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

更新: 2017年07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一九九四年五月我与父亲有幸参加了师父在重庆办的法轮功传法传功班。我家父母、兄弟俩都是大法弟子。修炼初期师父的新经文较多,每次接到经文,大家总是心灵震荡、热泪盈眶的拜读不懈,状态非常好,学的也认真,知道得法不易,我们这一辈子等的就是这个法呀!

师父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往往你打算的挺好,可是你知道自己将来剩的时间还来的及吗?”“一旦失去机会,六道中轮回何时再得人身!”[1]

师父的洪大慈悲震撼弟子,我们终于明白了人来世间的目地和意义,也就更加珍惜大法了。

那时工作学习都很忙,为了精進实修,我们打破常规,“少睡眠多学法”。从九五年开始,凌晨三点多钟,全家人就都起床集体学法、炼功了。我们平常走路、乘车、工作、学习间隙都在学法背法。总之,我们的时间抓得很紧,我把上班、工作、学习、生活、修炼的时间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在节假日我几乎都将时间用来学法,每天睡觉前我都要反思自己一天的所为所想是否在法上。

我大学毕业后,在医院做的是临床外科工作。一九九七年十月份,我单位有一套空房子等待分配,单位职工都有福利房,唯独我一人是无房户,我与妻儿租房住。按理我是当然的得房者。

那时科里有位快退休的老师她消息灵通,当着我的面给她关系好的同事打电话,叫对方赶快找领导走后门要这套空房子。无独有偶,跟我关系好的一位老大姐对我也生疏了,她不帮我这个无房户说话,反而还为有房住的人忙上忙下的跑着要房。

这套空房我能否得到,像戏剧一样在我面前上演了。

住房牵涉到我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家迫不及待需要解决的问题:我是无房户,别人都有房,按理这房我是得定了!可是在节骨眼上也钻出一些要房人,他们利用人际关系制造各种理由要房,因此出现了一套房子几家争着要的局面。这房我需要,别人也需要,这事激烈的冲撞着我的人心。

我想如果把自己的家庭利益看重了,势必就把别人的利益看轻了,可能含有损人利己的因素,不太可取;而且争着要房的人,尽管他们利用人际关系编造各种理由,也是有“因缘关系”的,因此,师父的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点化,需要我悟,需要我慎重考虑一下:得了房是否需要忍痛割爱的问题了。

师父讲:“人家说:我来到常人社会这里,就象住店一样,小住几日,匆匆就走了。”[2]我认识到,修炼人境界高,心的容量大,看透人间万象,看淡身外之物,先他后我,慈悲待人,不迷于人中事,更不能因为分房的问题与人争斗。我想,即便这房子我得了,我也愿意忍痛割爱让给别人。师父讲过一个例子:“有一天单位分房子,领导讲:缺房住的人都过来,摆摆条件吧,讲一讲个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说各的,那人不吱声。最后领导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难,房子应该给他。别人说:不行,房子不能给他,得给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说:那你就拿去吧。”[2]

我按照师父的要求做了,我没有把个人的利益看重,我没有去争房要房,即使我理由充分能得到房,我也以祥和的心态对待。后来,那套房子分给了一位女同事。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医院规定:已领取了住房一次性补贴的职工无权再次享受分房的。而该同事已领取了这笔钱,说明她有房住,按规定不能分房,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

修炼人得理要饶人,当时我若坚持要房,领导必然会将房子分配给我,因为我的条件比她充分得多。我若不让她,那该同事有房住想要第二次得房、想要再次分房的机会几乎没有了。路让人家走,无私天地宽,坚信大法弟子按师尊要求同化“真善忍”,改变旧宇宙为我为私的特性,走“先他后我”的人生之路,一定会给人间开创美好的前程。

分房这事虽小,震动不小:分房起风波,为己损人利己,为他风平浪静。在人类道德下滑的今天,单位“分房”如此平静祥和美好,体现了大法弟子做好人中的好人的修炼原则。大家看见了该得房的人能放下既得利益、不争不抢,这是一般人难以办到的事,而大法弟子做到了。为此我院职工都说:“法轮大法好!”称赞大法弟子为他人着想,姿态高。

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为他人着想,把房子让给别人,我心里很坦然。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缺点:这事我没与家里妻子、儿子商量。

这种分房让房的事我经历过两次。

不过,最终我得到福报——我得到了一套一百三十平方米的宽敞舒适的住房。这是当初没有想到的。

谢谢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退休再炼〉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