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东城开发区徐岗村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严仁明,在这次“敲门行动”中,也受到了中共人员的骚扰 。
二零一七年九月底的一天,村妇联主任打电话给严仁明的妻子,让严仁明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到村办公楼去一趟,说是派出所的人要找他问问情况。严仁明没有去。
过了几天,一天晚上七点多钟,村主任和村妇联主任到他家造访。告诉他:派出所的人非要见你不可,还要我们引他们到你家里来,我们没引。
说着村妇联主任拿出手机对他拍照,严仁明告诉她:没经许可,随意拍照是违法的!她就收起手机没拍。
接着严仁明告诉他们:炼法轮功的人 ,按照真善忍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 ,于家庭、国家和社会有百益而无一害!这么好的功法我是非炼不可。 然后村主任提了些疑问,严仁明一一作了解释,他们就满意地走了。
又过了好几天,村主任打电话给他,说派出所的人限定他在多少号之前必须到东城派出所面谈。
到了期限的最后一天,严仁明去了东城派出所。一见面,片警李副所长(李永清)让他到接待室,进屋里一看,屋里的录像、录音、拍照人员、设备一应俱全。
片警开口说:“见你真难!”同时一个女警察对他拍照,严仁明阻止她说:“没有我的允许,你对我拍照是违法行为!”女警察就摆弄录音机,严仁明告诉她:“你录音也没用,我说的话你录音了也不敢放!”
片警说:“你今天别跟我讲法轮功,你上访不上访,串联不串联……”说个没完。严仁明没办法说话,只好见缝插针地告诉他:你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是在滥用职权。并对片警所说的,一一指出了所犯法律条款。
片警对他说:“你别给我讲法律。”严仁明说:“你是执法人员,我们不讲法律讲什么呀?法轮功你又不让我说!”
片警说:“国家早就定性了法轮功是×教。”严仁明请片警拿出国务院的行文、人大常委的决定来看看,片警恼羞成怒的说:“你这个干什么的,算得个××(脏话)你给我滚!”
严仁明依据国家法律制止片警对他的无理要求时,片警说严仁明在他面前就是个“罪犯”,同时还辱骂了法轮大法一句,并多次用掌推严仁明,暴跳如雷,三次将他推出接待室。
严仁明见他这样子,也听不了真相,就走了。事后严仁明觉得很后悔,没能让片警明白真相。
第二天下午,村主任来严仁明家中询问,严仁明告诉了他大略情况,最后村主任说:“针对你的事,如果李所长再来村找你麻烦怎么办?”严仁明请他告诉片警:请他们依法办事,莫要知法犯法、执法违法!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否则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江泽民贪腐治国、迫害法轮功无法无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当今有案必立的规定下,迫害法轮功案件的一系列违法环节,都能被控告起诉。一旦立案,永远写进档案,年度考核没个合格,只有下岗。希望仍在参与迫害的安陆警察及相关人员三思,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