依法提出上诉。

8、凤城市冷冬梅被非法秘判三年

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冷冬梅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下午下班大约在二到三点,被丹东桃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三年。

冷冬梅是凤城市红旗镇人,曾担任镇政府妇联主席、国家公务员,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向政府人员与诗人讲述法轮大法被中共邪党非法无辜迫害的事实,多次被中共非法劳教、判刑,合计遭冤狱迫害十年遭受了非人折磨,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

9、风城市白洪香被非法判刑入狱

风城市法轮功学员白洪香因在凤城市被迫害严重,被迫流离失所到丹东。2015年4月25日,在给世人发放法 轮大法救人真相资料时,被丹东浪头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在强行勒索她丈夫一万元后,才将其放回。白洪香怕再次骚扰被迫搬丹东安民镇。

2016年10月22日白洪香因为参与起诉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在家中遭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丹东市安民镇派出所。四、五辆警车的多名警察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 警察将白洪香从家中强行带走,抄家抢走家中的电脑、真相币等多种物品数量若干。白洪香当天被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后被非法构陷判刑、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白洪香被非法判刑的日期与刑期不详。

10、东港市王长龙被非法冤判三年

东港市法轮功学员王长龙被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秘判三年 ,直到2016年12月底他家人才得知王长龙被非法秘判三年,被劫持到辽宁沈阳第一监狱,关押在马三家第七监区。

11、七十五岁法轮功学员于传芳被冤判三年

丹东市振兴区于传芳,七十五岁,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八时左右,于传芳老人因张贴“法轮大法好”粘贴,被绑架到丹东永昌派出所,被丹东永昌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多名警察闯入她的家中非法抄走全部法轮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等,抢走人民币二千元。她儿子怕年迈的母亲被不法人员带走,警察又逼迫她儿子交五千元保证金才让于传芳老人 “取保候审”。

八月二十一日,丹东振兴区公安分局、振兴区检察院、振兴区法院互相勾结,以强加的罪名,将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于传芳老人非法判三年。于传芳老人提出上诉,要求迫害部门撤销对她的非法诬判。

12、丹东宋桂香被非法冤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宋桂香在街上走路时被丹东九道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被多名警察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转法轮》两本、MP3一个,还有家中墙上挂的挂历、字画等东西也被抢走。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元宝区法院对宋桂香进行非法庭审。法官马述和不许宋桂香的代理律师为宋桂香做无罪辩护,

宋桂香代理律师到法院阅卷时,法官马述和告诉宋桂香的代理律师:一、不许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做无罪辩护,律师没有畏惧法官的无理阻挠,依然的在法庭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最后被流氓法官马述和赶出法庭。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宋桂香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宋桂香依法提出上诉。

13、丹东郑淑春遭冤狱七年又被冤判七年半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一日下午,郑淑春在丹东市内一小区楼道内贴真相不 干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当日下午三点半左右遭丹东六道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上六~七点六道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刚带领一名警员闯入郑淑春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丹东元宝区法院非法开庭对郑淑春非法庭审,十五日就下了判决将郑淑春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同时罚款2万元。郑淑春向丹东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郑淑春家人在给中级法院院长及负责此案的法官的信中写道:郑淑春是无罪的,你们作为法官要秉公执法依法裁决,秉承公道,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还 郑淑春清白与自由!

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非法庭审

1、丹东王玉、杨爱平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在丹东菊花山打真相电话给民众讲法轮大法救人真相,被杜国军为首的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警察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抢走她们的手机,之后又非法抄家,在王玉家非法抢走电脑一台。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原丹东市丹纸技校主任、法轮功学员杨爱萍在电视机厂附近给世人讲真相时,遭帽盔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警察在杨爱平家抢走一台电脑、十几本法轮大法书籍还有几张大法师父法像,还有MP3,参与迫害的是丹东临江派出所和帽盔山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同修王玉被非法起诉到丹东振兴区法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十月二十八日丹东临江派出所和帽盔山派出所将王玉和杨爱平二人一起非法构陷起诉到丹东振兴检察院。几日后案卷被退回。振兴检察院主要参与迫害人员(负责办案人员)是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张云鹏(科长)、孙国志、邵妍妍。

2、丹东毕桂英被非法起诉

丹东法轮功学员毕桂英,六十七岁,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左右,毕桂英在给世人免费发放法轮大法救人真相资料时,被丹东兴东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当日毕桂英被送进丹东女子看守所,身体原本健康的毕桂英遭绑架关押迫害后出现高血压病态。

二零一六年九月初,丹东元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兴东派出所将毕桂英非法构陷起诉到元宝区检察院,同年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元宝区法院对毕桂英非法庭审,只许毕桂英丈夫艺人参加旁听,其他家属和亲属不许参与旁听。在绑架关押及非法庭审期间迫害部门迫害部门毕桂英的迫害手段都是采用非法构陷伪造谎言与欺骗家属的手段。

4、王桂芳被非法起诉

丹东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八点三十分,王桂芳与同修刘克娟从王桂芳家出来正准备去赶集,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以薛海林为首的多名便衣警察堵在她家门口将她绑架、同时非法抄家,抢走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抢走打印机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历一百多本,还有六、七千元的真相币,不带字的人民币两千八百元。十二月二十四日王桂芳被非法构陷起诉到丹东振兴区检察院。

四、社保局非法扣发出冤狱的法轮功学员的退休养老金

丹东市社保局,于12月21日至29日,非法扣发被非法判刑出狱的丹东法轮功学员的退休养老金。法轮功学员去找社保局讲理,无果。社保局回复:上面有指示,我们按照上面指令执行,我们也没办法。他们所说的上面就是丹东直接操控迫害法轮功的丹东市政法委和丹东市六一零。

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目前被送进监狱的贪官全都是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帮凶、打手!近些年来,丹东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之徒频频遭恶报,据不完全统计,仅东港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坏人遭恶报的就有六十五例。操控丹东地区整个政法系统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峰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前后已被赶下台。这当然还不是他最后的报应。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谁都抗拒不了的天理!再次诚劝丹东还在作恶的这些人能够理智清醒的看清自己脚下所走的路,不要无视上天的警示不顾,不要继续从当亡命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