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琼女士,攀枝花仁和区丝绸公司蚕茧站职工。丈夫早年病逝,一直与儿子相依为命。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可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与中国许多法轮功修炼人一样遭受着不公正待遇和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上午十点左右,陈鹤琼女士在第一农贸市场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农贸市场执勤巡逻的仁和镇土城社区书记刘光明看到,刘光明就跟踪、用手机录像。
刘光明向社区人员打电话,叫社区人员在陈鹤琼的家楼下等着她,当陈鹤琼刚走到仁和区丝绸公司住宅大院楼前,刘光明就从背后一把死死抱住她。陈鹤琼说:“你在大街上耍流氓!”
刘光明给社区人员说:“抓到法轮功(学员)了,赶快照相,发在网上。” 刘光明将陈鹤琼控制住,就向派出所报警。之后,仁和区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土城居委会、仁和区丝绸公司配合将陈鹤琼绑架、抄家,关押到看守所。
七月十四日,陈鹤琼被非法批捕,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起诉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攀仁检公诉刑诉(2017)254号”)。九月十九日,被移送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定于十月二十五日9:00在仁和区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曾遭七年冤狱迫害 社区邪党书记骚扰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上午,陈鹤琼被仁和公安分局国保人员直接从家中绑架,并非法强行抄家。在仁和公安分局,副局长周鲁荣对她进行暴力取证,用吊铐把她吊在窗子上三天三夜。那几天天气比往常冷,半夜一名警察用玻璃杯往她身上泼冷水,一天只准吃一顿饭。后来就说要带她到弯腰树看守所,结果是用了一块红布将她的双眼蒙上带到盐边新县城金谷酒家,将她的两手反吊铐在窗子上一天一夜,强迫陈鹤琼承认他们编造的“证据”。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陈鹤琼和其他七位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被四川省盐边县法院非法庭审,陈鹤琼被非法判刑七年零六个月,后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四川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回到家时,陈鹤琼多次被刘光明骚扰,陈鹤琼就多次到社区找到刘光明给他讲真相,可是刘光明被中共谎言蒙蔽的很深,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功学员。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土城社区书记刘光明,男,1973年9月28日出生,大专,身份证50411197309288114,户籍:攀枝花市仁和区正德街14街14号4栋1单元12号。现在住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正德街14号4栋1单元12号(没有14街)。
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院长:许朝晖13982346866
副院长:向兴国13508226339
副院长:杨杰2901283办公室2902972住宅13518413017
副院长:李勤2906643办公室2910310住宅13882311718
刑庭庭长:张云林18982383640
法官:仲明境2906527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
检察长:周树明,3887233
副检察长:肖军13508224029、0812-3887233 张洪梧、杨春平
公诉科科长:李光怀13684286528、3887233
公诉科副科长:汪钰劼13882342427、3887233
批捕科科长颜忆平
检察官:陈洪波、朱加丽、蔡洪明、陈跃、李江林、卢晓华、周平
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公诉人:郭筱宏
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国保队:
队长:王军13540513998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座机电话区号:0812)
国保大队 王 军 大队长 2902180 670501 13540513998
国保大队 涂晓刚 教导员 2902180 670502 13982369905
国保大队 杨 凯 民警 2902180 670503 13908149028
国保大队 起学运 民警 2902180 670504 13982322988
国保大队 洪尔昌 民警 2902180 670506 13982335595
国保大队 崔福利 民警 2902180 670507 13678202118
国保大队 袁荣春 民警 2902180 670508 13508232779
国保大队 陈 浩 民警 2902180 670708 13550941777
国保大队 王 柯 民警 2902180 670908 13908146996
警察:王涛13908140798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国保:张菡、黄兰英。
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起学运、王建川。
攀枝花市仁和区派出所:何林、吴俊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