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罗水珍女士,六十二岁,泸州市建筑公司退休工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罗水珍因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关入纳溪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一日,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罗水珍进行非法庭审,法官故意刁难律师,不准律师携带电脑入庭,导致律师无法进场为当事人辩护。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开庭三十分钟不到就草草收场。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罗水珍的家人从律师处得知,罗水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处罚金一万元。罗水珍上诉。
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泸州市中级法院在家属与民众被禁止参加开庭,只有政法委、国保人员能进入审判庭的情况下,在看守所内对罗水珍秘密庭审。
泸州中级法院维持冤判。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罗水珍被劫持到了中共监狱迫害。
罗水珍女士原本有一个幸福温馨的修炼之家,一家三口同修大法,其乐融融。自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个家便跌入了痛苦的深渊。罗水珍被非法关押、洗脑迫害;非法劳教两次历时五年,非法判刑五年;她丈夫被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重刑七年;女儿打工养活自己还要供养冤狱中的父母,这个家十几年来一直处于家破人散的痛苦之中。
二零一五年九月,罗水珍与她丈夫先后回到了家。可是家的团圆不到半年,罗水珍发放真相资料被恶人绑架,再次被泸州市公检法合伙构陷并非法判刑。历经十年冤狱、遭受到监狱种种酷刑折磨的罗水珍女士再次被投进中共监狱迫害。
此次对罗水珍非法判刑迫害的部份责任人:
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公务员:康泸、李焕庭、孙华、黄超
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公务员:陈卓
泸州市中级法院公务员:程怀武、李旭东、李瑞亮、严梦婉
泸州市检察院公务员:古香等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