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心里却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心想:给她爷爷买了两次礼物,可我为她付出那么多,却没给我买一分钱的礼物。从她上小学,我每天接送,给背个大书包,随着年级的升高,书包也越来越重,白天买菜做饭顿顿不重样,爱吃啥做啥,放学回来吃完饭还得辅导学习到十一、二点多。上了大学,每学期回来支助学费最少五百元,最多三千元不等。我和老伴都不买衣服,穿的都是旧衣服,就连过年也不买一件衣服,过年连新衬衣都不买。想着想着,心中觉得委屈、没面子,心中还有了怨气,有了不平衡的心里。
这时,突然发现我的想法不对,我是修炼人哪!出现一件事情时,为什么不用法来衡量呢?我这不是用人心看问题了吗?啊!我对你好,你就得给我回报,这是一种求回报的心,同时也夹杂着怨恨心、不平衡的心、利益之心,觉得没面子,不就是求名的心吗?和严重的妒嫉心。这一下我心里急了,这么多执着心我原来都没有修下去呀!特别是妒嫉心,师父说:“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绝对不得正果的。”[1]
我学法修炼二十年了,我以为妒嫉心去的还挺好。因为一开始学大法时我就退休了,远离了工作环境,好像妒嫉就不存在了,通过学法,我也在注意修去妒嫉心,同修之间谁修的好,对修的好的同修我也都挺为他们高兴的。可是今天在我家庭中却暴露了这种妒嫉心。
对利益之心,我更认为自己放下了很多。比如前几年,在我家楼后盖取暖泵房,住户很多都去找施工队说有噪音,让给安双窗户,每家四个窗户一个大阳台,一户就是五千多元钱,有住户找的紧的就给安了,有的还给了一户楼房,我没动心,我想这是利益之心,我是修大法的,这正是我要去的心,我不能占这便宜。
还有一件事,就是我老伴单位把取暖费打到工资里了。因房票是我的名,我在单位报取暖费。我单位说双方有一方报取暖费另一方就不给报了。因我单位能报90%取暖费,老伴单位只能报不到60%,这不但等于没给老伴取暖还等于降了一级工资。老伴到单位去找领导说:我的取暖费不要了,给单位谋福利吧!给我开个单位没给我报取暖费的证明就可以了。可领导不同意说:你自己去找个刻公章的,自己写个证明盖上章不就行了。老伴就上街上找刻公章的去了。我听说后马上给老伴打电话让他回来,这样做是违法的。师父讲过:“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后来单位对我这种情况都给报了。还有,买东西时多给我找钱,五十元、十多元的不等,我都给退回去了。对资料点用钱我也是主动给拿钱。可是,今天孙女没给我买礼物就暴露出这么多执着心来,看来这么多执着心我一样也没真正的去掉哇!我离法的要求差的太远了,太对不起师父了。
师父说:“但是作为修炼人来讲呢,提高对你心性的要求,对你执著心的放下,这一点是不能含糊的,是绝不能够降低标准的,因为那是对未来、对将来的宇宙、将来众生要负责的。”[2]“作为大法弟子面对的,就是成就未来最好的生命。所以对大家来讲,心性的要求,也就是对你们作为修炼人能够达到的标准,在这一点上是不能含糊的,一定要达到标准的。”[2]
现在想想,我真是无地自容,正法都到了最后的最后阶段了,我还一点也没有修好,还这么不争气,离修炼人要达到的标准差十万八千里还不止。是因为平时没有实修自己的一思一念,很多时候忘了修,没把自己当修炼人。特别对家人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与家人说话很随便,遇到不高兴的事就发火,不能听不顺耳的话。有时还陈芝麻烂谷子翻一遍,在外人面前、同修面前还有所顾忌,可是对家人就很随便。问题出来了才知道向内找,甚至有时发生矛盾时明知不对,还要与人理论、争辩对错,这就是不实修的表现,更谈不上精進了。
师父说:“精進那就是说他能够时时刻刻注意到自己的言行,注意到自己的思想反应,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经常的能严格要求自己,这就是在个人修炼中比较精進的。”[3]可是,自己没有听师父的话,没有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法。
在学法上只注意自己每天学几讲法,发多少次正念,有时学法、发正念精力不集中,没有达到法对我的要求标准。
今天没收到礼物,心里不平衡、觉得没面子、委屈,现在看看觉得委屈的不是我,而是那个为私为我的那个旧宇宙的生命。我对家人的情很重,所有没修去的执着心不都是从情中派生出来的吗?这不都是私吗?这件事出现不是偶然的,就是师父看我都到正法的最后的最后了,还有这么多执着心没去,为我着急呀!就借孙女买礼物这件事点化我,让我从中悟道,赶快实修自己,感谢师恩。
我不应该对孙女不满,还得谢谢她给我这么一个提高心性的机会,从中看到了自己修炼的差距,今后要听师父的话,一步一个脚印的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不枉费师父的一片苦心,跟师父回家。
师父为弟子操心了,谢谢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七》〈美国首都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