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上午,青岛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刘桂秀女士(五十九岁)、詹淑珍女士(五十七岁)、薛云秀女士(七十一岁)在黄岛区(原胶南市)宝山镇集市上讲真相、发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宝山镇派出所警察将三人绑架。
薛云秀当晚回家,刘桂秀、詹淑珍被黄岛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刘桂秀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黄岛区法院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刘桂秀、詹淑珍,整个过程仅十几分钟结束,草草过场,当庭未作宣判。
刘桂秀、詹淑珍没有聘请律师辩护,她们自我辩护,认为按真、善、忍的标准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向世人发资料、讲真相没有罪。
庭审后,詹淑珍仍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刘桂秀被继续取保候审回家。
此次,黄岛区法院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詹淑珍回家,虽然不是无罪释放,但也是法院相关人员人性良知的体现。
詹淑珍从被绑架到释放,共计被非法关押401天。
之前,詹淑珍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因向世人发真相资料,被黄岛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詹淑珍因到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参加集体学法,被长江路派出所警察集体绑架。詹淑珍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