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商铺

更新: 2017年03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我家和外甥家两家合伙做生意,买了两间商铺,他一间,我一间,每一间价钱一万五千元,合作了十几年。二零一三年五月份,我老伴身体出现了半身不能动的情况,住了医院,生意上我家就撤下来不干了,两间商铺就让外甥家经营。

二零一五年七、八月份他把二间商铺都转让出去了,每间转让费是十八万,本来他应该把我那间铺的底金一万五千元给我。他不给,我给他打电话,是他媳妇接的,他媳妇说:姨,本来这一万五千元应该给你,这么多年了都知道这是你一间我一间买来的,可是你外甥就是不愿意给你,我跟他商量商量少给你点吧,他就是不愿给。他也知道应该给,外人也都说我买的本金归我家,可他就是不给。

遇到这个事我心里也是挺不平衡的,我要是不修大法最起码我也会找他找一个说理的地方给评评理!但我是修大法的,师父教我们按真、善、忍做个好人,作为修炼人是超出常人理的,是应在高层次看问题,“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但是我们作为炼功人,按理是由老师的法身在管的,别人想拿你的东西可拿不动。所以我们讲随其自然,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因为常人悟不到这个理,在利益面前都要去争,去斗的。”[1]

我想,在常人中看不到因缘关系,说不定我哪生哪世欠了人家的,要是真欠了人家的,那就用这种方式还人家吧。我师父让我们遇到矛盾要高姿态,遇事为对方着想不和人家去争去斗。师父讲的法理都在我头脑里显示出来了,修炼人就得遇事把着自己修炼,不伤害别人,现在我得去我的利益之心了,说是去利益之心,也是苦啊,这东西在另外的空间它也是个物质,当去它的时候它知道,它叫你剜心透骨的难受,这时我知道是那利益心做怪,我就抓住它,我一定要把你这坏东西解体掉,我不要你,你不是我,它翻来覆去的浮上来,经过两、三天的时间我把它解体了,心理平静下来了,这利益心去掉了心理就平衡下来了。

这时我打电话给外甥,又是他媳妇接的电话,我说你要是想给我那房钱你就给,要是不想给你就不用给了,也不用少给我点了,其实你两个儿子也挺需要钱的,就不用给了,这也是我修大法,师父叫我时时考虑别人我才能这么做的,这些年你也知道我们修大法的,什么真相你也知道。要是别的人还不得法庭上见哪。外甥媳妇高兴的不得了。

做生意挺不容易的,我攒点钱也很难的,我之所以能过去这个关,是因为有师父的大法指导我,我才能从剜心透骨中跳出来。

感谢大法,感谢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