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劫持迫害善良公民

更新: 2018年01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地处武汉市张公堤硚口区额头湾,硚口区看守所(原来的长江八号)附近,由硚口区政府拨款新建的一栋四层楼院落。现在仍非法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

洗脑班劫持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公民,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并强行洗脑,是流氓土匪行径,是严重的犯罪。

明慧网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报道不完全统计,被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硚口区的周明利(两次)、吴云华、魏敬莲、胡小玲、刘佑清、陈嘉峪(陈嘉玉、陈家玉)、陈金姣、李佑平、江庆兰、文桂梅、郭玉兰、雷艳霞、吴云春、蔡甸区的余桂云、东西湖区的谢青云、江岸区的李市红、武昌区的黄时群。

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现在仍非法关押、迫害着硚口区的雷艳霞、江岸区的李市红、武昌区的黄时群等几名法轮功学员。

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属硚口区委“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管辖,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私设黑牢。

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法治办主任谢晓凤,自中共1999年7月20日迫害法轮功后,从区司法局调至硚口区委“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出任副主任,十八年来,利用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迫害了数以百计的法轮功学员,因“迫害有功”,一路升迁区委“610办公室”主任,直至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近期,硚口区委“610办公室”改称区委“防范办”,主任雷泽明,主要负责硚口区法制教育学习班,即610管辖的洗脑班,持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现任班长李杏芳(音)。洗脑班除社区派两人包夹每名法轮功学员外,还雇有专门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知情人士讲,几名警察学校毕业的学生,因找不到工作被硚口区610管辖的洗脑班雇来充当打手,除发给他们工资外,迫害积极的被奖励外出旅游。

洗脑班现在正在使用的迫害手段有:
1、高音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广播,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听录音;
2、长时间罚站;
3、长时间不让睡觉;
4、逼迫法轮功学员在放有法轮功师父法像和大法字纸张的床上睡觉;
5、用书等东西抽(毒)打法轮功学员的脸;
6、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即逼迫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真、善、忍) ;
7、刑讯逼供,要法轮功学员交待出经常接触的两名学员;
8、不给法轮功学员饭吃或只给极少量食物;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所以说公安国保、六一零就是在践踏宪法和法律,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武汉市硚口区委六一零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都犯有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已经等待着惩治这些无视宪法和法律的为非作歹者了。

信仰真、善、忍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同时有传播和维护真、善、忍信仰的自由。

对法轮功信仰者的监视、跟踪、抄家、拘捕、罚没款物、转化、劳教、判刑等限制或者剥夺法轮功信仰者人身自由和剥夺财产所有权,都是违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人员应该警醒了,法轮功是正法修炼、是佛法修炼,从传统信仰、传统文化中,我们都知道迫害正信从来都没有成功过,而善恶有报却是永恒的天理。

我们真诚的劝告你们,了解法轮功真相,摆脱江泽民流氓集团与中共的魔爪,弥补罪过,是你们的唯一选择!否则当如影随形的恶报落到你头上的时候,后悔就晚了。


武汉硚口区近几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组织和名单

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法治办主任 谢晓凤
区委防范办主任 雷泽明 (负责硚口区法制教育学习班,即610管辖的洗脑班
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 刘红鸣
区委督察室主任 张兵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为, 余镇平
武汉市硚口区政府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邮政编码:430034;
联系电话:027-83426127;传真号码:83426052
区长 景新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苏海峰
区政府副区长 程宏刚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许以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高雷
区办公室副主任 张晋
区政府办 胡冉
区委书记 王太晖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余力军
区纪委副书记 鲁志扬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冯群翔
区人大副主任 施德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曾宪涛
区工商(质监)局 党委副书记 吴双
区信访局 局长 张春生,党支部书记 付敢华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潘利国
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彭前旭
区民宗局 局长 易英
区工委书记 郑志平,副主任 邹蔚原、施德华、肖永红
区科协 周巍
区政务中心 党组书记 李勇
区发改委 党支部书记 吴莉芬
区团委书记 孙嘉
区残联 党组书记 周华
区科技局 党组书记、局长 罗威
区国土规划分局 钟卫东
区统筹办 党支部书记 岳峰,党组书记、主任 蒋昌洪
区建设局 局长 张彬
区档案局机关党支部 局党组书记 吴晓娟
区经信局 党委书记 谈宇贤
区经信局 局长 万艳红,副书记 徐金祥,调研员 李邦雄
区民防办 党支部书记 周红
区总工会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姜文舫区政邪党组书记周付民。正区级领导 国洪河,区政协副主席田超英,成员 丁新超
区民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徐春林
区人力资源局 党委书记、局长 郭军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 张玉红
区食品药品执法大队 党支部书记 童庆浩
区科协 李军
硚口区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张君英
区城管委(交通局)党委书记 蔡先成
区统计局 章媛媛
区档案局 周永亮
区政务服务中心 王晶
区统筹办 彭磊华
区城管委 胡 袁
区财政局 赵茂丽
区青少年宫 党支部 撰 稿 刘玉梅, 摄 影 杨旭平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区政府办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83426146;传真号码:83426052
办公室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
办公室联系电话:83777777、83426116
区政府办主任:徐岗
区政府办副主任:范宁、张晋、王凯
区 政府办副主任、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崔翼区民宗侨务局副局长:易英区政府总值班室主任:熊芳俐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艳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张弛范 李敏、孙传、邵媛、周帆、张昊 朱玲萍 吕新春 李刚 苏怡 胡鼎夫 贾冰芳 郁 平 陈欢 范李敏 李婧 彭磊华 张六雨 柯慧 李永春 张昊 丁建邵 媛
郭俊杰 周帆 陶智慧 韩冬 李雅晨 高飞 赵茂丽 熊艳霞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局长 张晓红
政 委 曾宪民, 纪委书记 石学宏
副局长 高明德 姚昕 罗军 杨斌 王洪涛 彭海波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长安路19号,邮政编码:430034;
电话:83781888
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万诗雄, 检察长 孙光俊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英杰,政治处主任 吴文斌,纪检组长 邹志祥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长安路15-17号,邮政编码:430034;
电话:83762000
硚口区区司法局 徐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