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城区检察院将构陷闫洪彦的案卷移交东城区法院并非法起诉。
闫洪彦,女,现年三十八岁,博士学位,修炼法轮大法后,以真、善、忍为做人标准,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拒收病人的“红包”和其它礼物。她的为人备受病人、领导和同行的称赞。
二月二十八日,闫洪彦博士在单位上班期间,因跟同行下属讲法轮功真相,被人构陷,于三月一日被建国门派出所警察抓捕,对其租住的房屋抢劫。
三月二日,闫洪彦博士被非法关押到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至今已有七个多月。
由于东城区公安局长期对她强制转化未达目的,东城区公安局将案件移交东城区检察院。近期,东城区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东城区法院,并非法起诉闫洪彦。
北京知情市民和曾经被闫洪彦救治过的患者及河北省涞水县的父老乡亲们,对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局和检察院违反《刑法》300条,破坏法律正确实施的犯罪行为、违反《刑法》399条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进行追究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和抗议,并表示,如果东城区公检法机关不及时知错纠错,将对这些机构的责任人依法控告。他们要求东城区法院立即退案、检察院和公安局立即撤案,立即释放好人闫洪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