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齐恩香女士诉述她这次被绑架迫害的经历:
我叫齐恩香,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二日早八点五十,我从家(公交宿舍)出来就被长春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在家小区门前绑架,并抢走我的手机、钥匙,问我刚才谁给你打电话了,然后他们非法开我家门,十多个人进屋就开始拍照、非法抄家,把我个人物品、法轮功书籍全部抄走。我和他们说修炼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港台都能修炼,你们不要当江魔的牺牲品,善恶你们自己选择。我家就我一人没有证人,你们抄家把私人物品抄走,不让我和家人联系。但他们不听。至今我家的私有物品及钱财被他们抢去未还,当作犯罪证据(国保:高鹏、高军、王大利)。
上午十点半左右,把我带到长春市公安局(公交派出所)录笔录。一到长春市公安局就把我强行坐老虎凳。从上午十点多一到晚上六点多。来了公安头子说你的笔录不对,又重新录笔录。晚上七点多把我带入长春市中心医院体检,血压一百一十到一百八十五,心跳九十三次/分钟。当时被劫持体检的还有一长春法轮功学员。
我们被劫入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那里没有检查身体,那时我感觉血压都有一百二十到二百三十,头晕身体支撑不住。第三看守所在我身体状况极差的状况下收留。从那以后,我身体一直不太好。每周查身体血压高、心脏病。第三看守所和国保联系我的身体状况,国保不同意放我。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早六点,长春二道区法院到看守所,说是提审。我知道其实是要开庭。长春二道法院早六点去接人,走的是车库小门,当时没有通知家人,我不同意开庭。庭长说:没联系上家人,不开也得开。说二庭通知家人。当庭我和法官、公诉人等人讲真相,他们不听。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在二庭庭上我被冤判三年,我当庭表示上诉,不接判决书。法官赵峻峰说,你上诉就得接判决书,要不你拿什么上诉。
结果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没有开庭,在三看监室窗口送判。我没有接判决书。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三看将我送进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在省女子监狱期间,我不认罪,每天包夹包教(邪悟者)放诋毁法轮功碟片,全是造假、谎言。每天强迫我坐小板凳,凳面全是凹凸不平,臀部都坐破了。我说告她们,找狱警、监室长,但不让。我被强制坐小板凳三个多月,后来监狱统一换大凳,必须自己花钱。我每天在监室,不允许任何人和我说话,每天都有四个包夹分两班轮流看管我。监室长刘焕杰强行给我订油笔一百支三十元、中性笔二十支十六元、笔记本稿纸六十多元。我订的保暖内衣等不给我,食品等不让订。监狱给包夹包教压力让转化,包夹包教百般刁难我。
入监整二年,第一年在卫生间给一暖瓶热水洗澡,一年以后,才让我去浴池洗澡。不让去公共厕所,吃喝拉撒都在监室。伏天的时候不让我洗身子,一周才让换洗一次内裤。我抵制洗脑转化,他们不让我洗衣服,不许我到走廊,两年没出监室。
在出狱前一天,狱警让我给家人打电话,我说被迫害的高血压、心脏病。狱警张莹给电话挂断。出监时,我带走我花钱买的物品,她刁难我。包夹犯人骗我钱,监狱领导知道没有解决。我要钱,那是家人给的钱,不许经济迫害,最后钱、物品全部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