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二岁结婚,婚后我和丈夫与公婆、小叔子共同挤在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平房内。房子条件非常差,冬天屋里脸盆中的水会冻冰;由于拥挤,小叔子夏天住在小厨房内,冬天要到同学家借住。人多房小给生活带来的不便不胜枚举,那时多么渴望能有一处自己的房子。
但是那些年里,房子总是和我擦肩而过。多年后,娘家终于盼到了分房,我和大弟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当时由于婆婆去世不久,要照顾公公,我一直没有搬家,我的新房子暂时空着。后来,我父母没和我商量就让刚结婚的大弟弟住進了本属于我的房子。而后二弟占了我大弟弟的房子,并置换了一个两居室自住。大弟弟没办法腾退我的房子。这使得我将失去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房子。心里非常难过,吃不好,睡不好。
当时我已经开始修炼大法,明知道要放下对利益的执着,但心里还是无法释怀,面对得失心里翻江倒海,想争回属于我的房子,因为我太需要它了。
我当时心想:是要房子还是要修炼,要修炼就不能要房子。想到师父的话:“我们要求失去的是常人的那颗心,是那颗执著不放的心,要能够失去你认为重要的东西,能够失去你认为不能抛弃的东西,这是真失。”[1]最终我选择了修炼。
二弟将他占的房子重新装修了。由于娘家人都对二弟的做法有很大意见,没有人愿意前去贺新居。我却以修炼人的心态,买了一束鲜花送到他那里。看到装修好的房子很漂亮,我没有再动心。当时心里想着:“我的房子是大弟弟在住,但是房本是我的名字,早晚会还给我。”现在看来那时利益之心还没彻底放下。
又过了一段时间,大弟媳妇找到我,让我把房本的名字改成大弟弟的。这是师父让我再提高心性,在这个问题上彻底提高上来。但我当时悟的不高,内心很不情愿这么做,同样在挣扎着。但最终还是把房子送给了大弟弟。使得娘家自此在房子问题上太平了。
一九九七年时,我们住的平房后面拓宽马路,在大街与我们的房子之间出现了一块空地,我们家可以在那里加盖两间房,使得我们的房子有机会成为临街的铺面房。当时很多人看到了商机,以各种优厚条件跟我换房。我是修炼人,虽然修的不好,但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不应该贪图利益,被利益之心干扰。我不为这些干扰所动,每天照常去炼功点炼功、洪法,看师父讲法录像。一天因有事去晚了,一進门正听到师父讲“得与失的关系”。我哭了,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这段法就是师父点化我呀。在我跌跌撞撞过关时,听到师父讲这段法,我倍感亲切,备受鼓舞。
后来有人在我们后面临街的地面盖了房子用作商店,生意非常好。而且邻居在没得到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后的空当也占去开店了。明面上我们失去了太大的利益,但是我和丈夫始终没有抱怨什么,避免了邻里之间的纠纷。
这期间丈夫单位福利分房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得失方面的心性关,最后也都过去了。
一九九九年五月,我们住了若干年的老平房拆迁,拆迁办的人给了我们非常优厚的拆迁费。很顺利的就买到我们现在居住的这套楼层不高,有电梯,面积大(一百三十一平米),精装修的房子。
回想我们从不到二十平米拥挤不堪的小屋,换到一百三十一平米的大房的漫长过程,印证了师父讲的法:“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2]“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2]。
如果我没有修炼大法,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会这么坚决的放下利益之心,不知将会出现多少争斗,不知将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多少气和怨。再次感谢伟大的师尊慈悲苦度,我会坚定的精進实修,跟师尊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功》〈第三章 修炼心性〉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