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秀女士,邵阳县塘田市镇中山村人,炼法轮功后,邻里无不夸她的善良和勤劳。仅仅因为炼法轮功做好人,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多次被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早晨六点多钟,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北塔、双清、大祥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同时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王五秀、龚德元与颜淑洲夫妇等人、抢劫财物。邵阳市政法委指令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于五月二十五日签发逮捕证后,公安警察继续制造诬陷材料报北塔区检察院。
在看守所,王五秀女士仍坚持信仰,被警察指使牢头狱霸毒打,摧残她的身体。王五秀的丈夫得到消息后,向看守所警察提出强烈抗议,警察矢口否认其罪恶行径。
十一月二十五日,邵阳市法院非法开庭迫害王五秀未果。王五秀的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其家属和律师多次与法院和政法部门交涉,要他们放人,被野蛮拒绝。
王五秀女士二零一零年被邵阳北塔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七月八日被送到位于长沙的湖南女子监狱迫害。九月十四日,在外省工作的儿子赶到监狱探视。可是,监狱狱警无理拒绝了小伙子的要求,把他赶出监狱门外,说什么你母亲没有写“三书”(转化书、决裂书、揭批书之类的东西)不能接见。
在湖南省女子监狱,王五秀女士的身体被严重摧残,出狱后全身无力,腿脚肿大,平常穿三十九码的鞋却要穿四十二码的了,走路困难。当时家人送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白血病,最多能活一个多月。
家人只好支持她好好修炼法轮大法。通过修炼,王五秀的身体得到了一定的康复。
但由于邵阳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当地610的不断骚扰并施加各种压力,王五秀的身体出现时好时坏的状态,有时口腔出血,有时下身部位出血。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晚,王五秀又出现下身流血症状,第二天流血减少,但感觉全身无力,她丈夫准备将她送医院救治时,结果于六月二十七日突然含冤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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