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红塔区法轮功学员邓翠苹与李琼珍、李丽、秦莉媛、普志明五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在玉溪澄江县被澄江及峨山的国保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红塔区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在峨山县法院被非法庭审。
在法庭上邓翠苹说:修炼法轮功使她的健康得到极大改善,心态也变得豁达乐观。多年以来,她只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来为人处事,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做好人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
邓翠苹的辩护律师孙典军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均错误,即便在此罪名下,邓翠苹的行为也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要件,更未造成客观的社会危害后果。
二月二十四日,邓翠苹被非法判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李琼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另外三人,普志明判三缓五,李丽、秦莉媛免于处罚,三人于二十四日回家。邓翠苹与李琼珍都提出上诉,同时两家家属也为她们聘请了律师。
沉重的判决及无理的迫害,给邓翠苹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在她的左腿内侧(即淋巴位置)长出了一个肿块,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发展成为了直径约三点五厘米大的肿瘤。这个肿瘤同时扯到她左腿的筋一起疼痛,连走路和坐下都很困难,越来越痛苦。邓翠苹发现身体异常时就向红塔区看守所的医生说了自己的情况,医生每天都有给她不同的药,可是病痛没有得到减轻。
家属在得知这个情况后,如同晴天霹雳,焦虑难安。邓翠苹自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自身的顽疾鼻炎、咽喉炎、头晕头痛都好了,人变的很年轻,二十年了从不生病,连伤风感冒都没有。
三月三十日,家属要向看守所反映情况,被告知看守所的领导开会。三月三十一日一早,邓翠苹的丈夫及妹妹两人,带着一份申请书赶到红塔区看守所,希望能够见到领导,向其反映情况并申请让邓翠苹及时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和接受专业治疗,不要耽误治疗时机;同时家属要求治疗过程全程陪同。
看守所接待大厅的工作人员在看了邓翠苹丈夫的身份证后,问了家属事由,就说:“我们这里有医生,在押的人有病会医的,这里医不了的会带去玉溪市医院医的。”接着就指着一个刚刚被带出来的,正在戴手铐、脚镣的在押女子说:“她就是要带到市医院去做检查的。”家属无奈又跟他们求情,他们才让家属等待领导开完会。
大约一刻钟,来了一个看守所接待大厅的负责人,她讲领导今天开会,找医生吧,因为领导也得问医生的,家属就问:“昨天领导就是开会,今天也是开会,什么时候会在?”那个负责人就说:“这两天是在开会,领导什么时候在我也不知道。”家属无奈的说:“要告诉我们一个时间,我们一定要见到领导。”同时邓翠苹的丈夫递上了申请书,她看了看,就去联系医生,让家属先等着。又等了一会,她告诉家属领导过会儿来。
后来,来了一个男子,就对家属说:“你们不用老是担心,我们这儿有医生,到哪个程度该咋办,我们会办的。至于说是哪种情况啊,目前做什么什么需要跟你们说的我们会说,不需要说的也不说。我们会把握呢,现在看守所很人性,不是以前的看守所,伤风感冒啊,头疼脑热的,哪点不舒服,我们都会及时医治的。”
在家属问询后,回答他姓朱,是教导员,就是朱正祥。他手拿邓翠苹丈夫交的申请书,最后给家属的答复就是:“我们该怎么办会怎么办。其它的我们不会讲,也不会给你们任何保证。”
面对红塔区看守所教导员朱正祥的答复,邓翠苹的家属非常失望,面对邓翠苹所受的迫害及突然长出的瘤子,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也无法预知邓翠苹的病情如何变化。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红塔区看守所所长:殷国文
红塔区看守所教导员:朱正祥
红塔区看守所电话:0877--2145199
玉溪市中级法院
刑一庭 0877---2616223
刑二庭 (该庭承办两位学员上诉案件)
0877---2616311
0877---2616322
民一庭 0877---2616209
民二庭 0877---2616309
行政庭 0877---2616355
审监庭 0877---2616305
环保庭 0877---2616726
执行局 0877---2616125
咨询服务 0877---2616202
案件查询 0877---2611103
交费查询 0877---2616396
档案复印 0877---261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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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公室:0877--4011328
控申科:0877--4012000
预防科:0877--401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