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天津国保、塘沽公安局、杭州道派出所、特警等十多个便衣警察突然闯入赵月琴租住的房屋,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开始非法搜查、绑架,家中物品几乎被洗劫一空,整个过程被“录像”。
被抢走的物品有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二部、电子书一部,mp3一个、DVD一台、首饰、银行存折、现金等。
警察随后又抢走房门钥匙,并把赵月琴绑架到塘沽戒毒所进行迫害,半夜时强行带到医院查体,然后送到塘沽第一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赵月琴最后被迫害得身体出现多种疾病,血压高至二百四十,到三月五日晚上放回家。
赵月琴租住的房子也被派出所强行让房主退租,赵月琴和丈夫只好临时住在儿子家。
四月三十日塘沽公安局和向阳派出所五名警察闯入她儿子家,到每个房间看一遍,并威胁说:如果你再搞那个(指炼法轮功),我们就把你送进去,二次判刑更重,你现在是被监视居住。
之后向阳派出所一直非法对她监视居住。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塘沽法院对赵月琴非法开庭,公诉人在宣读材料时结结巴巴,因证据对不上,开庭大约三十分钟就结束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对赵月琴二次非法开庭,不到十分钟因证据不足又休庭。
九月七日第三次非法开庭,不到十分钟又因证据不足休庭。这三次非法庭审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告终。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滨海新区检察院又以“两高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名变更起诉至滨海新区法院,六月五日再次非法开庭。
庭审过程中赵月琴说了修炼法轮功的益处,自身患有的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功后都好了,做好人无罪,希望他们多了解法轮功。
公诉人仍要求量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审判长说择日宣判。
赵月琴对审判长说:“希望你在无罪释放的判决书上签上你光荣的名字。”
检察员:王胜春;书记员:杨惠文;滨海新区法院电话:6527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