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的宋平年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在山会上给群众讲真相时,被田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宋平年被非法关押于即墨普东看守所,国保警察要求老人写所谓《悔过书》,宋平年断然拒绝,老人说:“我炼法轮功病全好了,身体健康,按真善忍做好人,叫别人也按真善忍做好人,这不犯任何法!更没有任何罪!何来(悔过)?!”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宋平年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三个月,被即墨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家属为宋平年请的北京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高海燕指控的所谓五项罪名被律师一一驳回,律师义正词严地指出:公安提供的所谓证据全部非法,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宋平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叫别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好事,让别人也受益,没有造成任何危害,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实施,更没有任何罪!宋平年是好人,应立即当庭无罪释放!
法官韩红星自知理亏,以公诉人要求补充证据为由宣布休庭,改日再审。
即墨法院违反法律,违背道德良知,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暗箱操作,没有再公开开庭,秘密诬判善良老人宋平年三年冤狱。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宋平年被劫持到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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