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马明海被非法关押在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已经一年半了,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开始绝食反迫害,他不承认任何无事实根据的迫害。十二月二十三日,看守所人员打电话叫马明海的妻子去见马明海。马明海瘦的皮包骨头,脸蜡黄,整个人瘦的不成人形。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下午五点左右,十几名警察闯入咸阳市法轮功学员马明海的姐姐马金瑛(马洁)家,不容分说将马金瑛和当时在她家里的马明海和几位来家里的法轮功学员朋友绑架。马明海和一位朋友质问他们警察为何非法闯入别人家中抓人,被警察强行抬下楼。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在家里乱翻东西,非法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以及家用的电脑和家里所有的手机,并对在场人录像。
随后,所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咸阳市西兰路派出所分别关押,共十一人,年龄最大的八十多岁,当晚十二点多将六位年龄大的法轮功学员释放,其余五人第二天送往吴家堡秦都区拘留所。
马明海的母亲,八十一岁的袁利琴老人,六月一日到秦都公安分局交涉儿女被警察绑架一案,被警察雷少伟摔出门外,导致腰部严重受伤。回家后,袁利琴曾多次出现失眠、昏晕和昏迷状态。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秦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雷少伟和西兰路派出所陈斌等人将马明海、马金瑛等四人刑事拘留,送至秦都区看守所。转入看守所时,四人被带至看守所旁的秦都分局预审的办公楼一层内非法审讯,马明海的惨叫声在整个楼内回响。据悉,几名恶警对马明海进行了刑讯逼供,用黑头套蒙住马明海的头部进行毒打。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马金瑛、马明海姐弟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马明海及其姐被非法判四年后上诉至咸阳市中级法院。
家属和律师以电话,见面递交申请的方式多次联系法官要求二次开庭审理,后来被法官告之不再开庭审理,让律师递交书面辩护词。家属与律师坚决要求再次开庭,并对此前非法抓捕和办案审理开庭的所有违法行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告,同时家属也对办案人员的违法进行了控告。
控告办案人员咸阳市秦都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雷少伟对当事人的母亲(已年过八十)进行身体上的伤害应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刑事责任;在一审开庭时公诉人毛妮对当事人的律师提出的“当事人的什么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哪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的性质?”等的异议无法在法律上作出合理的答复,法官在当庭没有出示任何所谓的实物证据之后也没有进行调查审理,控告相关审理案件的检察院公诉人毛妮以及法院刑庭法官常保民涉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关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它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5、其它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刑为。
陕西省渭南监狱是陕西省集中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在入监队,狱警张仲秋主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底下配备犯人蒿荣华、李佳、鲍小伟、李周明、韩超,配合其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有不让睡觉、殴打等。
马金瑛和丈夫王大卫(王大伟),马明海与妻子陈喜歌都修炼法轮功。马金瑛曾两次被非法劳教,马明海两次被非法劳教三年,陈喜歌三次被非法劳教。王大卫(曾经是国防科工办下属某大型企业副董事长)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遭中共恶警绑架、酷刑折磨,五天后被毒打致死;马金瑛当时被恶警戴上铐子吊在空中毒打。
关于马金瑛、马明海他们家人遭受迫害的详情,请见《丈夫被迫害致死 陕西咸阳市马洁又被绑架》
监狱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118号
邮编:714000
陕西省咸阳市文兴路与西华路十字西北角,秦都区看守所,邮编712023
电话:
秦都区看守所 029-33567643
秦都区纪委 029-33880529
秦都区刑警大队029-33567880
秦都区西兰路派出所029-33215168
咸阳市公安局:
电话:029-33880000
副局长张维护029-33880136、13609219136
邪党委员李西社13609210876
咸阳市秦都区公安分局:
电话:029-33880500
局长燕军13609218011
咸阳市610办:029-33880710、029-338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