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黄立成被非法判三年半入狱

更新: 2017年10月2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兰西县六十二岁的善良农民黄立成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款五千元,黄立成提出上诉。家属为他聘请了二审律师,但二审没开庭就宣告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七日,黄立成被劫持到呼兰监狱集训队。

黄立成(黄立诚),兰西县康荣乡村民,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谁有困难都是主动帮忙,是村民公认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黄立成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去长江乡派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长江乡派出所绑架。黄立诚被非法关押在兰西县看守所,其余七名学员相继取保候审回家,但多次被非法传唤。

四月十日,兰西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史晓东将构陷几位法轮功学员所谓“案件”转检察院公诉科。黄立诚家属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

不法人员惧怕律师出庭,公然违法,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当事人的情况下,于六月十三日上午突然传唤几名法轮功学员,并在下午两点非法开庭,黄立诚、律师及家属没有接到任何通知。黄立诚家属听到消息后马上起草了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但法院人员无视法律,没延期。家属质问办案人员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律师和家属?审判长杨海涛说“我们没有义务通知”。

下午非法开庭时,黄立诚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被不法人员几次阻止。公诉人提及建议对包括黄立诚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内,十天左右宣判。

六月二十六日中午,几位在家的法轮功学员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让下午去法院取判决书,正巧律师在兰西,上午去看守所见的黄立诚,下午开庭前及时的赶到了法院,结果不法人员没让黄立诚出庭,律师也被拦截在庭外。法官质问出庭的法轮功学员是谁通知的律师,当得知律师是碰巧赶上才算完事。黄立诚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半,罚金五千元,其余六人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罚金一千元。

黄立诚提出上诉,向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但是不法人员不让律师阅卷,律师几次去绥化中级法院见审判长张文泉都被拒之门外,而且中院不开庭就宣布了维持原判。

事实证明:这已经不是什么法庭判决了,而是彻头彻尾的蓄意谋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实十八年来,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这么干的。


中级法院审判长:张文泉 办公室电话:0455—8316869
兰西法院刑庭副庭长杨海涛18697082853
兰西法院刑庭副庭长杨志峰13089937000
法院审判监督副庭长 张喜风
兰西县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李洪波13836461880
起诉科科长史晓东13284052222、15344557755
兰西县公安局:
副局长孙晓明15845567777
国保大队长张玉铁13945537707、13945577707、18346411333
法制科科长孙立春136245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