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八月,武汉市至少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610”、公检法司系统非法判刑,十一人被非法罚款,二十六人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已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部份迫害案例如下:
1、武汉市陈欢、王旖旎、周红艳、黄海英、李达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连续遭绑架,于二零一七年九月期间陆续被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官无视律师为几位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非法宣判五年、三年六个月等刑期。家属继续聘请律师为她们上诉至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元月间,竟然不开庭,直接给律师一纸四字告知:维持原判。
2、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史映霞、王继军和浠水籍法轮功学员钟长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史映霞、王继军被非法判五年,钟长奎被非法判四年。
3、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蔡如芬,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被绑架,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十一月中旬才被告知宣判结果,非法判三年冤狱,被罚款三千元。二零一八年三月下旬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4、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朱吉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到某小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人员协同积玉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开庭。在休庭后,法院仍对朱吉曼冤判三年并罚款三千。
5、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贤兰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被武汉市新洲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款两千元,已送到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
6、武汉市黄陂区法轮功学员祝亚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被黄陂区法院秘密枉判八年,罚款两万元。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被劫持到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7、武汉市新洲区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齐花被诬判八年。被劫持到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以上初步统计的只是武汉市区内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八月份,被冤判劫持到宝丰路女子监狱的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湖北省管辖的地、市、县、乡镇被非法判刑关押到宝丰路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有多少数量不详,还有待调查取证。
武汉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已十九年。明慧网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和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发表长篇调查文章,揭露武汉女子监狱灭绝人性的系统迫害。由于明慧网曝光,武汉女子监狱最近几年有所收敛,但至今迫害还在进行,迫害手段仍然残酷,只是信息封锁更加严密。“转化”法轮功学员(即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逼迫写“决裂书”)仍是武汉女监的头号政治任务。
1、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从送进这里的第一天开始,监狱就对她们从精神到肉体上进行系统的迫害,不允许和外界(包括亲人)有任何联系。对于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就加重迫害,禁止她们与家人通信,打电话,更不允许家人接见、不允许给她们寄钱,对于家属写给她们的信则一概压住并私自拆开,从不告诉她们。
2、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女子监狱后,先在入监队“被谈话”,入监队的狱警看每个法轮功学员的坚定程度决定学员在入监队的迫害程度和时间,刚一进去的法轮功学员,“转化”时间定一个月,每天除了“被谈话”,就是观看诽谤法轮大法的碟片。如果一个月后不“转化”,还要继续“被谈话”二个月,接下来的二个月就是攻坚战了,一对一的“被谈话”。
3、监狱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出狱时又是一道“鬼门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出狱之际多被绑架到指定的洗脑班继续迫害“转化”。
4、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极其严厉的人身控制措施,现在监狱每个监号、大厅、甚至厕所都装有监控器。法轮功学员相互间不准接触,一举一动都在严密的控制下,被非法关押在同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都相互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5、对于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狱警说其未转化,不准家人接见。什么时候让家属见面狱警会另行通知的。例如: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蔡如芬,二零一八年三月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由于拒绝“转化”,至今已七个月了一直不让亲属见面,也不准寄钱。其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也遭到同样的迫害。
上面所述,只是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实情形的一小点。但是我们坚信:掩盖的事实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参与迫害的监狱当权者、狱警,暴力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法轮功修炼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在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我们真诚的希望监狱的当权者执行所谓上级命令时要理智清醒,守住良知,能从“内部通知、指示精神”中解脱出来,这是最起码的公正,也是职业良知的体现,也是你们自己在选择未来。好好思考一下自己该怎么做,抓住机会以善待、保护法轮功学员的实际行动弥补曾经欠下的罪恶,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说白了是给自己留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