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四日,梁剑君的妻子曹女士,在烈日下,带着十岁的女儿再一次来到当地公安局,找到国保大队长李伟忠,请求放人。当时李一副病怏怏的样,当着曹的面接了个电话,大意是,上周刚做了手术,医生在他的腰上插了个管。(从医学角度分析,腰上插管是因为体内肾有问题,有腐烂部分,集了些脓水,排不出来,所以要借助管引出。)李还说医生叮嘱不能长坐。曹女士走前还是好心的让李注意身体,做点善事。李伟忠说:我没有做好你也可以告我。
八月十五日,曹写了一封给广东省信访办的信《关于广东省乐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伟忠警察滥用职权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检举信》,当时受到邮局经理阻拦拒绝邮寄,并私自当着主人的面翻阅了信件,后来曹到另一个邮局里,才得以把信寄出。
八月十六日,曹女士携女儿分别到乐昌维稳综治办610、政府信访办、公安局信访办递检举信;当曹来到检察院控告申诉科递检举信,申诉科里的一男职员把信传给一个女职员刘小姐,刘打开检举信看后问到:里面所写大法书籍是怎么回事?曹说法轮功是合法的,是佛法。紧接着刘就去打了个电话,打完电话回来就开始大发脾气,扬言法轮功的一律不受理,随后把信推了出去给曹。曹女士马上又把信递了过去,然后离开他们的办公室。
男职员追出来,试想把信塞给曹的女儿手中,小孩跑得快没给着,男职员转身就把信丢给了曹。曹又把信送回办公室,这时男职员在门口拦着不给曹进,还说这里面都有摄像头。曹女士义正辞严地说:我怕什么,是你们在违法。你叫什么名字?你们不受理,我一直告上去,告到广州,告到北京。男职员很无奈地说:我也没办法,我叫林瑜,周瑜的瑜。
检察院控告申请科本来就是受理冤情来的,他们却不受理,完全与“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政策背道而驰。
现年49岁的男教师梁剑君,在乐昌职中任教二十三年,至从有了高考班后,连教高考班八、九年,高考成绩都很好,是个骨干教师。得知他被警察绑架的消息,有的民众说:“炼法轮功犯什么法了?有书就怎么了?敢打开大法书籍一页一页的来对照,看看谁正谁邪,谁好谁坏,谁在违法。今天人家也就按真善忍要求,不跟你计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的参与迫害修佛法的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乐昌610十七年来不断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前段时间第一次把“610”门牌换上了“政工办”,当地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报应的例子不少。目前610头目黄学斌做了心脏搭桥(黄学斌:男,湖南人,1963年生,电话:13827980788、0751-5551073,黄妻李小燕,乐昌市政府幼儿园就职),国保大队长李伟忠刚做手术不久,腰上插管。
法轮功学员不与谁为敌,也不会记恨在心。但善恶有报,在此希望当地公检法相关人员,擦亮眼睛别被别人当枪使,不得已执行命令时,枪口可以抬高一厘米,为自己为家人的未来选择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