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功前的我
一九九五年经人介绍,我嫁给了邻村一个青年瓦工,也就是现在的丈夫,婚后我们夫妻感情很好,丈夫对我也很关心。他是个勤快人,心地也很善良,也能够吃苦,可那时的工资很低,干一天活才挣17元工钱。
一九九六年,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由于那时家里不富裕,生活的很辛苦。再加上我年纪轻轻就患上了多种疾病,有膝关节炎、脊椎炎、乳腺炎、头晕、失眠和坐月子时(生孩子时,我们这方言叫坐月子)落下的肩、肘疼痛、体弱乏力等疾病。这些疾病困扰的我身心疲惫,我拖着病体带着孩子还要照顾家,因为丈夫外出干瓦工活也很累,实在没有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婆还时时看不上我,嫌我是个病秧子,什么活也干不了,时不时的为难我,与我发生争执。我躺在炕上一夜一夜的睡不着觉,心烦意乱,白天丈夫还不让我出门,那时我的精神几乎就要崩溃了。
夜里丈夫看着孩子,我独自一个人来到村外,静静的坐着,有时抬头看着月亮,有时面对的是一片漆黑,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有等到我的心平静下来,不再心烦意乱,我才能回家休息,不知熬过了多少个这样的不眠之夜,困顿中也就自然产生了对公婆的怨恨。
有了对公婆的怨恨心,家庭矛盾开始不断激化,一九九六年麦收后,公婆与我们分家自己过日子。分家时,婆婆只给丈夫一个人的口粮、一个人的口粮地,却分给了我们三千元的外债,我的心里极其的不平衡。
记得那时没钱买菜,也没有地种,我们就在院内种了一沟大葱,一天三顿饭的菜就是大葱蘸酱,我和丈夫整整吃了一个月。那时丈夫的17元工钱并不是天天都有,夏天刮风下雨,冬天不能干活,平时街坊邻居有事帮工落忙耽误,都挣不到钱。一年挣不到三千元钱,一个三口之家根本不能满足需求,更没有办法还分家时分给的三千元外欠债。
有一天,公公到我们这来了四趟,要丈夫拿四百元钱还账,丈夫是个要面子的人,火性脾气,出去和朋友借了钱给了公公,看的出丈夫的心里也不平衡。
有一次,我也记不清是什么原因,婆婆就恶狠狠的骂我:说我愿意来他家,还问我:“谁让你来的?”我和婆婆争吵起来说:“怎么是我愿意来的呢?不是你家用车接我来的吗?”当时我被气晕了头,用手指着婆婆说:“你不是说我愿意来吗,你看着,你分我的三千元钱欠账,我一分不还,我要还了钱,就是你生的。”这一次我把话说绝了。
一九九七年夏天,有媒人给小叔子说亲了,婆婆与丈夫说要把我们住的房子让给小叔结婚住,我坚决不同意,一股怨恨气涌上心头,从進了你家门,公婆就没有善待过我,现在让我让房,不让!婆媳间的矛盾激化到了极点,我当时对公婆的怨恨根本无法化解,婆媳间的矛盾致死无法解开。
修炼法轮功后的我
一九九七年夏天经人介绍我有幸喜得大法,得法后,我深感大法的神奇和超常,在得法初期,我只是学李洪志师父的《转法轮》,学炼师父的五套功法,按照师父和《转法轮》书中的标准要求自己,让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其实就这么简单,那时,我刚一走進修炼,我就感觉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奇迹般变化,身上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身体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了,白天干活有劲了,夜晚能够熟睡了,一切烦恼没有了,心情平静了,我真正感到了人生的快乐和幸福。
然而让我更欣慰的是,法轮大法从根本上改变了我。让我懂得了怎样做人,怎样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时时为他人着想的更好的人。修炼法轮大法后,我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讲真话,办真事,与人为善,遇事要忍,发生矛盾找自己,不再像从前那样与公婆争吵,不再怨恨公婆没有善待自己或对自己不公。
因为修炼法轮功以后,我懂得了人为什么来在世上,和来在世上怎样做人的道理。我明白了人的苦难与幸福是人做好事与做坏事的多与少造成的,人做的好事善事多就会幸福,人做的坏事恶事多就会有苦难。人与人发生矛盾,当别人对你不好时,那可能就是你对人家有过不好,欠债要还这是普世的道理,欠什么就要还什么。
我明白了这些道理后,也就对公婆无怨无恨了,一切都变的平安祥和了,那些与公婆之间至死都解不开的死结,在我修炼法轮大法以后,都一一解开了。我与丈夫说:“去告诉爸妈两位老人和兄弟,兄弟相亲时来咱们家相房吧,咱们让给他,当哥的要让着弟。”
后来我又和婆婆道歉,把我以前说过不还债的话收回来,并告诉婆婆说外欠债我们一定还。老人把儿女养大,结婚成家,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怎么还能怨恨老人,为自己的苦难抱不平呢?我告诉婆婆,以后我们会好好孝敬你们二老的,我们修炼法轮功对谁都应该好,何况自己的亲人呢,更应该对你们好才对,以后我们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你们尽管指出来,我们一定会改正的。婆婆听了很受感动。
老百姓有句话叫:“自古妻贤夫祸少”,修炼法轮功后,我和公婆之间的关系相处的很好,一家人和睦相处。
说句实话,如果我要不修炼法轮大法,说什么我都做不到,是法轮功改变了我,把一个满身是病的我,变成了一个无病一身轻、健康快乐的我,把一个满肚子怨恨、自私的我,变成了一个无怨无恨、无私无我,一心为他的我,我感谢法轮功,感谢法轮功师父李洪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