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坚定修炼法轮功,我曾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由于监狱的封闭性和中共体制的封锁,很多发生在监狱内的罪恶至今无法全部曝光。今天,我把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期间,所看、所听到的冰山一角写出来,曝光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所犯下的罪行。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当时是由李慧菊(十一监区区长)、邓济霞(十一监区教导员)、徐玉美(十一监区副区长,主要从事转化迫害)为首的十二人组成的班子。在她们的具体操纵下,尤其徐玉美(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邓济霞的授意下,由一些邪悟者及刑事犯组成转化团,利用她们想尽快减刑、减分和早日回家的愿望,唆使、怂恿那些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大组长则是由最邪恶、最没人性的人担当,她们的转化手段极其邪恶。
一、泯灭人性的迫害
大约在二零一五年上半年以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一入监,为了所谓的“规范化管理”,除外衣配备外,内衣、洗漱用品、卫生用品,包括最最基本的卫生纸都不配备,只要不转化、不写“五书”,就不允许正常洗衣服等,被剥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还有一些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时用的卫生纸,被带到女子监狱来也全部没收。
在如此恶劣(没有卫生纸)的环境下,有的学员不得已用冲厕所的二次回水洗一下;有的学员把自己的内衣、内裤撕成细条状擦一下;还有的学员用别人用过的卫生纸擦一下。即使这样,那些打手们也不允许。有一次,一个学员在用别人已经用过的卫生纸时被包夹发现,遭到严厉训斥,并责令屋内的人以后不得存放已经用过的卫生纸。淄博的一个邪悟者叫刘燕,亲口说:“(没写五书的人)谁也不能例外”。刘燕的姐姐刚被非法判刑进来时,因没转化,她也不敢网开一面。可见幕后操纵者的手段多么没有人性!
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折磨,剥夺正常睡眠时间。早起(早五点半左右),晚睡(晚十一点左右),并由俩人包夹车轮式的给不转化的学员强力灌输那些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邪恶谎言。
当有人指出“你这是没有人性”时,她们却说:“这是遵守监规制度”。
为摧毁法轮功学员的意志,“坐小板凳”就成了监狱经常使用的最阴毒的酷刑之一,这种酷刑“杀人不见血”,令人发指。一个警察曾恬不知耻的大谈特谈,甚为得意、自豪。
“坐小凳”模拟图 |
“坐小板凳”有极其残忍的坐姿“标准”,被逼坐小板凳的法轮功学员挺胸、收腹,两眼目视前方,两脚后跟并齐,双手放在膝盖上,长期每日十几个小时的保持这样一个姿势坐下去,无论多么痛苦难受不得起来、不得左右挪动而只按规定姿势坐。屁股都坐烂了,罚坐小凳看似不严重,其实是让人痛苦不堪的酷刑。坐不“标准”则非打即骂。
法轮功学员上厕所要打报告,否则不让上。有一个年轻女学员,因不打报告,长期忍着,最后患上了子宫脱落,大小便失禁。很多人出现尿频、尿急等病症。有的被强迫长期罚站,长时间站立脚脖子肿得象腿一样粗,被迫害的惨不忍睹。
监狱利用刑事犯迫害法轮功学员。由于狱警掌握着这些刑事犯的生杀大权,这些刑事犯唯命是从,成为她们的打手、杀人工具,让这些刑事犯罪上加罪。
一个年轻女学员,因不转化,不放弃信仰,被关进“小号”,有两个彪形女子一人一边使劲拧,这两个人都是刑事犯人,一个是莱阳的唐伟伟(被判十九年),一个叫庞春梅。还有一些刑事犯女打手,配合邪恶的人殴打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个叫刘阳的东北贩毒的也是判了十几年,手段非常残忍,对平度的张友芹大打出手,强迫她转化。还有重庆的贩毒、吸毒、黑社会的人叫廖显慧,积极追随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既阴险又毒辣。
菏泽的一个县长叫李颖,此人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十四年。李颖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受到恶警重用,当上了大组长,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为了达到转化学员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有些学员受不了这种折磨,违心的写了“五书”后,又陷进另一个魔窟,天天写思想汇报,达不到她们的“标准”就重写,剥夺睡眠、休息时间,每天还要看、听那些邪恶编造的谎言、电视片,身心遭受煎熬,苦不堪言。
二、利用“犹大”迫害
手段最邪恶、最具迷惑性、欺骗性的莫过于那些邪悟者,她们起到了恶警所起不到的作用。因为这些人对法轮功书籍有粗略的了解,在严刑拷打下承受不住,做了恶警的帮凶,助纣为虐,犯下的恶行有些是恶警做不出来的。如济南的邪悟大组长王晓然,滕州的邪悟大组长闫燕,还有青岛的陆雪芹、崔鲁宁在台上声泪俱下的揭批,骂师父,骂大法,被恶警利用后受到重用,崔鲁宁还当上监舍长及邪党的教员。据说法轮功学员写的“思想汇报”不符合她的标准就过不了第一关,所使用的邪恶手段比恶警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配合写“五书”的学员,有的被包夹使劲摁住,再抓住手写;有的不写“五书”被她们拿笔扎手指肚,且已成为常态。这些都是恶警和邪恶大组长指使干的。有一次徐玉美(副区长)竟在大会上说:“一开始不写五书的,帮教出于对她们好,要摁着她们的手写。先写了再说,这是争取减刑、挣分的机会。”以此诱惑她们。如此虚伪的伎俩竟能登上众目睽睽的大会上去高调宣扬,目的就是达到她们较高转化率的目的。有的学员被迫写了“五书”后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觉得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一蹶不振。有的则被动的当上了联号(联着不转化的或转化不合格的学员),还有的当上了监舍长,转化别人……。
每过一段时间她们就把那些一定时间内不转化的学员关到“小黑屋”里去,派上邪悟包夹及刑事犯打手,强行转化。恶警徐玉美曾说过“不管她是真转化还是假转化,都让她写”,多数类似这种情况的一般都是由包夹帮着写,只为达到她们转化率。
以上是本人在山东省女子监狱非法判刑关押期间,所看到、听到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转化学员的冰山一角,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更残酷的手段未被曝光。
三、铁证如山、罪责难逃
由于麻木的、死心塌地的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些狱警得到了中共的奖赏。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发文,陈楠(女,十一监区科员)被评为山东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先进个人;徐玉美(女,十一监区副监区长、主任科员)、邓济霞(女,十一监区副教导员、主任科员)、王海燕(女,教育改造科科长)、孙莉(女,十一监区副主任科员)被授予教育转化决战专项个人三等功;李慧菊(女,十一监区监区长)、徐玉美(女,十一监区副监区长、主任科员)、汪洁(女)十一监区副主任科员?被评为2015年度山东省监狱系统个别教育矫正标兵。
这些中共体制下的所谓“警花”、“警魂”,扭曲了人性,扭曲了灵魂,视人命如草芥,在表面迷惑人的“神圣职责”下,却掩藏着一颗蛇蝎般的心,她们把“人血当成了胭脂”,涂抹在自己的脸上,借助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治资本,当作往上爬的捷径。所作所为,即使纳粹战犯们在世,也望尘莫及。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佛法,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无论是谁,一旦做了迫害法轮功的恶事,就必然要遭到天理的惩罚。昔日积极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等元凶巨恶纷纷落马,已经拉开了作恶者遭现世报应的序幕。直接实施迫害的610、公、检、法、司人员及随从打手遭恶报死亡,患不治之症,或自杀、遇车祸、遇火灾、遭水淹、遭雷劈等案例比比皆是,全国各地已数不胜数。由于造业深重,害人害己。据法制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报道,徐玉美的母亲心肌梗死时,徐玉美未能见上最后一面。人间的报应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
中共历次搞强权迫害运动维持不下去的时候,都会来一个“纠偏”、“平反”,然后推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迫害法轮功这样一个涉及上亿人的大冤案,可不是个小事,千万不要继续执迷不悟。立即停止迫害,把握机会将功赎罪,那是唯一能拯救自己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