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从某个角度讲,法官、检察官只是傀儡。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结果都是政法委、“610”商定好了的,庭审只是走个过场而已。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宋桂香、李雪案中,仅仅“一个领导模样的人与警察耳语了几句”后,一名律师就不用安检被允许进入了法庭;在非法庭审梁秀芳案中,“610”人员公然在庭堂之上信口胡说;更为可笑的是,法官竟然做起了说客,劝说梁秀芳放弃修炼。
在非法庭审邱元金等三名法轮功学员时,法官起初还懂点法律,所以他告诉家属:今天不开庭了,给你们十五天的期限换律师。可仅仅几小时之后,他就自打了嘴巴,他变卦的背后是强权的干预,于是,法官不仅强硬的违法开庭,而且主动诱导邱元金自辩,更在葛见珍坚持“我要求我的辩护律师出庭为我辩护,否则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的情况下,违法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该法官的行径也可看出众多被江氏迫害政策捆绑的法官主动、被动的参与迫害的情况。
其实,许多法官在开庭前也都表明:法轮功的案子都是政法委、“610”做主,自己说了不算。下面仅选取三例来曝光山东胶州政法系统践踏法律、迫害善良的丑行。
一、非法庭审宋桂香、李雪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上午,胶州市法院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即墨普东)对法轮功学员宋桂香、李雪母女非法开庭。
宋桂香和两个女儿李梅、李雪 |
非法庭审当天,胶州政法部门如临大敌般地出动了多辆轿车、依维柯警车,并租用了两辆大巴车,满载着政法部门七、八十人进入青岛市第三看守所。
当时宋桂香、李雪母女身体极为虚弱,根本不适合被庭审。非法庭审那天,她们以律师会见的名义被骗出了监室。之后,胶州法院再以不配合安检名义非法阻拦律师进入法庭为宋桂香、李雪辩护,当律师据理力争时,多名警察出手对律师动粗。
下午两点左右,法官非法开庭,一个领导模样的人与警察耳语了几句后,一名律师不用安检被允许进入了法庭,但不到一分钟,不知什么原因,该律师被两名法警掐着脖子、拧着双臂连拖带拉地拽出了法庭,法庭外又是一番混乱。
法庭上,法官付增光以诱骗的方式引导宋桂香自辩,以此谎称宋桂香自己放弃了律师辩护,一言未发的李雪也被称她默许放弃了律师辩护。就这样,草草走了个过场,就结束了非法庭审。
在此过程中,宋桂香的一名亲戚因多日不见宋桂香,用手机给宋拍照,被绑架。
下午四点多,身心俱疲、又累又饿的律师从看守所走出后气愤地说:“胶州法院真流氓、胶州法官真土匪。”
二、非法庭审梁秀芳案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当梁秀芳的亲朋好友来到胶州法院门口时,发现许多警察早在法院的四周布好了哨。在法院的大门口,法警只允许律师与两名家属进入法院院内,当律师与家属欲进入法庭时,他们被强行安检,律师被禁止带电脑入庭,梁秀芳的家属连鞋子也得脱下,甚至里面的鞋垫都被扯了出来检查,拒绝配合非法安检的律师不能入庭,只好坐在法院大楼的台阶上,不时地呼喊:“胶州法院开庭不让律师进去辩护。”
通知上午九点开庭的庭审一直等到十二点左右才终于开庭,一名律师企图闯进,被两人架了出去,一有白头发的“610”人员恶语辱骂律师,在法院门口的梁秀芳家人们质问相关人员:“为什么不让进去,这是我们的权利。”却无人理睬。
法庭上,梁秀芳问为什么不让辩护律师给她辩护时,“610”的人说“律师不配合安检”,梁秀芳继续问“为什么要安检”时,此人竟说:“律师包里带着刀要杀你。”庭审过程中,有人跟梁秀芳承诺:“只要你自己认罪,很快就会放人了。”而且一名“610”人员从法庭内出来跟梁秀芳的家属说:“你们到村里开个证明,我们就把人放了。”此人当时就开车拉着梁秀芳的家人到村里开证明,不凑巧那天没开成证明。(当第二天梁秀芳家人把开好的证明送到国保大队一个叫逄京辉(国保大队“610”科科长)的那儿并要求放人时,逄京辉断然拒绝。)非法庭审结束后,梁秀芳问:“不是要放我吗?”一人说:“你得先去普东换衣服。”这样又将梁秀芳骗到了普东看守所关押。
此外,开庭前,法官姜燕燕曾找到梁秀芳的家人,要求梁秀芳的家人劝梁秀芳放弃修炼。
据了解,非法开庭那天,胶州政法系统又出动了大批人马,不仅“610”、国保大队出动而且许多派出所也派人参加。除了一些穿警服的人在四周布岗外,还有整车的便衣隐在车辆从中细细的观察法轮功学员的动向,有的则悄悄的录像,更有穿警服的警察公然对在法院门口的人录像,另有两便衣对出现在法院附近的法轮功学员的车辆进行拍照,中午时分,有人妄图绑架几位大法修炼者。事后有人还闯到几位大法修炼者的单位或家人那里进行了骚扰。
三、非法庭审邱元金、葛见珍、吴晓翠案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原定上午九点半开庭的庭审一直被拖延着。非法开庭前,胶州法院非法限制旁听名额,又以安检为名,禁止律师带工作电脑,阻止律师出庭辩护。律师抗议:“全国都没有安检的,你们胶州怎么还安检?这是违法!”
中午十二点多,法官鹿晓明告诉家属:今天不开庭了,给你们十五天的期限换律师。家属气愤地说:“我们花钱请的律师为什么不让辩护?再请律师我们花的钱怎么办?”法院警察说:“你们自己把钱要回来。”
可是当天下午,家属突然接到法官鹿晓明的电话,说下午三点开庭,律师给法官鹿晓明打电话,指出:按照法律,即使被告人自辩,还要给三天期限,并发布公告。可仅过了几小时内就违反法定程序非法开庭,这是严重违法……鹿晓明没等律师把话说完就把电话挂断。
下午三点,家属没到齐法院就开庭了。法庭上,邱元金脚上仍戴着沉重的脚铐。吴晓翠身体很虚弱。法庭上,法官鹿晓明诽谤法轮大法,并诱导邱元金进行自辩。邱元金不知是计,讲述了自己修大法祛病健身的事实。
法庭上公诉人张纪娜多次诱导葛见珍回答她的问题,可葛见珍坚持要求律师出庭辩护:“我要求我的辩护律师出庭为我辩护,否则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公诉人张纪娜拿出一张按有手印的纸问吴晓翠,吴晓翠说:“两天两夜不让我睡觉,我又没吃饭,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我说的话、按的手印,我都不承认。”
就这样,胶州法院不仅违法阻止辩护律师出庭辩护,而且在证据不足、尤其是在多次诱导、提问葛见珍未果,葛见珍坚持要求律师出庭辩护的情况下,法官鹿晓明竟然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另有一点需说明的是,为了达到不让律师参与辩护的目的,胶州政法系统在吴晓翠身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极尽挑拨离间之能事,勾结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在吴晓翠与其家人间诋毁辩护律师,以使他们不相信律师,从而最终使其不让律师参与辩护的目的得逞。
另外开庭当天,法院周围有便衣与穿警服的警察逡巡。
从以上三起非法庭审大法修炼者案件来看,每次非法庭审不仅有法院、检察院参与,“610”、国保大队以及基层派出所也有大量人员参与,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案件审理了。这样的违法活动应该不是法院的能力所能为,估计为胶州政法委授意,“610”安排,国保大队、法院、检察院执行,这也正体现了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大法的组织、人员链条部署。胶州政法委迫害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还表现在:它操纵胶州市司法局阻止胶州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提供辩护,并利用江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组织链条,对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外地律师进行迫害,妄图阻止外地律师给本地法轮功学员提供辩护。
然而,迫害正法的从来也没有成功过。迫害佛教的遭了报,迫害耶稣与基督徒的罪现在还在偿还。当前,习当局出台了一系列追责法律法规,并下大力清洗政法系统、江系人马,许多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官员或是以贪腐的名义被拿下,或是遭到了天谴。许多看清这形势的法官、检察官不愿再参与迫害法轮功,而是运用法律武器,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卷或撤诉,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看起来他们在维护法轮功学员权益,其实他们是在维护自身的安全。在这大趋势下,胶州政法系统还在迎风作案,不仅仅是螳臂当车不自量,而且也必招致正义与历史车轮的碾压。届时,后悔晚矣。在此提醒那些仍顽冥不化的胶州政法系统人员,清醒清醒吧,否则,伤害的只能是你们自己与家人。
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员信息:
胶州市政法委:
书记孙晓兵13853295555
胶州市“610”办:
主任陈宝东82288570、13806392997
副主任李军锋82288073、13356852525
副主任王复成82288073宅15725252685、15966908753
综合科主任刘勇82288075、13791821983
科长梁家胜13853254321或13583254321
成员刘静刚
胶州市公安局:
地址:胶州市厦门路1号
局长李世明66585666、13806393566
副局长安振东66585566、15866860052
副局长李建勋15969896677(现胶州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副局长周兆奇66585667、13505321518(兼政工室主任)
副局长宋同烈66585578、13506425651
副政委李恕军66585678、13606307877
纪委书记王泽习66585699、13964878707
工会主席杨升江66585687、15898852978
胶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张海琛66585530、13969829666、18669832007
教导员刘忠珍66585531、18366237616
副大队长窦宝峰66585576、13606305127
副大队长刘林华66585575、13905427279
综合科科长刘爱玲66585532、18561698266
综合科队长杜万古66585602、13863928631
综合科警察姜楠楠66585532、13953256655
综合科警察刘克克66585532、13791931898
一中队中队长于善兵66585533、13573886669
一中队警察陈立彬66585533、13806392969
二中队中队长李毅66585533、13606302011
二中队警察陈建明66585533、13969797861
二中队警察房熙章66585533、13808975791
二中队警察丁进晓66585533、13678879061
三中队中队长逄京辉66585575、13606305118
三中队警察于华东66585533、13806392301
三中队警察吴泽本66585575
三中队警察陈刚66585575、13573807678
四中队中队长王海南66585575、13969885278
胶州市检察院:
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228号
检察长王廷祥0532-83012581
副检察长张清日0532-83012508宅82208987、18663995787
副检察长王泉宝0532-83012506宅82201997、13969826689
副检察长闫凤生0532-83012507宅87206828、13606306819
副检察长章伟民0532-83012586宅87231697、13969896799
副检察长王志强0532-83012512宅82201996、18653202818
政工科长祁喜庆0532-83012502宅87205189、13665422166
办公室主任肖守勇0532-83012558、18661878877
公诉科:0532-83012565
检察官张纪娜18653212677、13589293007(多次参与迫害)
胶州市法院(2017年更新)
领导班子成员:
院长刘世明0532-87283711(曾任青岛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
副院长李建敏0532-87291638、18562883600、18553258030
副院长张青山0532-87291618、18562861168、18561511128(分管刑事庭,并曾任副检察长参与迫害)
副院长詹敬东0532-87291078、18562883666、18561511127
副院长李伟0532-87291966、18562883866、18561511108(曾分管刑事参与迫害)
副院长乔昌笙0532-87291633、18562883636、18561511129
纪检组长王智0532-87291688、18562883788、18561511107(曾任刑庭庭长参与迫害)
政治处主任徐玉琰0532-87291659、18553258031
苗宗正0532-87291693、18562883667、18561511106
钟永泉0532-87291572、18562883668、18561511122
李慧暖0532-87291625、18562883688、18561511109(曾任刑庭副庭长参与迫害)
刑庭:
庭长赵玉涛0532-87291639、18562883750、13708952629(多次诬判法轮功学员)
副庭长付增光0532-87291650、18562883752、13869809977(多次诬判法轮功学员)
赵连青18562883752、18669876798(多次诬判法轮功学员)
李松光0532-87291651、18562883755、13583260008
姜燕燕0532-87291651、18562883756、13969751798(构陷张从杰、李秀、梁秀芳的主审法官)
鹿晓明0532-87291646、18562883816、13335077788(构陷邱元金、葛见珍、吴晓翠的主审法官)
韩红华0532-87291646、18562883758、13853292997
朱晓玫0532-87291651、18562716688、15315515055
焦文韬0532-87291651、18562883757
王波兰18562883905、18765941063
朱金梅18562883885、18661761058
张继元18562883929、13070846626
张译文17753200707
陈勇18562883761、18678932887
徐飞18661999338
李青13678867184
法警队:
队长隋永超0532-87291615、18562883639、13853212000
法警赵福华0532-87291683、18562883651、13573203288
法警林祥雍0532-87291615、18562883652、13869809678
法警曾宪萍0532-87291615、18562883653、13697666268
法警王建强0532-87291615、18562883656
法警张炳辉0532-87291683、18562883657、15692386128
法警刘洪江18562883650、13708952627
法警李刚0532-87291615、18562883655、18669708058a
胶州市司法局: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邮编266300
传真:82288755
局长刘学(之前任中云办事处书记)
副局长谭恒82288759宅87221627、13863965517
副局长于上海82288756、13964872439
副局长宋继安82288758、15866878251
纪检组长李元茂82288758、13954209208
原局长吴法先82288757、1380897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