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时四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两位律师针对由派出所警察一手导演并制造的冤案,做了非常细致的刨析与揭露。指出其案件来源虚假、《起诉书》上的说法不实、存在证人证言虚假,物证造假。
律师同时指出:《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018年5月13日0时许,秀水河子镇派出所警察没有法定手续,擅自闯入牛占华家,翻箱倒柜,非法搜查,还带走牛占华和在牛占华家做客的周建国。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和非法拘禁罪,由此所形成的全部证据都是违法取得的都应当排除,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证据使用。
律师还详细地阐述了:信仰自由上了联合国宪章,上了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应当遵守,司法机关更不例外;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牛占华信仰法轮功不违法,他基于自己的信仰,即便传播了自己的信仰,表达了对自己信仰遭迫害的不满,符合言论自由的宪法规定,不构成犯罪。
整个庭审现场被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所主导,法官与公诉人大部份时间是听律师在讲,公诉人只是照本宣科的读了《起诉书》。最后律师要求法院应当立即释放牛占华。
参加庭审人员相关信息:
主审法官:刘占新 13940366677
陪审员:刘春华
陪审员:岳光明
法官 孙凯:13898161029
书记员:刘捉
公诉人:赵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