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于宝芳被迫害致死 疑点重重(图)

更新: 2018年01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于宝芳与丈夫王殿国、儿子王宇,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一家三口被鞍山市铁西区国保大队和永乐派出所的警察用铁锤子砸锁、铁钎子撬门,非法入室绑架、抢劫,于宝芳于七月十七日被迫害致死;她丈夫王殿国一直被非法关押,中共人员没有让他看妻子最后一面。

于宝芳遗照

直到于宝芳离世一个小时之后,不法人员才让她儿子王宇去医院与母亲见最后一面,也不让他靠近、查看遗体。王宇被非法拘留了十五日,于七月十八日回家。到目前为止,鞍山女子看守所没有向于宝芳的家属提供过任何于宝芳在医院抢救的录像及医院出示的病志等有关证据。

中共警察七月四日晚用铁钎子和铁锤子把锁砸坏把门撬开后闯入,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打着“办案”的幌子,抢劫财物,包括钥匙及很多的现金。王殿国一家三口被带到永乐派出所,七月五日晚王殿国和于宝芳被关进看守所,王宇被送往拘留所。王宇七月十七日在警察的监视下到长大医院看了母亲的遗体,几分钟后被警察强行带走。王殿国被非法关押后一直没有看到妻子,也未能回家处理善后事宜。王殿国目前正在绝食反迫害,一直零口供不承认自己犯罪。

从七月五日到七月十七日短短的十二天,于宝芳突然死于关押之中,疑点重重。负责的关姓主任声称看守所人将于宝芳送到长大医院留院观察、抢救了,属于“正常死亡”,看守所没有责任,不存在赔偿,而是补偿一二万元。王殿国与儿子王宇都不同意这个说法。于宝芳在看守所扣押期间死亡,看守所负有责任。如果她有重病,看守所为什么把人收下呢?!出现有病状态为什么不及时与家人沟通呢?为什么不更早送医院治疗呢?!医院在病危抢救中又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属呢?!

疑点:不让碰触尸体

王宇从女医生口里得知母亲于宝芳在下午三点半死亡,王宇在下午四点半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母亲最后一面,(看守所离长大医院很近)王宇到达医院不到五点钟,警察胁迫王宇只能隔着病床一段距离看母亲的遗体,母亲的脸色呈死灰色,王宇无法靠近母亲,想摸一下母亲手的机会都没有,只有简短的几分钟就被强行带走。

根据医学常识,人死后的体温可以断定死亡的时间,在常温下,人死亡后体温每一个小时下降一度,人死后血液不循环,会造成了皮肤发生颜色的变化,随着血液慢慢变冷皮肤的颜色也发生着变化,只有血液完全凝固时,脸色才变成灰白色,而王宇看到母亲于宝芳遗体的时候才一个多小时,于宝芳的身体应该是温热的,血液还没有凝固,于宝芳的脸色呈死灰色显而易见早已死亡。所以可以推测出警察为什么不让王宇靠近母亲遗体的原因。如果让王宇触碰到母亲的身体,发现身体冰凉,那么这场人死后假抢救的骗局就会当场被揭穿。

疑点:编造莫须有的死因

七月十七日,王宇在长大医院看母亲遗体时曾询问一名女医生母亲的死因,女医生说当前不能确定死亡原因,而短短的一天后,在七月十八日监管支队的关主任当着家属的面却堂而皇之的弄出来一个于宝芳是“糖尿病某综合症”引起的死亡,并没有长大医院提供的相关的化验单据及医生开出的诊断,这个结论是怎么鉴定出来的无从考究。

经网络查询得知这个所谓的糖尿病某综合症有引起心脏猝死的可能,为了给于宝芳的死亡原因编造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于是把一个莫须有的病情编到了于宝芳的身上,据家属透露于宝芳生前并没有糖尿病的病史,不知道这个糖尿病某综合症是怎么在死者死后得出的结论,真的是令人费解。

于宝芳在七月五日被关押到女子看守所之前,被永乐派出所的警察拉到定点的医院检查身体,身体检查合格后看守所才能接收,于宝芳被关押在女子看守所之前,人好好的,十几天之后人怎么好端端的死了呢?

疑点:呼吸机成为掩人耳目的道具

当王宇问在场的医生:母亲的胸部还在一起一伏,是不是她还有呼吸?医院的医护人员戏剧性的回答让人寻味!“这是呼吸机的作用,为的是让家属看死者最后一眼。”

人已经死了一个多小时了,还一直开着呼吸机等家属来,这合乎逻辑吗?难道呼吸机的目的就是营造一种现场抢救的气氛而掩饰的道具吗?这分明就是在演戏,哄骗王宇,让他看到假抢救的现场,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掩盖于宝芳被迫害致死的事实真相,警方想推脱责任,把迫害致死演成抢救无效死亡。

疑点:警方没有提供过于宝芳在医院抢救的任何凭证

到目前为止,鞍山女子看守所没有向于宝芳的家属提供过任何于宝芳在医院抢救的录像及医院出示的病志等有关证据。根据现场女医生的描述,于宝芳是七月十七日上午到医院观察的,到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五、六个小时。于宝芳是在哪个病房哪张病床就诊的,当天主治医师是谁?就诊的病志记录在哪里,怎么写的?抢救了四十分钟的ICU病房的录像在哪里?难道这些都没有一点记录吗?

中共向来以欺骗和谎言蒙蔽老百姓,对于嫁祸法轮功的事件那是惯用的伎俩。早在二零零一年除夕,中共前国家党魁江泽民就自编自演嫁祸法轮功,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后来被国际社会识破,遭到世界舆论的谴责。中共严密封锁网络,不让老百姓看到真实的消息。

对于宝芳离奇的猝死,鞍山市铁西区国保大队、永乐派出所及鞍山女子看守所所有涉案人员必须对家属有一个交代,承担相关的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对参与迫害于宝芳致死的有关不法人员应该处以相应的刑事责任。据悉参与迫害于宝芳一家人的相关多个直接责任人已经被调离或调换了工作岗位。

天网恢恢,罪责难逃

于宝芳一个信仰“真善忍”的良家妇女遭到中共警察无端的迫害虐杀,我们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中国的社会怎么了?警察的正义和良知到哪里去了?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被江泽民的灭绝政策迫害的支离破碎,那些还在执行江泽民政策的警察们不要执迷不悟了,你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端的抓捕和迫害已经违犯了中国的宪法与近年来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如再不悔改,将成为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陪葬品。

一些不法的警察借着“办案”的幌子,无视宪法,执法犯法,趁着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机会,入室抢劫大肆敛财,在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多起被抄家的案件中,都涉及了警察大量抢夺现金及值钱财物的事实,而且在查抄的清单中多数都没有列出,例:孙敏被抢走六万元现金,灵山法轮功学员王晓丽价值几万元的钻石手表在警察抄家后不翼而飞,刘素环家中被抢劫了五千元现金及工资卡。

参与迫害于宝芳、王殿国、王宇一家三口的警察及相关人员犯下了以下的法律法规:

有关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受《刑法》保护。《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法轮功或者不信仰法轮功。

非法抓捕、绑架、关押王殿国一家三口的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王宇在没有拘留证的情况下(家属去永乐派出所只拿到了王殿国和于宝芳的拘留证)被鞍山铁西永乐派出所警察送到鞍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禁了十五日。

鞍山市铁西区永乐派出所的警察还涉嫌犯下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公安机关不出示任何证件及《立案决定书》,先抓人后抄家取证,违反法律程序,成为非法的证据,是无效的是不能作为立案的证据,是严重的滥用职权及侵权渎职行为,违反了《警察法》涉嫌犯下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等罪行。

鞍山市铁西国保大队和永乐派出所的警察用铁钎子和铁锤子把王殿国家门锁砸坏后闯入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进行抄家,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闯入后,任意搜查、检查私人住宅,包括录像、照相等。明显涉嫌非法搜查罪。同时拍照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

警察为了寻找所谓的“罪证”把王殿国家里翻个底朝上,沙发被划出大口子,冰箱里的食物都翻出,由于家中无人,王宇拘留十五日后回家,食物上爬满了大蛆。王殿国家中的私有财物被警察抢走,尤其对现金大量的掠夺,家中所有的现金甚至衣裤中的现金都被抢走,参与的警察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等罪行。

王殿国一家三口被绑架到永乐派出所后,王殿国及王宇都遭到警察的威逼,坐在铁椅子上,被警察暴力殴打刑讯逼供,于宝芳曾被关在铁笼子里体罚、虐待,一天没给东西吃,直到关押的第二天下午才给了一个小面包和一杯水喝,永乐派出所迫害王殿国一家三口的警察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于宝芳二点五十分病危,三点三十分离世,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警察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且剥夺了王殿国见妻子最后遗体的权利。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六章会见、通信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于宝芳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羁押期间突然猝死,看守所及提审的警察有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等罪行。

早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王殿国一家三口向“两高”实名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滥用职权罪等系列罪行。后来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得知消息后曾到家中进行所谓“调查核实”、恐吓、骚扰。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指使和参与的警察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等罪行。以上参与迫害涉嫌犯罪的警察,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现任政府执政以来突出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国策以及促进“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政策。新修订的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生效执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法律是应该维护公平正义的,邪恶终将被清算。希望善良的公检法司人员赶快明白真相,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吧!


有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信息与事实有出入,请知情者提供相关信息)
鞍山市铁西区永乐派出所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教育街栋-300 邮编:114016 电话,0412-8077665
此案办案负责人:常永春,电话,15698905851(据悉工作有所调动,待查)申长军 13889785869(办案人录口供)
原所长:范金伟 15641242391(据悉调走,现所长待查)
教导员:张兆忠 13009376877
副所长:董二魁 15698905878
副所长:高熙砚 15698905778
副所长:康立 15698905919
综合内勤:梁宇峰 13050070122
治安警察:曹福全 15698905835
治安警察:杨帅 15698906909
治安警察:姜元栋 14741116888
治安警察:王桢淇 15942268767
治安警察:杜晓夫 15541282601
治安警察:沈扬 13941275668
治安警察:刘德民 18741271818
治安警察:王译伟 18642247137
警务区警察:李世忠 13065468111
社区警察:张鹏 13841219088
社区警察:印文利 15698905849
社区警察:刘柳 13941222315
社区警察:洪筠海 15698906803
社区警察:金岩松 15641264651
户籍警察:金丽 13478085852
户籍警察:刘艳燕 13188059945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区分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同顺巷 25 号 邮政编码:114011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区分局负责人:鞍山市铁西公安分局局长蔡中利,办公电话:0412-8674333. 电话:0412-8257110。
原鞍山市铁西区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登科(据悉调走,现任大队长不详) 移动手机:13904200240、联通手机15698905677;办公电话:0412-8674699;住宅电话:0412-5532953(此人多次迫害法轮功学员,态度蛮横)国保大队
教导员:谭媛元 移动手机:13898076222、办公电话:0412-8674680;
铁西区国保大队警员柴兴慧 手机:13842206188
辽宁省鞍山市女子看守所:
原所长:赵洪波(据悉工作有所调动,待查) 手机:15698902199 内勤办公:0412-2962559
所长:郭继红(新任所长,原女子看守所副所长)
鞍山市政法委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 25 号邮编 114001 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李勇
鞍山市政府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 36 号 邮政编码:114000
鞍山“610”头目谢荣芳 0412-2225062、13644200338 市委书记:孙国相
市委副书记:赵爱军(市长)、孙东克
副市长:张世超、王忠哲、赵余富、李超、陈守义、刘贤荣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春山
鞍山市政协主席李德平
鞍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崇生
鞍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慧芳
鞍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隆
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汪洪溟
鞍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彦琳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委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171 号 邮政编码:114011
鞍山市铁西区区委书记:李田
鞍山市铁西区区委副书记:许久品
鞍山市铁西区政法委书记:巴群
鞍山市铁西区委常委王昊
鞍山市铁西区政法委书记:范连宝 办 8257676 宅 5815737 手机 13514228108 鞍山市铁西区区政府公开电话:0412-8516830
鞍山铁西区区长:范丹宇
鞍山铁西区副区长:左忠鹏(常务)、蔡中利 、金德建、 吴玉晗

鞍山市铁西区政法委地址:辽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183号,邮政编码 114012 铁西区政法委书记:巴群
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171号618室 邮编:114011 办公电话:0412-8528757局长:邓翠薇

鞍山市长大医院 (鞍钢长甸医院)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大街69号 邮编114007
鞍山市长大医院院长、神经内科主任医师 韩秀杰
门诊电话:0412-6705450 0412-6723589
热线电话0412-6726108
ICU护士 姜壹美 苏琳 丁璐
普内护士长 范立文
神经内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周丹
神经内二科主任、主任医师宋彧琳
神经内科主任、二病区系主任、主任医师 赵丽娟
神经内科三病区系主任、副主任医师张彩荣
神经内科四病区系主任、主任医师杨晓娟
神经内科六病区系主任、主任医师周承姝
神经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张福鼎
神经内科主任医师马振强
内科主任、主任医师金湘
内科副主任、主任医师孙欢
内心科系主任、主任医师高瞻
内心科系主任、主任医师孔宪梅
长大门诊副主任、主任医师于静
内分泌主任、主任医师张素红
消化内科主任医师沈广威
呼吸内科主任、主任医师金秋颖
神经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单继东
神经外科业务主任、主治医师宋守智
神经外科系主任、主任医师王智勇
神经外科主治医师唐涛
普外科主任、主任医师曲天勇
血管外科主任、主治医师高锐
副主治医师詹格非
重症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张弢
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王文冰
妇产科主任马柏
妇产科主治医师李迎雨
儿科科主任、主任医师李丽忠
眼科主任、主任医师白秀岩
鞍山市长大医院副院长、耳鼻喉专业主任医师唐建富
耳鼻喉科主任、主治医师冯艳玲
口腔科主任、主治医师徐刚
麻醉科主任、主治医师刘红艳
麻醉科副主任、主治医师潘广达
康复科主任、主治医师李颖
康复科副主任、主治医师唐秋发
传染科系主任朱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