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连红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就是一个病秧子,她从小身体体质弱,患有严重胃病,十二指肠溃疡、胃膜炎、胃穿孔、过敏体质。肖连红与丈夫李钢结婚后,为了治病,北京的各大医院都跑遍了,夫妻两人每月的工资全花在买药治病上,就这样,肖连红的身体状况仍然不见好转。当时肖连红在团结湖副食商场上班的时候,上半天班就得回家,胃疼,后来也上不了班了。尤其是过敏体质,一遇到烟、粉尘,全身起大片大片的风疙瘩,喘的上不来气。
一九九八年,肖连红与丈夫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肖连红身上的各种疾病都痊愈了,再也不过敏了。以前因为胃病,不能吃东西,修炼后,什么都敢吃了。而且还可以做正常的家务,同时在精神上对自己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善待身边所有的人。肖连红的亲人看到她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的巨大变化,都知道这些都归功于法轮大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十五分左右,肖连红正在自己家中休息,东坝派出所五个警察突然闯进家里,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肖连红绑架到东坝派出所。警察还抢劫走肖连红的私人物品,包括书籍和音像品,当日晚上,肖连红被非法关押到北京朝阳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肖连红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左右,朝阳公安分局将诬陷肖连红的所谓案卷提交到朝阳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肖连红被北京市朝阳法院在温榆河法庭非法庭审。
北京市朝阳法院非法庭审时,肖连红堂堂正正的为自己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她述说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的亲身受益,并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修炼法轮功,努力做道德高尚的人,何罪之有?肖连红也告诉了在场的公检法人员,中共和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才是错的。
余文生律师为肖连红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了警方办案程序的违法,从办案经过和证据来看,肖连红被抓捕,是国保提供的线索,国保是怎么知道了这些线索,在法庭上没有提供获得线索的证据,律师质疑国保是采用了特务手段对普通平民百姓侦查,这样做是违法和犯罪,对于法轮功学员采取的监视、跟踪、窃听、搜家、拘捕等限制或剥夺法轮功信仰者人身自由的措施都是违法和犯罪。
余文生律师同时也指出,肖连红的行为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触犯法律的是这个案件中的执法人员(政法委、公、检、法、司),是他们的行为在违法,是他们在知法犯法触犯法律,在践踏人权。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朝阳法院通知家属到法院领取所谓的判决书,肖连红被非法判刑两年。
肖连红对朝阳法院的非法判刑不服,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提出上诉,上诉状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受理。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通知肖连红律师,肖连红被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到期。
正像余文生律师指出的那样,肖连红的行为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触犯法律的是这个案件中的执法人员(政法委、公、检、法、司)。现今,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将肖连红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减了一年刑期,可以看到相关中院执法人员内心良知的变化,但是,此举仍然是陷害无辜,执法犯法的行为。
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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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4773861
主审法官:李永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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