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一家,他们有的拿手机、有的胸前挂着微型摄像机、有的拿着摄像机,不容分说,对着法轮功学员家的院落、房间及法轮功学员本人就照相、录像。有的照完就走,有的问是否还炼功,唬弄又是吓唬。也有的到学员家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真的是只是“见见面”,让坐下也不坐下,打个照面儿就走人。这些警察也再不象前些年那样在法轮功学员家为所欲为的行恶,多数都歉意的解释说他们只是上支下派,走走过程,完成“工作”。可是,擅自对法轮功学员照相的行为已经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下面是满城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情况:
一、白龙乡
(一)李家庄村9人被骚扰并非法拍照
8月份的一天,白龙乡派出所一个贾姓警察和一名女子突然到法轮功学员景秀英家,进门就开始照相,并且询问她是不是党员。景秀英质问他们为什么连续来我家三次。他们谎称说是登记户口。
8月10日,大队干部乔博超领着俩人到周凤琴家,进门就拍照,把整个院落也照上了,说是因为地基。
8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白龙乡一贾姓、刘姓和一张姓三个男子到法轮功学员陈珍家里,刘姓问姓名,贾姓给她照相,然后把家里整个都照上了。本村法轮功学员邢海晴、邢海丽、郭来启、邢玉良、赵福琴、赵玉芝等人也被骚扰照相。
(二)大坎下村11人被骚扰拍照
8月份,村书记王桥、副书记张红良、村委员殷群领着乡派出所的刘东、乡政府的王立新等人骗大坎下村法轮功学员,以照地基为由,分别骚扰法轮功学员范国田、范国花、郑秋明、王毅、殷书芬、连凤珍、刘兰、殷书珍、殷凤兰、年玲等,并趁他们不注意,给他们拍照。殷凤琴家里没人,有人见这伙人慌里慌张的对着她家的大门摄像后,赶紧开车跑了。其中去了殷书芬家两次。她当即识破他们在搞蒙骗、唬弄人的把戏,强烈阻止他们犯罪。
(三)东峪村2人、白堡村1人被骚扰拍照
8月份的一天,侯龙领着白龙乡派出所的两个人,到法轮功学员郭凤兰、许秀梅家中,进门就给拍照,说是查户口。
8月份一天的上午,村干部王成根领着派出所警察雷达以合作医疗的名义骚扰田玉玲强行照相,索要电话号码。
二、神星镇
南峪村3人被骚扰拍照。8月12日中午,神星镇派出所、乡政府有两人到法轮功学员严贵娟家后直接进屋,给严贵娟照相,还给了她一张查枪支弹药的单子。之后又到法轮功学员夏贵亭家,她不在家,给了她孩子一张单子。一位已不修炼的老太太他们也到她家骚扰。
8月份一天,东峪村严二新被骚扰;寺角村法轮功学员刘文平被骚扰。
8月10日,魏庄村村干部赵树林领着两个派出所的人到法轮功学员严淑兰家骚扰,以查户口为名,并偷偷拍照,问了严淑兰的名字后,又明知故问的问她丈夫呢,还问、她大女儿结婚了没有(几年前她丈夫因救人发真相被白龙乡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又劫持到劳教所,劳教所的警察见他是残疾人拒收了。回家后又被神星镇派出所、乡政府的人多次骚扰,逼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他精神压力太大,不敢正常学法炼功,导致身体出现严重病态,时间不长含冤离世。她未修炼的大女儿也不幸离世。)。之后他们前仰后合的哈哈大笑着出了大门。他们三人出来后,就去了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也是询问户口,偷偷拍照。
三、大册营镇
8月份,派出所人员到下紫口村郭兰家,进门就开始照相,进到屋里后又用手机给郭兰拍照。派出所人员到下紫口村徐以英家,当时徐以英不在家,派出所人员进屋就照相,之后又找到她打工的工厂给她拍照,还说好好上班吧,哪里也别去。
8月份,派出所人员在村干部带领下两次去马场村法轮功学员牛国森家骚扰。第一次去他家,他没在家,派出所人员要给屋里拍照,被他母亲严词拒绝了。第二次又去他家,牛国森在村里帮忙,派出所人员就找到他给他拍照,还说快开十九大了,哪也别去之类的话。
8月份一天,派出所给西村在外地做生意的范凤革打电话进行骚扰。
四、要庄乡
(一)两渔村10人被骚扰
7月底到8月25日,村公安员史俊红带领乡政府和要庄乡派出所人员马占营等三人到法轮功学员史春来、康艳梅、赵宝玲、刘会兰、史文平、史玉华、姜秀云、樊书花、张凤莲、共十人家中偷偷拍照。其中,康艳梅发现他们拍照,强烈的制止他们非法照相,让他们把拍的照删掉。康艳梅义正词严地说:“我没犯法,你们为什么给我拍照,我的模样是叫你们随便照的吗?”并给他们讲大法真相和善恶有报的道理。他们歉意的说:“大嫂,你快回家做饭去吧。”等话。
张桂荣,六十七岁,在满城开旅店,遭到两次骚扰。第一次是城关派出所俩人到她店里,进门就给她用手机拍照。她说:“你给我照相哪?为什么给我照相?你不能给我照,照也照不上。”那人转身往外跑了。隔了一星期要庄乡两个派出所的人到张桂荣的旅馆。她问:“你们住店吗?”一个人问:“你叫什么?”她说:“我叫张桂荣。”另一个人拿着照相机就非法给她照相。张桂荣急力阻拦非法给她照相,并用祥和的心态劝他们别再对法轮功犯罪,对你们有害。
(二)南宋村2人被骚扰
8月份的一天晚上九点左右,村干部领着要庄乡政府两人到法轮功学员苟福珍家,谎称给苟福珍商量天然气的事,并偷偷拍照,其丈夫在一旁义正词严的质问他们:“为天然气的事你们不跟我说,跟她说什么?!”他们被问到哑口无言,蔫蔫的走了。
当日还去了法轮功学员黄灵敏家,也给她非法拍照,还询问她是否还炼法轮功,黄灵敏就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千万别再干迫害法轮功的事了,对自己不好。
(三)贾庄村4人被骚扰
8月份一天傍晚,派出所和乡政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殷书梅,敲她家的大门她没给开。后来他们,连声叫婶儿,殷书梅当时以为是邻居,打开门后这些人一拥而入,问她是否炼法轮功,并偷偷拍照。
八月份一天上午,村书记李宝花领着乡里一个人和派出所的两个人到法轮功学员范文霞家,派出所的人带着一个小照相机照了门口照房子,然后一人问她以前是否炼法轮功,她就给他们讲炼功的受益真相,在这期间有人偷偷给她照相,之后他们岔开话题,问她家种了多少棵桃树,就走了。
他们从范文霞家出来后就去了王红家的桃树地里找王红,他们见到王红就给照相,王红也拿出手机给他们照相,他们要求王红删掉,王红义正词严的说:“你们给我删了我就给你们删。”后因王红丈夫害怕,夺走她的手机扔掉,被派出所人员找到,删除王红给他们照的相。他们还伪善的劝其丈夫别闹了的话。这些人不去桃树地里骚扰拍照她丈夫能动手扔她的手机、出言不逊吗?这就叫正邪不分随便扰民。
八月份某天他们还到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
九月五日,村干部李宝花、王进生、王金锁带乡政府的人到一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
五、韩村镇
8月10日左右,韩村镇派出所人员到市庄村法轮功学员董大川、田淑珍、吝贵云三家骚扰拍照。
8月10日左右,韩村镇派出所到孙村法轮功学员张凤祥、贾凤英夫妻家中拍照骚扰。
8月10日左右,韩村镇派出所到西原村法轮功学员张秀荣、韩淑敏家中,拍照骚扰。
8月10日左右,韩村镇派出所到大固店村法轮功学员吉艳芬家中进行骚扰,当时只有其儿子在家。
9月初,法轮功学员吝大春被电话骚扰。
8月10左右,韩村镇派出所人员到段旺村法轮功学员朱东菊、田银素家拍照骚扰。
8月10日左右,村干部领着镇派出所人员在大贾村转了两三天,把被非法打压后而不修炼的人和已离世的人都到家里骚扰了一遍。其中有4名法轮功学员也被骚扰。
8月份,派出所人员三次去西低北村法轮功学员梁大水家骚扰。前两次家中无人,第三次又去其家中找到了梁大水,梁大水问他们干什么,他们说:“到你家看看。”梁大水有所警觉,问:“谁家都看吗?”他们说:“是,看看有没有炮。”期间偷偷照相。
东村3人(其中一位已离世)被骚扰。8月份一天,韩村镇派出所两人到法轮功学员赵秀田、陈兰锁家中骚扰,偷偷拍照。
六、满城镇
8月5日左右,城关派出所一名四十来岁的警察领着两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到韩家佐村法轮功学员韩连生家,当时韩连生并未在家,那三人进门就把家里照了一圈,还询问家里人还有谁炼(法轮功)。
8月份一天,城关派出所到城北村法轮功学员杨志玲家,给其拍照骚扰。
8月16日,村干部韩占良带着派出所两人,穿便衣来到韩庄村法轮功学员韩占路家,当时韩占路正在院中,就给其照相,一个留平头的人叫韩占路回屋坐,还让他坐在自己身边,问他是否还炼法轮功,韩占路就给他们讲真相和做好人的道理。他们就起身走,到大门口还突然回头问了句:“你还上访吗?”同天,还去了法轮功学员韩龙儿等三人家中,还要了韩龙儿的手机号码,给其拍照骚扰。
8月16号上午,满城镇城东村大队妇女主任康平尔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马娟家,进屋就说粮食补贴没有她家的电话号码,以此为借口索要马娟的手机号码,同时还借机向她索要她妹妹马丽杰的手机号码。之后,问她:“你一个人在家吗?”说着拿起马娟放在沙发上的一本《转法轮》说:“这本书我拿走了。”康平尔边往外走边恐吓马娟说:“罚钱、罚钱!”马娟在2010年8月16号曾被迫害,致使精神压力过大,血压升高,住院两次,身体至今尚未恢复(明慧网有详细报道)。马丽杰和她母亲得知后,去找康平尔要书,并告诉她千万不要干迫害大法的事,那对自己非常不好。康平尔说,是公安局打来了电话,不定什么时候他们还来呢。8月20号上午八九点钟,紧跟康平尔的一辆黑色小轿车在马娟家墙外停下,康平尔没有停下,直接离开。车上下来俩五十多岁的男子,推马娟家的大门说:“有人,插着门呢。”
8月20号中午一点半左右,城东村大队人员王满刚领俩男子,大声敲法轮功学员马丽杰家的大门,此二人自称是镇政府的,五六十岁,中等身材,偏胖,肤色偏黑,其中一人说自己叫贾志刚。边敲边大声喊:“开门来,开门来!”当时,马丽杰没开门,问他们干什么,其中一人骗她说:“我们是镇上的,搞民生调查,进去看看你们家的生活质量怎么样。”王满刚骗她说:“我们从村北挨家调查走到你们家。”被拒绝后,马丽杰看见他们拿手机在大门前拍照。马丽杰追出去问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去过谁家,为什么照相。王满刚改变话语说:“这不,我们先去的你家。”那二人什么也不说拿出手机对着她就拍照。
8月20日上午九点左右,城东村大队人员王满刚领俩自称是镇政府的男子(此二人五六十岁,中等身材,偏胖,肤色偏黑),开一辆黑色小轿车,到法轮功学员郝满仓家。当时郝满仓不在家,那俩人对他妻子说来看看他家的生活情况。王满刚说谁家都看。那俩人进到他家屋里,转了一圈才出来。其中一人手里拿着本子,还在上面写什么,最后,要郝满仓妻子留下手机号。下午,王满刚和王卫子领那二人再次闯进郝满仓家。
东马村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非法拍照有的索要电话号码。
七、其它
城区有苏文玉、孙连香、李振祥、艳芬、范珍琪、王兵义、还有另三名被骚扰非法拍照。
8月份一天,石井乡派出所在村干部王金砖的带领下来到西于河村法轮功学员刘凤兰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家里进行拍照骚扰,索要电话号码,王金砖说:“注意小偷,还有法轮功,别受骗了。”
陀南乡派出所人员到岭西村两名法轮功学员家里进行拍照骚扰。
八、“敲门行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
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所谓“敲门行动”,针对参与者所违反的法律法规,现告知如下:
(一)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以下几种情况违反的就是中国刑法第245条法律:
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没有出示搜查令、没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住宅,包括秘密录像、照相等;包括偷偷断水、断电诱骗主人出门查看、谎称物业人员骗开门后非法侵入的行径。
中国刑法第245条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警察和安全官员等人。
(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
以下几种情况,违反的就是刑法第397条:
随意没收财产、敲诈钱财、欺骗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或胁迫他们转化、放弃信仰,逼迫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的信息,包括私家车、电话、QQ号和微信号、个人信仰等私人敏感信息。
换句话说,对于个人敏感话题,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有权不回答。如果用强迫或欺骗的手段,就是犯法。
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讲明了:对不合法的上级命令,警察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否则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理,谁干了什么都得偿还!年纪大一点的都知道中共历次搞政治运动难以为继时都要找替罪羊。如文革后期,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主要干将王力、关峰、戚本禹与各大红卫兵造反派头头纷纷成为阶下囚;文革后,为了平民愤清理“三种人”,红极一时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自杀,迫害老干部的警察、军管人员793名被秘密枪决,家人得到一张因公牺牲的通知书。
人要想得到更多利益不算错,但不能昧着良心害人。你们也知道,几乎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命令,包括非法抓捕、拘留、劳教、判刑等等,都直接来自各级的“610”。而 “610”对下面传达迫害政策、命令时,常常只用口头传达、不留文字。这很显然是为了不留下犯罪证据,在关键时刻好逃脱责任。你执行这样的命令、指示时,不能没有后顾之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