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过去了,家属没有收到洗脑班任何书面通知,联系不上这个二大队,也送不了衣服。目前,家属已经向广东省司法厅、白云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监察委、广东省监察厅、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投诉了洗脑班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州市洗脑班设立的法律依据。
余萍 |
余萍失踪以后,家属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到居住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费尽周折,才打听到余萍被北京派出所绑架并劫持到了广州市洗脑班。
十月二十四日,家属来到洗脑班了解情况,李姓主任(司法警察,警号:4472021)、女警(司法警察,警号:4472042,据说是机关干警)和另一位女警(司法警察,自称大队干警,一九六四年出生)接待了家属。大队干警称他们十月二十三日已经从派出所拿到了家属的电话,交待了区里的那个强哥(“610”人员)叫派出所打电话给家属,说余萍需要完成这里的“学习”,通过验收后才能回家。他们拒绝给家属提供余萍在洗脑班的书面证明,原因是洗脑班的材料是不公开的,上次给海珠区一个出了班的一个学员复印了一份材料,结果政法委追究他们的责任,还差点被处分。
因为担心余萍的生命安全,十一月九日,家属和律师一起来到洗脑班,想了解余萍的一些情况。但家属和律师没有得到余萍的任何消息。洗脑班一位四十多岁、脸色微黑、稍胖、身高一米六几、着便服的男工作人员一见律师就暴跳如雷,试图抢走律师证,未果后对律师大声咆哮:律师是为政府服务的,要听党的,你知道吗?还威胁律师:信不信我揍你!
十一月十四日,家属打电话到洗脑班问余萍的情况,洗脑班态度十分恶劣,说余萍已经不在洗脑班了,让家属去找北京派出所。家属来到北京派出所后,见到了办案警察——第四行政组的胡小班。胡警察明确告诉家属,公安分局根本没有立案,是国保把余萍带到洗脑班的,因此派出所不可能去洗脑班提人。
因为广州天气已经变凉了,市民普遍换上了秋衣,余萍还只有夏装。十一月十七日,家属便去洗脑班送衣服。女值班人员开始答应收下,但打了一个电话后,脸色顿变,态度也变的非常不友好,拒绝接收家属送来的衣服。说上面说了,家属要先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同意了才能送衣服过来。家属再三请求,说天气凉了,担心妈妈冷,请她帮个忙,再和上面沟通下。值班人员就又打电话给上面,上面答复说:还是按规矩来吧,让家属先联系我们。家属便问值班人员上面的电话,但值班人员不给。因此家属一直也无法联系到这个上面。
家属着急地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等到洗脑班让家属去送衣服的电话通知。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属再次带着衣服来到洗脑班。男值班人员说二大队的李队当天值班,田队是第二天值班,说送衣服由管理科负责,让家属其他时间再来。家属再三请求,值班人员答应把衣服留在值班室,第二天交给田队。家属把衣服放下后坐公交车往回走,坐了几站后,值班人员打电话把家属叫了回去,说上面不让收衣服,让家属其他时间再来。家属只好又把原本放下的衣服又拿回来。
至此家属仿佛明白了,这个神秘莫测的、永远联系不到的、阻止家属送衣服的这个上面估计就是管理科的田队(田丽辉)。
余萍女士,广西灵山县人,原灵山县小学语文老师。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被绑架,后被诬判五年多,劫入广西女子监狱,经历了野蛮灌食等迫害,九死一生的她二零零六年初才结束冤狱回家。回来后失去工作,家里经济非常紧张,在丈夫去世后,余萍女士勤俭持家、含辛茹苦的将两个儿子都培养到大学毕业,她是个好母亲。
余萍没有违反刑法,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没有违反戒毒法,她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同时广州市洗脑班不是看守所,不是拘留所,不是戒毒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和法律依据情况下,强制关押余萍,已经涉嫌严重的非法拘禁,严重无法律依据的侵犯余萍的人身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