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敏,原为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房管局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曾担任过崇仁县法轮功义务辅导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遭多次关押迫害,在牢狱中度过了漫长的六年;工作被开除,被迫四处漂泊打工维持生活。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在江苏又一次遭非法抓捕、判刑。长期的高压迫害使他头发脱落、面容憔悴,昔日英俊挺拔的他被迫害得身形佝偻。
一、两次非法判刑 六年牢狱摧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崇仁县公安局政保科(现为国保大队)数名警察,强行闯入黄志敏家中进行非法抄家,把他劫持、软禁在宾馆。期间,警察采取谈话、吃喝、恐吓等软硬手段,强迫他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威胁不放弃信仰就限制自由。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为向政府澄清对法轮功的造谣诬蔑、反映自身受到的无理伤害,黄志敏依法去北京上访。十一月底被崇仁县警察从北京劫持回崇仁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他的妻子彭丽花(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关押并被劳教迫害,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强制洗脑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二零零零年九月,黄志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豫章监狱遭受酷刑折磨。关押期间,因他坚定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痛苦的煎熬:被狱警扒掉衣服、鞋袜,只穿条内裤,人格遭侮辱、生活遭虐待;教育科警察龚某、杨某,指使服刑犯人对他进行群殴;还遭到所谓的“军训”体罚;被悬空吊铐,遭受死去活来的、无法忍受的身心摧残。二零零二年,饱受牢狱之苦的黄志敏被释放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黄志敏再次遭崇仁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关押在看守所。国保警察搜集假材料欲对他进行进一步的构陷迫害,检察院收到构陷材料后,多次退回国保要求罗织更多的罪名和“证据”,意图对黄志敏加重迫害。就这样,黄志敏第二次被诬判三年刑期、关押在南昌监狱遭受迫害。
二、第三次被关冤狱 幸福家庭一片凄惨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逼漂泊在江苏打工的黄志敏又一次被捕,警察非法查抄了他租住的房子,抢走了大量的法轮功书籍及资料。
同年七月十二日,崇仁县的警察又非法查抄了黄志敏在崇仁县老家的房子。同年七月二十九日,黄志敏的妻子彭丽花(法轮功学员)在崇仁县被捕,被非法关押在抚州市看守所。当时,黄志敏夫妇的亲属非常焦急、担忧,无从得知夫妇俩被绑架的具体原因及其它相关事宜。
后来,彭丽花被释放回家,黄志敏则被第三次非法判刑关押在江苏苏州监狱遭受迫害。
十八年来,黄志敏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遭江泽民中共集团残酷迫害:房管局的工作被开除、被逼四处漂泊打工维持生活,多次遭非法抓捕、拘禁,三次遭非法冤判、牢狱酷刑折磨。长期的高压迫害使他头发脱落、面容憔悴,身形佝偻。他的妻子整天以泪洗面,儿子郁郁寡欢,美好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一片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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