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高村乡的王淑敏是村里公认的好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多种疾病不翼而飞,而且人变得宽容、大度,由于她的改变,家庭关系非常和睦。
前些年村里拆迁,很多人为了多分楼房,都在院里盖简易房,王淑敏说服家人:“别人谁愿意盖谁盖,我是修大法的,咱们不能占公家便宜。”
她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处理家庭问题时,不记个人得失,婆母始终由她照顾,然而分拆迁款时,婆母把应分的楼门及十多万元都给了小叔子,她没有怨言,还是尽心尽力的照顾婆婆,让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有口皆碑。
这样一个全村公认的好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在讲关于法轮功的事实时,被恶人举报,被高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和抄家,家里本以为花一万元办取保就没事了,两年过去了武清法院两次通知王淑敏开庭,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把王淑敏绑架到武清看守所,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非法判她四年半牢狱。
再说武清梅厂镇的李红玉,修炼法轮大法前她是出了名的厉害,在家里说一不二,打骂丈夫也是常有的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痛改前非,遇事为别人着想,善待家里人,孝敬婆婆。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她跟人们讲真相的过程中,一个被谎言灌输和迷惑的学生恶意举报她,梅厂派出所和武清国保大队把她关进看守所。
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也就是仅仅两个月,武清法院法官殷建,同样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给李红玉秘密开庭,恰巧李红玉律师这一天来武清看守所会见李红玉,看守所告知:“李红玉去开庭了”,律师和家属惊愕之余,匆忙赶到武清法院,好不容易打听到正在给李红玉开庭的一个角落里的小法庭,律师却被挡在门外没让进去,匆匆十几分钟走走过场就开完庭了,然后被冤判三年半。
李红玉和王淑敏两个人同时被冤判,两个人家属都聘请了律师上诉到天津中级法院,因为一审程序严重违法,所以律师要求中级法院重新开庭或发回重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李红玉家属去看守所存钱,才得知五月三十一日,王淑敏和李红玉已经被送到天津女子监狱。家属不敢相信急忙给律师打电话,当律师向天津中级法院询问时,天津中级法院李草原法官说:判决书还没寄给律师,结果律师六月十日才收到天津中级法院的维持原判的判决书。
天津各级公、检、法相互包庇,“简化”办案程序,办案不是依法、办案不按正规程序、更不主持正义,突显他们对正义和善良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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