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一天,我和一个同修一起被叫到了一个房间里,那里站满了警察,要我们一起听念判决书。我被非法判刑六年;她判无罪回家。原来是因为这位同修出卖了我,我被绑架,她“立功”。
念完判决书后,叫签字,我不签;她去签了,还按了手印。当她按完手印时,举着红红的手指,不知咋办,可能是没纸擦。我没想什么就马上从包里掏出纸来,为她擦去红印,因她另一只手拿着判决书。
这时,很明显的,那些警察一下好象挺直了腰,呆呆的看着我们。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们来这么多人,是想来看戏。
我马上就对同修说:“安心回家,记住,我的路由师父来安排,不是你安排的,你没那个能力安排我的修炼路,不要乱想。你把被子和衣服留给我,天太冷。”她马上就答应说:“好!”看得出她很内疚。其实我心里比她还内疚,就因为自己没好好学法,修炼有漏,被邪恶钻了空子,利用她来出卖我,让她说了不该说的话,说了自己不愿说的话,这一污点是由于我的原因才导致的,我更内疚。
如果我修炼无漏,她能被利用吗?也许她根本想不起我来。我这是站在法上才这么想的,我一直都认为,同修之间的关系是修炼关系,不是朋友关系,不存在出卖不出卖的问题,只存在修好修不好的问题,或者是修没修的问题。
站在法上看问题,在这事上就不存在宽容的问题了,那是常人讲的。向内找中,我看到了是自己的问题,还能怨别人吗?只有自己内疚了,也不存在同修间的间隔问题了,旧势力还能利用吗?所以,站在法上想问题,无限博大。师父要我们学好法,要扩展我们的容量,走出人,不被人的因素制约,不被低层法理控制。
自己的一点体悟,如有不对,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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