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华从小体弱多病,特别是高血压、心脏病,犯病时天旋地转,躺在床上好多天不敢动。心律不齐,有时心脏骤停,说不出来的难受,同时还患有肝炎,整天生活在痛苦中。
孙新华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的疾病都好了,真正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孙新华因在昌邑山会给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多个警察绑架到市公安局,并搜去家中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孙新华被国保大队刘长恩、王义强等强行送到当地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晚上被放回家。
三十日国保大队刘长恩、王义强等人又去孙新华家,再一次非法抄了家,家中私人财物全部洗劫一空。
九月份,国保大队刘长恩、王义强、曹寿文等曾二次诱骗孙新华去检察院,并对孙新华说到检察院签个字。
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人员杨功义就问:这些东西是你的吗?孙答:是。
离开庭还有十天时间,法院送来传票,上面写着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下午三点×时开庭。
开庭之前,法院没有告诉必带身份证才能进入审判庭旁听,开始进法院时,才告诉不带身份证不能进去,致使孙新华的一部份亲朋好友不能进去旁听,而法庭里面却坐了一些公安国保大队的人。
在庭上孙新华宣读自己的辩护词,当场被法警抢去。
休庭时,法庭一个女的让孙新华签字,孙新华没签就回家了。
十一月份孙新华还没进家门,就被国保大队刘长恩强行拖上车送到潍坊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又被送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法院把判决书送达到孙新华家,其中一人说:反正你一直就不签字,这次也不用签了,另一人偷拍孙新华。
判决书上写着根据所谓的“刑法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对孙新华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审判长:董恩科 手机电话:18660672155
陪审员:马显会
陪审员:王雪森
书记员:郝晓红
代理检察员:杨功义 此人多次起诉法轮功学员
检查员:沈晓燕
国保大队:刘长恩 手机:15621709308 此人一直是本地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
国保大队:王义强 此人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曾手抓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骂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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