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晚,杜桂华和张迎春在新街基讲真相,被解放路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杜桂华是在中共对法轮功发动疯狂迫害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杜桂华爱玩麻将,脾气火暴,在家里谁惹她就蹦起来。在商店也不让人,一点亏也不能吃。修炼法轮功后,顾客再怎么挑剔,她也不和顾客生气了,而是尽量跟顾客解释、满足顾客需要。在家中她孝顺公婆,婆婆是丈夫的后妈,杜桂华对婆婆十分敬重,和婆婆的相处得很好。
第一次被绑架
二零零二年九月,杜桂华去看妹妹,妹妹被绑架了,她不知道,敲门时,屋里有警察蹲坑,她被绑架到第一看守所,稀里糊涂被拘留半个月。当时她刚刚接触法轮功,知道法轮功好,还没有修炼法轮功。姐姐在她家小住时,她去玩麻将,姐姐不让她去,让她和自己一起看书,就这样杜桂华和法轮功结下了圣缘。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绳” |
第二次被绑架,遭酷刑,被劳教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杜桂华刚下楼被六、七个人,说是国保大队的,绑架到鹤岗市第一看守所三楼会议室,警察对她刑讯逼供,把她的手背过去用手铐铐上,用细绳勒胳膊,两名男警察用力往两端拽细绳,细绳勒得双臂剧痛,勒一会儿,松一会儿,一下午上了四、五次刑,胳膊、手臂都勒坏了。警察打她嘴巴子,脸都打肿了,晚上又把她铐在暖气管上。
两天后,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警察把她非法关进第一看守所。半个月后市公安局来了六、七个人把她吊起来三次,刑讯逼供。最后鹤岗市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劳教杜桂华三年。
酷刑演示:吊铐 |
当时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的各地法轮功学员达二百多人,杜桂华被非法关在八中队,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摧残,强迫“转化”。她被关在一个屋子里,不写所谓的“保证书”,警察就对她恶语相加,一边威胁一边拽她的手强行在狱警们准备的“三书”上签字。
酷刑演示:大背铐 |
在劳教所遭酷刑和奴役
二零零三年七月中旬,狱警逼迫杜桂华写用谎言编织的“周纪实”,杜桂华不写,狱警蒋佳男、洪伟、刑事犯王杰把她拖出去上大背铐,用惨烈的酷刑折磨她。上大背铐时疼得她撕心裂肺。狱警又加大力度迫害她,强迫她坐小板凳(漆包线轱辘,上面有棱),双手放在膝盖上坐直,不许动一下,动一下就叫犯人打骂。从早六点多一直坐到晚九点,除吃饭外其它自由都被剥夺,这样长达半个多月。
二零零三年初她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后,被迫做奴工,编汽车坐垫、靠背等,从早干到晚。
二零零四年二月,狱警蒋佳男、洪伟、刑事犯王杰再次把她拖出去上背铐。对她进行了更残酷的精神摧残和肉体迫害,逼她坐小板凳的同时,还逼迫她听、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一帮狱警轮番拿电棍电击杜桂华。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
二零零五年三月,杜桂华被迫害得不能走路,一条腿没知觉,一沾地就摔跟头。医生说她得了颈椎骨髓瘤,卵巢瘤、子宫肌瘤。在这种情况下,劳教所和鹤岗市610相互推托,迟迟不放人,最后在家人的多方努力下,四月六日杜桂华才被丈夫背回家。她被迫害两年多,回家后才知道,为了供孩子上大学,家里房子都卖了。
第三次被绑架
几个月后,她又被鹤岗市国保大队绑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晚,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对杜桂华非法抄家,把她准备给孩子上学的五千元存款抢走(一年后才要回来)。
第四次被绑架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晚,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七个警察闯入杜桂华家,将她和佳木斯法轮功学员任海珠绑架,当晚劫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工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直接参与迫害。杜桂华被迫害得身体出现严重病态,三天后被背回家中,四个警察在她家中监视居住,十几天后开完“两会”才走。
第五次被绑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杜桂华又遭警察恐吓骚扰,工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纪某参与迫害,因她突然摔倒在地。他们才找到她丈夫,当天晚上把她接回家中。
由于几年来的不断的施压和迫害,杜桂华和家人身心受到摧残,严重影响了全家正常的生活,曾经使她的家境每况愈下,经济上捉襟见肘。杜桂华及家人多次向派出所及工农分局索要被抢去的五千元钱,他们一直推诿,特别是片警王某更是坚决不同意给,一年后才把五千元钱要回来。
她被绑架期间,没有钱供孩子上大学,丈夫把新买的楼房卖了,卖完后房价暴涨,她回来后这么多年,家里租房子住了十几年,加上她被迫害期间不能做生意,给她的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少有三十五万。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是合法的。杜桂华、张迎春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是绑架她们的公安人员在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