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我在工作中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言行,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从不为难领导和同事。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被六次非法抄家,五次被拘留;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送往羊艾监狱迫害二年半;二零零八年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蒙大队长带领人员闯入我家,抄走大量财物,抄走电脑一台、刻录机一台、打印机一台,还有大量大法书籍,我被绑架到贵州省清镇市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半。
在劳教所期间,我被严管、逼供,不给大小便,面壁室外墙,雨雪天气都要在室外面壁站立,有时站得脚部发肿;还被逼迫做有害的奴工,有时被劳教人员打的手部出血,还有咳出血的。
十多年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时时到我家骚扰、抄家。
在我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后,原件被打回到荔波县610、公安国保大队蒙大队长手中,他们多次到我家,但没找到我。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左右,国保蒙大队长带领便衣闯入我家。因家里正在修整房子,他们是从门洞进来的。我正在家中看大法书籍,他要强夺我手中的大法书籍,我为保护大法书籍,国保蒙大队长把我的头用力按拽打在木板床上,又要把我师父的书籍撕坏,把我拖扭手臂抬打,又在脸上打五大巴掌,用手指夺我头部并打骂:你看的书是某教,国家取缔了你还看、还炼,今天我要把你抓起来。国保蒙大队长的暴虐行径,致使我手抬不起来,一身疼痛。
国保蒙大队长又叫来警察,又叫来玉屏镇领导、工作人员,全部来抄家,只有两个女警察穿警号服,一个女警察的警号是017772,她又骂我,又抓打我,不准我说话,也不准我动,还搜我身,先抢我手机,怕我打电话喊人来看他们的罪恶。他们从早上约十点开始抄家、打骂到中午一点多钟,抄走我两箱子的财物;另一个警号为LB5772(尾数记不太清了)的在做记录。他们抄走我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台,烧烤机一台,放碟机一台,MP5两台,放唱机一台,苹果手机一台,普通手机一台,还有真相资料、真相币、人民币,还抢走了我的身份证、银行工资卡两张,还说要停发我工资。
他们在我家打我时,我喊道:你们打我、闯入民宅是犯法的。当时他们还说谎不承认打我。国保蒙大队长叫我到荔波县公安局去,我不会去。因为他们打了我都不承认,他们很可能会再次关押迫害我。所以我就当天下着大雨时跑了出来。
国保蒙大队长又到处打电话骚扰到我女儿单位,并扩大情况到广东中山公安系统,企图对我进一步迫害,现在我有家不能归。
在此,我曝光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尤其是国保大队蒙大队长的恶行,并将向检察院控告国保大队蒙大队长对我所犯罪行。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公安局:
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大洲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源松
局党委成员、纪委书记蒙晓谦(女)
政委张朝圭
国保大队蒙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