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旁的哥哥、姐姐好话说了一箩筐,拦我们的警察一边伪善的问我们去北京的原因,一边推脱说他做不了主,是上边下的令,要等上边来人决定。
他把我们拦在车站,很长时间不让我们上车,也不叫我们回家,后来来了一个人,个子不高,多少有点胖,不知道是干啥的,问了一些问题,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两个镇上驻清河城截访的人,说了半天还是不让去,最后的一点希望也破灭了。没办法姐姐只好带着遗憾、伤心的离开了车站。
一个母亲想跟自己眼看就要离世的女儿见上最后一面,说上最后几句话,这不是人之常情嘛!怎么忍心看着伤心欲碎的母亲就这样离开而不给她见女儿最后一面的机会呢?如果是你的家人,你会怎样做呢?
他们不让我和姐姐一块走,说要我们村支书来了才能走,我们回到家隔了一天,外甥女就离开了人世。
又过了几天,丈夫跟我说县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来电话了,问知不知道我诉江,这次去北京干啥。丈夫说:“她去北京看她外甥闺女去,现在她外甥女都死了,诉江,她爱诉谁诉谁,诉谁是人家的权利,人家又没违法,诉江就不能去北京啊?”610的人说:“诉江的谁也去不了北京,诉状都被610的截下了。”丈夫说:“照你这么说,她这是看她外甥闺女去,要是她得了病,我们还不能去北京看病了?”610的一听丈夫没好气,赶快说得看得看。
控告江泽民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做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益的人这有错吗?如果人人都按真、善、忍做好人,这不正是社会的需要吗?却迫害我们十七年,这些年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失去了生命、多少家庭离散、多少家庭受到心灵和精神的摧残,江泽民还不是个罪人吗?
控告江泽民本身不违法,中共人员却知法犯法,将我们的诉状非法拦截,不仅如此,还以我们控告江泽民为由,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凡是上边有什么所谓重要会议的时候,就不让我们自由出行。
这类事情不仅发生在我身上,还多次发生在别的法轮功学员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