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秋冬,法轮功学员家人们多次包车到鄂州市第一看守所、鄂州市华容区国保大队要人未果,聘请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鄂州市华容区国保大队(夏队长、罗队长)、华容区检察院(检察官何勇等人)利用职权,多次违法阻止律师阅卷。鄂州市把此次非法抓捕定为所谓的“重大要案”。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及个人有:
鄂州市第一看守所及鄂州市华容区国保大队
鄂州市人大常委纪委及常委会主任、鄂州市华容区纪委;
鄂州市检察院、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及检察长;
湖北省纪委、人大常委及常委会主任、湖北省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以来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们一直向上述单位和个人讲真相,递真相信,要求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五月,付国启、黄立武、习国秀、夏玉兰、陈焱明的案卷均被转到鄂州市检察院、鄂州市法院,并拟定于五月三十一日在鄂州市第一看守所举行庭前会议,但会期并未谈实质问题,后来华容区检察院及法院不断推诿拖延。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家人们到鄂州华容区国保、检察院及法院,要求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法院刘院长用歪理搪塞。
九月十三日,家人们和律师一同再次前往华容区法院,仍是刘院长接待,说她本人做不了主,又说法院申请延期三个月。律师说:“没有律师的意见,没有判决,你单方面不能算数。”她又说:“还要研究。”还告诉律师及家人:这次接待录音了,要汇报。
另外,请鄂州市法轮功学员关注:曹正国、罗桂英仍被非法关押在鄂州市第一看守所,曹正国已被关押近两年;罗桂英被关押近五个月,曾绝食反迫害,遭野蛮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