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涂晓敏女士,一九六三年出生,原是道真中学化学老师,后来离职,离职后曾任广州某公司销售工程师,以前咽喉炎非常严重,修炼法轮功后久治不愈的咽炎不治而愈。
涂晓敏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用亲身经历证实大法的美好,多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先后二次被非法劳教,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三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被迫害二年。
在非法关押期间涂晓敏遭到独立囚禁、强制洗脑、强迫做奴工、限制大小便、暴力殴打、被男警强制脱裤妇检等迫害。非法劳教期间夫妻离异,家庭破裂,十多年的迫害给亲朋好友带来痛苦和伤害。
遭北京四名男警强脱裤子当面做妇检
二零零七年十月中共邪党借口开十七大,在北京大肆骚扰抓捕法轮功学员,北京顺义区空港派出所刘学冬等警察以核实身份为由强行将暂住北京妹妹家中的涂晓敏绑架至派出所,其后一伙人非法抄家,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涂晓敏被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法制科非法劳教两年。十一月八日涂晓敏被顺义区拘留所五名男警押解至北京市大兴区劳教人员调遣处。
在调遣处对劳教人员作身体检查时,押送的男警要求给涂晓敏做尿化验(其实根本毫无必要,就是恃权欺侮人),遭涂晓敏的拒绝。后两男警强行将涂晓敏先拉到X光室,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涂晓敏强按在检查床上做了透视检查。后又将涂晓敏拖拉至妇科检查室。调遣处当班的女警叫男警脱下涂晓敏的裤子。当时现场除了这唯一的女警,其他全是顺义区拘留所的四个男警。
涂晓敏在整个过程中拼命挣扎,怒斥他们的流氓行径,一帮恶警根本无动于衷。涂晓敏在承受这一非常屈辱的同时,又承受着下体被非法检查带来的伤痛。涂晓敏的下体出血,至第二天内裤仍被血染湿。
妇检结束,涂晓敏从椅上下地后未及穿裤,又进来几个男警(有的着便装),听说还要检查上身是否有伤,一着便衣男子轻薄的撩开涂晓敏的前胸衣服供一帮恶警查看。一帮流氓恶警在整个检查过程中的非法行为给涂晓敏造成了身心伤害。
所有由顺义区看守所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转押到顺义区拘留所关押,顺义区拘留所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一直粗暴对待,稍有不从,就非打即骂。涂晓敏曾因不配合照相,头皮被抓破,手背、胳膊被扭伤。其间一女警还让涂晓敏去为他人的供述笔录签字作伪证,遭涂晓敏的拒绝,后叫一打架入所的王姓女子去为五名男性被拘人员在有关询问笔录上签字,执法警察公然造假,肆意侵犯当事人的权利,可见他们执法犯法无处不有。
二、涂晓敏自述的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经历
我叫涂晓敏,我的出生地是贵州“道真”,意即说真话,我信仰的法轮大法“真善忍”也要求讲真话,以下是我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的部份遭遇:
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晚约八时,我由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被转押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因为天气寒冷,车窗上都结了冰,看不到劳教所的外景,就进了一个大院,大家衣服都很单薄,冻得瑟瑟发抖,在一个门厅的地方大家等待点名分队,法轮功学员吴占华、李翠祥和我被分到一大队。
“心理咨询室”内的洗脑
我们被分别叫进一大队的狱警值班室,当天当班的是主管迫害法轮功的一大队副队长路俊卿(后升任队长),叫我进去后她问我:“你认为法轮功怎么样?”我坦荡地说:“很好。”路与同室值班的钟志荣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将我单独关进了所谓的“心理咨询室”(门牌上的名称无非是欺骗外界用的),由吸毒劳教人员二十四小时监控。房内没有床,我只能每天踡缩在一个木椅上睡觉,腿伸不直,天又冷,睡得很苦。
后来知道,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进入该劳教所,不是和其它类型的劳教人员一样立即分班,而是单独囚禁,关进库房、咨询室、活动室等,除了她们指派的犹大和监控人员,不让其它任何人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与其接触,直到写了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三书”后才可以分班。
此后就是每天轮流着由不同的人来“转化”我,让我改变对法轮功的认识。二队、三队的犹大都被轮流叫来,强迫我听她们散布一套邪理歪说,监控人员配合不时对我施压,并扬言:“比你坚定的见多了,最后都挺不过去,共产党有的是办法对付你们。”“你得想想你怎么走出这个小屋……”制造恐怖气氛,施加心理压力,目的是让你放弃大法,谤师谤法。
囚禁在库房
十一天后,路俊卿见我不为一切所动,将我由咨询室转移到一队的库房继续单独囚禁。库房更为阴冷,窗户上都是冰,看不见外面,窗户也打不开,库房面积只有十二平米左右,室内放置了一些铁架用来放全队劳教人员的衣物和各种杂物,由于怕外面的人看到被囚禁的人,长年门窗紧闭,室内空气充满异味。室内没有床,睡觉时在地上放个床板打地铺,起床后收起。有次有外界来劳教所参观,狱警和监控都很紧张,不让我们在库房里的人发出任何声响,怕参观的人发现库房有人,待参观人员走后,她们大松一口气,能够接触外来参观人员的通常都是劳教所信任并指定的人,所以外界要了解到劳教所的任何真相都是很难的。
我进库房后,有好心的监控人员悄悄对我说:把该洗的衣服赶紧洗了。我心里明白迫害升级了,因为听说很多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最后在库房被剥夺了一切合法权益,甚至不准上厕所,洗衣、洗澡更不可能了。但因为马上要过年了,狱警顾及影响没有马上动手。
二月十七日早晨八点多路俊卿接班后进库房来问我对法轮功的认识,我告诉她我对法轮功的认识永远都不会改变,让她放弃对我的所谓“转化”。路便再也控制不住了,气恼的对我说:“从现在开始,你给我站着反省!”我问她:“罚站是转化的手段之一吗?”她气恨地说:“是”,我明确告诉她:“我不会站的”。路气极了,转身猛摔上门走了。
中午,吸毒劳教人员夏聪玲被路俊卿从车间调上来接替原来监控我的李琴。夏被一队的人暗中称为“打手”,她身高一米六八,体重约八十公斤,因吸毒第二次被劳教,狱警们总利用她心狠手辣,争表现求减期的心理迫害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她暴打过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就在我进库房的前一晚她还在库房暴打了法轮功学员李翠祥,当她被路俊卿从车间调出时,车间的人都说:“看,打手上去了”。(这是后来人们告诉我的)
夏一来库房就凶狠地叫我站起,我说:“你也是劳教人员,你没有权力,你去把队长叫来。”她冷笑说:“队长是你想见就见的吗?”一边说着就伸手过来一把抓住我头顶的头发想把坐着的我提起来,一瞬间我的大部份体重被系于纤细的发丝,疼痛难忍,我想扳开她的手,她叫李琴把我的双手抓住,夏接着对我拳打脚踢,并用她粗壮的胳膊扣住我的脖子,使我几乎无法呼吸,后来俩人协同将我打倒在地,我的眼镜也被打变形,手脸被抓破出血,夏说:“你转化了我不敢动你,你不转化,我就敢打你。”我质问夏:“是谁给你的权力?”夏说:“是国家给的。”我高喊:“打人了!”夏却得意洋洋地说:“你喊吧,这楼上没人,没人听见。”她们打我无所顾忌,非常嚣张。
后来吸毒劳教人员池艳霞也来助阵当帮凶,我被她们打倒在地起不来,在冰凉的地板上躺着,当时正值我的例假期,我几次要上厕所,一想起身,就被她们按倒在地,不让起来,晚饭她们也没为我打,无吃无喝,又冷又饿,夏和池却谈笑风生。
车间的人收工回来洗漱后都睡下了,夜越来越深,我再次挣扎着起来要上厕所,池开门看了看,确信没有人看见我,才带我上了厕所。其实她们是怕人看见我的伤。
从厕所回来,我见值班室路俊卿在里面坐着,值班室的门和库房的门相对,我就站在外面说:“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睡觉?”池艳霞立即拽着我的头发慌忙往库房拖,夏聪玲本来睡下立即跳下床向我扑来,她们把我拖进库房立即关上门对我施暴,夏用手拐猛击我的前胸,我高喊:“打人了!”但是路俊卿没有进来制止。在走廊值班的劳教人员(人们称为小哨)于双枝听到喊声,过来喊道:“打死她,把她吊起来”等。为了阻止我喊叫,夏找来擦鞋的脏毛巾要堵我的嘴。我合紧牙关,她们没有得逞,但我的嘴角、脸颊、嘴唇均被抓破,后来嘴唇肿了起来。
我被她们再次打倒在地,打累后她们就睡下了,我在冰凉的地板上躺到凌晨近三点,于双枝才让我放下床板铺床,因为全身多处受伤,当时我躺下和起身都很困难,借助库房放货的铁架才缓缓躺下。
零八年二月十八日凌晨五点,我就被于双枝叫醒,不让我睡了,(全队劳教人员是到六点半才起床)我起床后,收了床板就靠站在窗台前,凳子被收走了。夏躺在床上睁眼看我,让我站好,我没理她,她就起床从地上捡了一只拖鞋来打我的手,打了左手打右手,要我放好手站军姿,我不从,她就又开始对我施暴,接着池艳霞也起来了,俩人一起施暴,我被打得眼冒金星,耳朵嗡鸣,我高喊:“打人啦,救命啦!”这时于双枝也进来三人一起合力打我。因为全队还没有出工,她们听我喊就非常紧张,拼命来堵我的嘴,堵不上就用一大坐垫先盖住我的整个头,不让声音传出去。三个人合力将我按在地上,一只脚还踩在我的肚子上,夏聪玲拽着我的头死劲往地板上撞,我的头似要裂开一般,痛苦得无法形容。为了堵上我的嘴,她们好打的放心,她们又捏紧我的两个鼻孔,夏用手扼住我的咽喉,逼迫我张口,我几乎窒息,胸腔似要爆炸,我拼命摆动被压迫在地的头颅,借着摆动中勒于嘴前毛巾的松动和唇齿间的缝隙透过的一点空气,才逃过生死一劫!
在被她们三人合力堵嘴的危急关头,路俊卿听到打闹声穿着睡衣来到了库房(当晚她值大夜班睡在劳教所),在那样危险的状况下,路不但没有阻止她们的暴行,而是大声喊道:“给我堵,堵住,拿大毛巾。”三人的恶行得到了队长的支持,更是有恃无恐,夏甚至说:“劳教所死个人算啥,所里每年都有死亡名额。”后来因为各班劳教人员都起床开始走动了,她们才收了手。
我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不能动弹之际,路坐在夏聪玲的床边,开始冷言冷语对我训斥,训话间不时用穿着拖鞋的脚挑衅的触踢我的身体各处,我浑身疼痛头晕痛苦也无力说话,路训了一阵无趣才走了。
在她们二至三人多次对我暴力殴打的过程中,我自始至终没有做过任何的还击,在三人合力堵嘴使我窒息的时候,夏聪玲的手多次在我嘴边,我完全可以咬住她的手来解除不能呼吸的危险,可是在生死关头我依然遵循一个法轮大法修炼者“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转法轮》)的原则,我没有伤害她们任何人,可是路却颠倒黑白地说:“你是看我们内蒙人好欺负吗?”
这一天我又没有吃饭,因为限制上厕所,我几乎不喝水。到晚上一值夜班的王队长进库房查人数,我向她报告说:“她们打人。”队长对坐在地上的我瞟了一眼,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谁打你了。”然后带上门走了。夏用无赖的口气说:“谁打你了,你自己碰的。”这正是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实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真实写照。她们对我身体造成的伤痛几个月后才慢慢恢复,很长时间我的耳鸣严重,还因右上牙及牙床受损,使一颗大牙后来掉了一半。
再见到路时,我严肃地正告她:“我差点被她们捂死,你以后要对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路为了开脱自己,只好当我的面对夏聪玲轻飘飘地说:“她是知识份子,以后你们不要动她。”后来她们就不轻易动手了,可见一切都是在队长的授意下干的。而且按路的说法,如果不是知识份子,遭受的就是更惨烈的摧残。
夏聪玲和李琴俩人每天二十四小时轮班监控我,对我看管很严,每次上厕所或洗漱都尽量让我避开其他人,特别不让我遇上别的法轮功学员。我一出库房门上厕所,队长或监控就要求在厕所或走廊的人全部回班,喊大家“回避”,如果途中偶遇别人,我向对方看一眼或微笑,夏聪玲就粗暴的怒斥我,让我回库房罚站。在一个所谓的“文明”劳教所,我连微笑和张望一眼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在她们长期的施压下,我的头发开始一点点的白了。
我的作息时间和全队都不一样, 每天早五点起床,晚十一至十二点才能睡,中午不能休息。夏聪玲通常值夜班,我一睡下她就故意发出各种声响影响我入睡,有一天我很善意地提醒请她轻点声,她却更变本加厉。李琴嘲弄地说:“只有她敢叫你轻点声。”夏是真正的牢头狱霸,很多人对她敢怒不敢言,李琴也对她唯命是从,给她洗衣服送吃的,其实也都是看到夏得到路俊卿的重用,队里的规定夏都可以不遵守,比如按常规不能在库房洗漱,但夏每天打水回来洗几次,洗完满地的水让我擦干净,然后把洗脚水倒进我用来擦地打水的盆里,实质是让我给她倒洗脚水,就是这样的人每个月得到十天的最高减期,后来还进了民管会当卫生委员,而我却因为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加期二十天。
因为不“转化”,除了每天让苑爱武等犹大来给我洗脑,或强迫我看洗脑用的光盘,洗脑用的教材,并要写出心得体会外,她们还变着花样折磨我。路要我每天用毛巾蹲在地上擦库房的地板和约八、九十米长的走廊。以前走廊都是用地布拖,现在要我用一小块毛布一块瓷砖一块瓷砖的擦,每块砖都要擦亮,没有痕迹水印,上午、下午劳教人员出工后各擦一遍,夏聪玲一看不如意就让我重擦,故意刁难。一天擦完库房擦走廊时因为蹲的时间太长,我的腿脚开始抽筋,这时我看见劳教所的所长孙锦琰在路俊卿的陪同下来一队查看,从走廊走过来,我吃力地站起来对她说:“孙所长,我从早上擦地擦到现在擦的腿抽筋……”夏聪玲不让我说下去,慌忙把我粗暴地推进库房关上门,对我威胁恫吓,过程中孙锦琰目睹一切没有作任何阻止和询问。该所一直标榜对劳教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要用真情感化劳教人员,日前我还看到孙锦琰被评为什么“首届内蒙古职场女性榜样”,然而面对法轮功学员身心所受到的一切伤害,作为所长却是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这是什么榜样?可对外却标榜说:我们对劳教人员就象父母对孩子,象医生对病人!多么可笑。
单独关在“活动室”
我在库房被单独囚禁两个多月后由于有别的法轮功学员入所就将我转到了活动室单独关押,换了吸毒人员陈梅花来监控我。后来路看“转化”不了我,就说:不说法轮功问题了,但要我写一份遵守所规队纪的保证书。我说:“我按真、善、忍做人,在劳教所我不会写任何形式的保证书。”路为此非常生气,说她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说要把我再次关进库房。陈梅花也借机施压,对我进行谩骂训斥,而且她知道队长要的是什么,路一来,当着路的面她就骂我越凶,争表现,想多得减期回家,路一走她反倒不骂了,可见劳教所是恶人才能得到重用奖励。劳教所的管理机制并不是让人弃恶从善,相反是弃善从恶,且有恶必用,用则有奖。在劳教所担任班长和民管会成员的几乎都是吸毒劳教人员,而且一般是多次被劳教的吸毒人员,因为这样的人心狠手辣,懂得并能揣摸狱警的心理,懂得投其所好,对狱警的话唯命是从,作为管理狱警来说用这样的人省心、放心。
因为我不写保证,后来又借粉刷活动室之机把我关进洗漱间。洗漱间阴冷潮湿散发着异味,监控陈梅花必须陪我呆在里面,这使她更为恼火,把她所受的一切苦楚都归罪于我,说是我不写保证连累她受罪,为此给我打了饭,却故意不给拿筷子,一进了洗漱间,队长就从外面把门锁了不能再出去拿。我只好饿着肚子吃不上饭,实质是利用各种方式折磨我,让我承受不住跟她们走,按她们的做。但是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听后来入所的人说,陈梅花解教出去不久就得了乳癌,乳房被切除。
劳役中的邪恶“帮教”
我被囚在活动室一直到零八年六月中旬,因家人来所探视,路才将我分了班,在呼所我被单独囚禁承受各种折磨近半年,分班后下车间做苦役,但仍由专人每天二十四小时跟着我,在班上不准跟任何法轮功学员说话,限制种种自由和言行。有一次在车间上厕所时,有个法轮功学员忘了带卫生纸,我告诉她我可以给她,马上有人报告监控我的庞俊峰,庞进来不由分说非常粗暴地要把我拖出厕所,我不从,争执中,车间当班队长过来询问,庞只说了一句:“我是她的帮教。”我刚要开口,队长就不耐烦地说:“你不要说了,去前面玻璃房站着去。”一句“帮教”什么都可以认可,而被“帮教”的法轮功学员则没有说话的权利,为此还对我罚分处理。
三人“帮教”是呼所针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中的一种邪恶体制,一般一名法轮功学员配二名普教,加上法轮功学员本人就组成了所谓的“三人帮教”组,实质就是监控。通常是由吸毒和其它类型的劳教人员做法轮功学员的“帮教”,无论是站队、干活、就餐、开会、学习,任何环境法轮功学员都被要求必须和自己的“帮教”在一起,目的是不让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互相说话,所以我经常会被从站好的队列里拉出来,因为我左右可能有一个别的法轮功学员,我们不能站在一起,更不能坐在一起。
“帮教”的另一作用是连带责任,如果法轮功学员违背了所谓的所规队纪,“帮教”就要受牵连扣罚分,目的是让“帮教”仇视你,更严格地管束你。如有次我所在的五班法轮功学员王艳辉不写所谓的作业,班长威逼怒骂,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大中午也不让休息。“帮教”更是你一言我一语的训斥她,后来王艳辉被一帮人逼得伤心大哭,而这样的事太普遍了。法轮功学员一动笔,“帮教”就会来看你写什么,有次法轮功学员吴占华正写一封信,“帮教”就来抢,吴不给,争抢中信就被撕成了碎片。还常借安检为名把法轮功学员的个人物品翻得狼藉一片,为了找到法轮功师父的经文,那真是废纸如宝,涂鸦细看,搜身那也是常有的。所以在这样的劳教所谈什么“和谐文明”呢?基本的人权都没有,人与人之间原本友善和睦的关系都被那些邪恶的规定扭曲变异了。
“爱心使者”的欺骗
逢年过节呼所会搞一些晚会等活动,每次都有一些所谓“爱心使者”被邀请而来,活动总是力求营造和谐关爱的氛围,我相信那种氛围一定迷惑了很多真正有爱心的人,因为我也常短暂的被迷惑着,看着那些鲜花和掌声,听着那如此关爱的话语,我有做梦的感觉。但当“爱心使者”们一离去,我的目光从舞台上收回来,看到坐在我左右两边的“帮教”,我便清醒过来,一切都没有改变,那些恶的机制时刻在迫害着无辜善良,那些恶人永远在恶机制的庇护下干着恶行却迎来“光荣的”业绩和嘉奖。
我曾经把自己受多人暴力殴打的事告诉给管教所科长袁蒙琴,然而袁面对如此重大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是详细了解事件经过、让我写出书面材料积极调查处理,而是在我几句话后就阻止我继续说下去。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这些对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迫害恶行,袁不是不知情,而是太知情,那只能说对法轮功学员所采取的一切迫害行为都是在所领导的默许下进行的。这就是我见证的一个被司法部称为“文明劳教所”的“文明管理、依法管理”的事实!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对我行凶者在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法理行为做人的感召下,有的后来已经悔过,并声明自己的言行作废,但为了尊重当时的事实,如实记述如上。
修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健康快乐,法轮大法带给我的幸福和愉悦使我走路都想跳着走。然而十年来,在中共恶党让我放弃法轮功的所谓“挽救”中,却使我身心剧痛,家庭破碎,亲朋好友受牵连,哀痛难表。针对我的被非法关押和迫害,我曾在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按规定时间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反映,然而过程中见证了无数的阻挠和欺骗,两年多过去了,我至今没有得到过任何回复,国家法律完全成为摆设,没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严重侵权行为负责!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所经历的日日夜夜是我一直不想回顾的,身体的伤痛虽然可以抚平,然而那些屈辱的日夜,那些拳脚和打骂声却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那些“教育挽救”的邪恶手段所带来的精神和心灵的伤痛更是难以磨灭!
二零零九年七月开始,呼所将原来混编的三个队人员打散从组,法轮功学员陆续往二大队调集,说是成立专管队,从三队和一队调去的学员都象刚入所一样单独囚禁,再行精神洗脑,施高压,要求再写“三书”,这是呼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新证。在此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立即停止迫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是有记录的。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原一大队大队长冯黎患肝癌遭恶报死亡,所有认识她的劳教人员都知她的狠毒,死后那些吸毒劳教人员都在骂她。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明智的人,为自己留一条生路吧!
讲台中心领奖者为原呼所一大队大队长冯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已遭恶报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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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会委员:曹华羽 、张玉洁、许英、翟国军、吴军、万建华、李志国、季文忠、石凤忠、霍长春
(审判委员会一般是院长和各庭庭长组成,所以名单会重复,邮寄时请注意)
政治处干部科:戴焕平:01089689055、 李志敏:01089689056
审判员:苏天成、臧振平
1、庭长:刘金涛 ;副庭长:杨景军 ;
审判员:王智海、任继全、朱洪日、周科;助理审判员:王长山、仇洪山
2、庭长:张建军 ;副庭长:王启军 ;审判员:徐建会 、徐立辉、王淼
3、副庭长:邓少宇、 施章义;审判员:陈志强 、李印强 ;助理审判员:周忠良、张洪
4、庭长: 张玉洁 审判委员会委员 ;副庭长:缪锡军
审判员:李福春 、尤贵荣、张春阳; 助理审判员:田静
5、庭长:张庆久 ;副庭长:孙福文 、李苗苗 ;审判员:赵守红、助理审判员:裴冀鹏
6、庭长:许英,审判委员会委员 ;副庭长 :姜丽娜、王燕军
审判员:傅玉英 、张佐生、孙丽君、曹小澎;助理审判员:卢圆圆
7、庭长 翟国军,审判委员会委员 ;副庭长 孙竞
审判员:刘颖、 张泽华;助理审判员: 张曦月、姬小楠
8、庭长 李东 ;副庭长 李晓霞
审判员: 高晓岐;助理审判员:石德坤、 李康
9、副庭长:戴焕平 ;审判员:张秋艳 、唐小静;助理审判员:唐玲华、肖莹 女
10、庭长:吴军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董爱军、李雨
11、 庭长:万建华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张建、张雅清、张坤、鲁泰详、李玉英
助理审判员:杨璐、成虹燕
12、庭长:崔小东;副庭长:于连鹏 ;审判员:刘建中、陈慧春、熊海水、张杰、郭建强
助理审判员:杨菲菲、聂颂
13、庭长:李志国,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庭长:赵成杰;
审判员:夏阳;助理审判员:王银龙
14、副庭长:陶杰; 助理审判员:张贵珅 、胡光明
15、副庭长:戎艳
审判员: 石凤忠,审判委员会委员、 霍长春 审判委员会委员、季文忠 审判委员会委员
助理审判员:王跃霖、李志敏、林颖雪
审判员:黄广来、张福祥、王仕平、王福林、王敏青、朱丹、
审判员:耿荣强、曾昕、王立军、史定怀、阮海燕、李瑞涛
庙城法庭电话:010-60691084
雁栖法庭电话:010-61641374
汤河口法庭电话:010-89671073
范各庄法庭电话:010-61641374
5、怀柔区司法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2号,邮编101400
电话:010-69604675 传真:010-69605391
书记: 张开泰
局长: 张卫
纪检组长: 卢振春
副局长: 韩廷华、李海河、冯善武、孟 伟
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崔彪电话
副调研员 张福玖、刘书学、刘宇峰
办公室 负责人:刘久霞;职务:主任 电话:69604675;69605391
法制宣传科 负责人:沉 芳;职务:副科长 电话:69601880
基层工作科 负责人:石艳霞;职务:副科长 电话:69603445
公证律师管理科 负责人:刘佳斌 ;职务:副科长 电话:69606200
法制综合科 负责人:曹宇坤;职务:科长 电话:69601351
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人:于清春;职务:科长 电话:69601703
政工科 负责人:王立全;职务:科长 电话:69604665
监察科 负责人:王利军;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69604665
北京市国泰公证处:所长昝玉东;职务:主任 电话:69603558 传 真: 69603558 地址:怀柔区迎宾中路15号
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所长高海燕; 职务:副主任 电话:69640148;69650148
怀柔区阳光中途之家 负责人:吴楠 ;职务:主任 电话:61649268 地址:怀柔区桥梓镇东茶坞村180号
怀柔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 负责人:郑海林;职务:主任 电话:69603396-8210 地址:怀柔区司法局
汤河口地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 负责人:侯海霞;职务:理事长 电话:89671968 地址:怀柔区汤河口镇政府
各镇乡、街道司法所:
喇叭沟门乡司法所:所长张洪侠,电话:60623148 地址:怀柔区喇叭沟门乡政府,邮编101414
长哨营乡司法所:所长陈志,电话:60621069 地址:怀柔区长哨营乡政府,邮编101412
龙山街道司法所:所长李辉,电话:69606722 地址:怀柔区青春路慧友大厦,邮编101400
泉河街道司法所:所长侯玉平,电话:69696370 地址:怀柔区青春路慧友大厦,邮编101400
汤河口镇司法所:所长王丽娜,电话:89672148 地址:怀柔区汤河口大街69号,邮编101411
琉璃庙镇司法所:所长袁明,电话:61618692 地址:怀柔区琉璃庙镇政府,邮编101409
九渡河镇司法所:所长李莹,电话:61691448 地址:怀柔区九渡河镇政府,邮编101403
宝山镇司法所:所长金娜,电话:60625775 地址:怀柔区宝山镇政府,邮编101411
渤海镇司法所:所长穆慧鹏,电话:61632821 地址:怀柔区渤海镇政府,邮编101405
雁栖镇司法所:所长金长云,电话:61641592 地址:怀柔区雁栖镇政府,邮编101407
怀北镇司法所:所长沉健壮,电话:69662209 地址:怀柔区怀北镇政府,邮编101408
桥梓镇司法所:所长祖兴澍,电话:69678106 地址:怀柔区桥梓镇兴桥大街1号,邮编101402
庙城镇司法所:所长陈仲权,电话:60638828 地址:怀柔区庙城镇295号,邮编101401
杨宋镇司法所:所长乔玉保,电话:61676979 地址:怀柔区杨宋镇政府,邮编101400
北房镇司法所:所长胡玉民,电话:61685508 地址:怀柔区北房镇政府,邮编101400
怀柔镇司法所:所长任中新,电话:69659908 地址:怀柔区庙城镇293号院2号,邮编101400
6、北京怀柔区分局:
电话:010-61697669专电53515
局长郑坚89680168、13601296837
大队长王玉军61697600、13801352654
政委齐代永13911839841
副大队长王冠华13910903920
副大队长刘振兴13911926584
副大队长段志华13911388037
综合队长于德生13911839822
怀柔区看守所所长孟祥海010-61697828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组织部电话:010-69650013、69645275
中共怀柔区纪委、怀柔区监察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后横街51号,电话:69625145
怀柔公安分局汤河口派出所地址:怀柔区汤河口镇两河口村, 电话:81671124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看守所地址:怀柔区大屯村东,电话:61697828
怀柔公安分局地址:怀柔区北大街59号,电话:89687608
顺义看守所预审科电话:61697669
怀柔区检察院电话:69644593
怀柔公安分局督查电话:89687619
怀柔区汤河口派出所:89671124
怀柔分局法制处:61697669、61697686
怀柔分局看守所:61697661、61697828
怀柔分局局长办公室 89687688
二、北京市顺义区公检法司相关信息(2017年信息):
1、北京市顺义区政法委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27号 顺义区政法委,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4878
书记:张晓峰(新任)
副书记:赵为民(新任)、姜蒙(新增)、王金广
政治部主任:张峰
2、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顺义区公安分局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0212
局长:赵为民(新任)
副局长:何跃(分管预审大队)、宋春青、付建军(分管国保支队)
、王宝仓、马建辉、高万秋、贾文锋
纪委01069422179书记刘爱军
政治处01069423068
办公室01069421750
法制处01069400916
看守所01069402535
内保处01069421935
信通处01069425596
治安支队01081491010
刑侦支队01069462332
国保支队01069424957
法医医院01069441498
交通支队01069426010
消防支队01080485119
人口管理处01069421843
警务保障处01069423674
3、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国保和610(该部分资料没有核实,请补充和更正):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邮编101300
分管副局长付建军,分管国保支队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国保处处长赵之武13801163926
国保大队:010-69424957,
大队长席雷13601317696
副队长张岩13801091687宅010-69423678,
成员,姚蕾、郑敏
610办公室:
电话:010-89476002
610主任李某15321225813
殷月清(610)
张华芝10-89476003、13901308537
4、北京市顺义区泥河看守所以及预审大队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泥河村 泥河看守所 邮编101300
所长、政委和副所长:彭大虎、赵国利、孙守东、柳沛山、佟晓东
顺义看守所的三个女狱警:孟璐、赵莉、徐海林 电话:010-69402535
预审科电话,010-69402007-1101张永军警官
执行科电话,010-69426113
预审科电话,010-69402978
警察王金龙
顺义分局预审大队(2013年资料)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泥河村 预审大队 101300
顺义分局01069403552
宋春青现为何跃 主管分局长01069407676 13601258188
孙绍淮 大队长01069406200 13381069087
贾庆跃 政委 69425369 13911667677
王秋华 副大队长 69424369 13601320733
吴世新 副大队长 69403552 13911839447
王文鹏 副大队长 69403552 13911930148
徐光达 综合队长 69403552 13801208735
李娜 综合副队长 69403552 13601122630
综合副队长 69403552 13811587277
预审员电话:
马含伟(音,可能是参与孙福义的),孙姓警察:010-69402007转819
马力生13601257203
赵海山13716002150杜怡丽13911930305,
贾燕忠18611039305,庞洪伟13501159000
茹凯 13911809861王志民13911731110
杜伟 13911930303于德鑫13911461935
关树军13911930145范在鑫15699997539
杜立斌13501165085常新刚15311079317
殷成宇13901209727周宝 13811665825
李达 13711103297贾庆跃13911667677
井雪松13810017958马国龙13501066462
黄治国13911188300孙志刚13811025726
5、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顺义区检察院 邮编101300
检察院总机:010-59556600
公诉一科电话:010-59556692
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是
公诉一处:王鹏磊检察官(负责多起迫害法轮功案件)电话:010-55956689
检察长:张豫
副检察长:孙宏伟、李存海、张宝来、高祥阳、高劲松
检察委员会委员:刘军、田国凤、张福荣、马荣耀
检察员:程传华、景宝峰、宋鹏、王冰、张艳凤、郑玉彬、叶红、贾竞、马驰、耿辉辉、任巍巍
政治处:于建波主任
民行处:林春艳处长
侦查监督处:程传华、张文影副处长
公诉一处:王鹏磊副处长、韩非副处长、王凤
公诉二处:刘静、于浩副处长
控申处:刘芳副处长、魏星、
职务犯罪预防处:郭航、
反贪侦查一处:戴丽娜
技术处:胡晋秋处长
政治处组宣科:刘天奇副科长 驻看守所检察室警察:郑玉彬 检察官:胡晋秋、杨立平、刘天奇等
检查等业务人员:李亚楠、黄勤怡、胡帅、公志玮、杨晶晶、田培沣、熊一超、高畅、屈芳、管云龙、夏林程、闫昭宇、程伶、张静静
康云、孟庆辉、范慧婵、刘娟、杨金玲、吴伟童、王以男、曹璐、杨胜富
皮婉玉、梁建军、李丹、付煜涵、陈金虎(侦查岗)
耿梦婷、齐田天、苏飞、陈美辰、龙冰沁
6、北京市顺义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顺义区法院 邮编101300
负责案件的法官:白玉龙(负责多起迫害法轮功案件)
院长:李旭辉
副院长:单晓云、胡国东、郭立军、贾秋生
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淑莉、付全立、张建平、乔江海、冯志明、王亚平、刘宏艳 、商兴加、 雒东明、杜尚勇、郑进智
审判员:刘伟果、李鹏
电话:010-69444921、01069434111
办公室:010-69444921
法院纪检办公室:010-69421394
刑事审判庭:010-69444395
审判监督庭010-81498535
执行庭:010-69423087010-69443987
告诉庭010-69421194
法警大队:010-69428090
门卫:010-69421004
李遂法庭 69434430
010-80494958?后沙峪法庭
牛栏山法庭010-69411365
杨镇法庭010-61451262
7、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 (2017年最新信息)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18号 顺义区司法局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3840
局长李国印
副局长:马占霞(新增)、周海英、周建伟、张海涛
工会主席:曹秀伶
副处级调研员:胡银全、李新
办公室:周小民010-69443840传真010-69443840
政工科:科长张小丽010-69423915
法制宣传科:赵晨光010-69443457
基层工作科:科长苏力010-69442187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科长王勐010-69463151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王红霞010-81485194
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李凤010-69440148、010-81490148
监察科:科长侯月霞010-81485190
法制科:科长朱笋010-81485193
赵全营司法所电话:010-60431112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政府
北石槽司法所电话:01060422849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政府
龙湾屯司法所电话:01060465222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政府大院内
大孙各庄司法所电话:01061432767 地址: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府前街11号
张镇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1480553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政府
杨镇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1451594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府前街
北务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142171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
李遂司法所电话:01089489626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府前街南村路9号
李桥司法所电话:01089426388 地址:北京市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儿营村东
高丽营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9455915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政府
后沙峪司法所联系电话:01080496820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政府
天竺司法所电话:01080462351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右街6号
南法信司法所电话:01069472377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政府
木林司法所电话:01060456247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派出所院内
牛栏山司法所电话:01089411078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政府
北小营司法所电话:01060483625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政府
南彩司法所联系电话:01089460046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政府
马坡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9403545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政府院内
仁和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9444400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9号
空港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1468514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办事处
双丰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9401309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向阳西街8号
旺泉司法所联系电话:01081406301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路67号
石园司法所联系电话:01089445826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办事处
胜利司法所电话:01081495500负责人:张青坡地址:顺义区建新南区甲32号
光明司法所联系电话:01069421084
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邮编100012
电话:010-84773861
院长索宏钢
副院长:张美欣、张晓琨、何通胜、刘双玉
审判委员会委员:辛振兴、邹立华、杨晓军、马立红、王海虹、亓培冰、侯军、周荆、蔡英伟、李宏宁、次仁卓嘎、张贤昌 刑一庭: 庭长:余诤法官 副庭长:李永京法官(专门负责法轮功案件)
副庭长:冯桢
审判员:高亚莉、吴海地、王奕、范爱礼、任莉华、于靖民、李丹、汤笑然、陈旭艳;
助理审判员:王庆刚、段伟、孙蓉、栾广萍、李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