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78岁老人被枉判七年

更新: 2020年05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深圳市法轮功学员杨树月、王淑玲、曾和平、杨红,被深圳市福田法院非法判四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中七十八岁的杨树月被判七年并勒索罚款一万,王淑玲、曾和平、杨红被判四年三个月到四年六个月。

王淑玲、曾和平、杨红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深圳市福田法院被非法庭审,法院外面有多辆警车,大批防暴警察,庭审只开一个小房间,每个法轮功学员只允许一名家属进入旁听,不允许外人进入。开庭期间,王淑玲与另外一位法轮功身体出现危险状态,分别被打针急救了半个小时,整个庭审持续约三个小时。

王淑玲修炼前身体非常不好,压力大的时候会出现晕倒症状,看来这半年多的非法关押,对五名法轮功学员伤害非常大。

法轮功学员杨树月、王淑玲、曾和平、杨红、余玉芬、韦磊娟、刘明玉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在家一起阅读教人向善的《转法轮》等法轮大法书籍,突遭福田派出所、景田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冲进房屋绑架。福田派出所四月十五日分别对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录音带、真相币两万多元。

警察将七人劫持到福田拘留所,因有五人身体不适,两次被拘留所退回。最后福田区分局特批令拘留所非法收押五位法轮功学员。

杨红约在十天前才从湖北到深圳与丈夫、儿子团聚的。五月二十日,杨红被福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五月二十二日,王淑玲也被非法批捕。

曾和平在被非法关押中身体出现严重病状,但警方拒绝保释,后来被福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深圳法轮功学员曾和平,原平安集团财务总监,为深圳平安集团发展成国际知名企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是深圳经济发展的功臣。曾和平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被恶警绑架打毒针,后来释放。

王淑玲,五十多岁,曾是中国银行职员,修炼法轮功后,脾气、精神状态变化很大,由原来的强势的女人变得温和、贤淑。但在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因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迫离职。二零零零年,王淑玲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约在二零零零年底,在广东三水女子劳教所遭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三月上旬,王淑玲和六旬法轮功学员张福英(已于二零一三年二月遭迫害离世)在家中被绑架,强行从家中抬出,后被非法关押到西丽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迫害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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