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七名警察还对程淑香家进行了非法抄家。
程淑香今年五十四岁,原为济南市中药厂(现在名字是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职工,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精神和身体上,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多年缠身并难以治愈的疾病,如过敏性鼻炎、咽炎、中耳炎、胃炎等都全部消失,切身真正感受到了多年未曾有的无病一身轻,身体健康,心情开朗。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程淑香女士曾经遭受关押迫害十多次,数次被关进洗脑班,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黄台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在浆水泉女子劳教所长期遭受奴役迫害、三十八天不让睡觉,遭受非人的折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北园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非法关押于山东省女子监狱四年。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又被抓走、非法判刑一年。
程淑香女士在对江泽民的控告书中说:“二零零二年劳教期间,我被单位开除,时年四十岁。我的丈夫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受牵连,给他精神上极大的打击,天天下班回家,躺在床上郁闷消极。我的儿子当时十二岁,无奈只好学着做饭,给他爸爸吃,在学校里,情绪抑郁低落,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晚十点钟,济南市大桥镇派出所一伙警察闯入家中把程淑香与儿子赵程耀一同带走。程淑香被劫持到济南市洗脑班迫害;赵程耀被劫持到济南市看守所迫害。天桥区检察院曾经以“证据不足”将构陷他的案子两次退检。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方面无法再补充新的所谓“证据”,就只有放人。但是警察却一直关押赵程耀不放。在天桥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国保的操控下,天桥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对赵程耀非法开庭。法院无视律师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非法判赵程耀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出狱后,程淑香于九月五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详情见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的消息,题目为:《七年牢狱迫害 济南程淑香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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