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2、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其中认定了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明确地向全世界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3、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地表明: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4、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开始实行,北京最高法院发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管是谁都要依法办事,不符合的一律追究责任。到目前为止已有二十多万名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到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希望看清形势,走正自己的路,不要当替罪羊。
大多“敲门行动”的人员,说十九大要召开了,这是工作,是任务。他们找不到法轮功学员、没见到法轮功学员不罢休,有的法轮功学员家里他们去了好几次,找不到本人就找家人的电话骚扰,态度表面看和好,实际上就是要拿到学员个人信息登记,中共邪党的目的可想而知。
法轮功学员告诉他们,你们把维稳用到法轮功学员身上方向都错了,这些修炼法轮功的人才是社会最安定的因素,在这个世上他们是最可信的人。你们应该把精力用在真正的那些对社会制造混乱的坏人身上,而不是把精力用在这些好人身上。
目前,“敲门行动”在合肥还在继续进行着。说是上面布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