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律师从外地风尘仆仆赶到长春二道区法院,递交合法的辩护手续以及费尽周折办理的“备案审批表”,等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到刑事庭长赵俊峰。赵俊峰看到备案表后说,好,这次合格了,要求律师拿出证件又对比检查一遍。当律师问到这回可以阅卷了吧?赵俊峰却告诉律师,再回当地派出所办理本人“不炼法轮功的证明”,办不来就不能当辩护人。
这次是律师第四次到二道区法院,前几次法官赵俊峰都拿所谓“备案表”为借口刁难律师。律师所在地司法局开始表示,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不属于需要备案的类型,不给盖章。律师为了能上庭辩护,费尽周折终于办出来这个备案表,盖了两级司法局的红章,按理说要求提供“备案表”已经是违法了,这回竟然还要求律师办理“不炼法轮功的证明”,这种无理要求明明是在刁难。律师有无信仰那是他自己的事儿,与依法办理案件何相干?!赵俊峰对律师表示,可以按法律程序继续去投诉。
随后,律师与当地律协联系投诉,对方表示会处理。第二天律师又到长春市司法局律协投诉,接待的是刘庆丰,直接表示不受理,律师也曾去二道区监察委、中级法院信访办,结果都推诿。长春地区司法黑暗可见一斑。
在参与此案的各级公检法人员中,不乏有选择善良之人,也有心里知道法轮功学员没犯法,却无奈执行所谓上级命令,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当然也有明知迫害好人是在犯罪,仍在硬挺,以为背后有撑腰的。实际上办案“责任终身制”现在已落地执行,真到关键时刻,哪个领导会担责?自己做的事自己要承担的。
尤其现在网上公开的数据显示,至少有七十多法院院长副院长,六十多政法委书记,一百三十多公安局长副局长遭恶报,他们都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是他们迫害佛法修炼人而遭到报应的开始。
奉劝还执迷不悟的公检法人员,为自己为家人着想,看清时局,不要再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正在不断增加,这是正常人的选择。
长春市司法局律协 刘庆丰 电话0431-85805831
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电话:0431-85803111
纪律投诉电话:0431-85802600
行政信息公开申请电话:0431-85804295 传真85805811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233号,邮编:130000
院长齐兆云 17643106177 0431-84641532
副院长蔡丽娟,分管审判监督、信访,曾任610主任。电话17643107002
马国宝 分管立案、法警。电话13843102111
纪检组长孟祥静,分管监察室、办公室。电话0431-88559472 88559504、17643107007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英,分管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电话17643107009
立案庭庭长吴定勇,电话0431-88559464 13943085557
刑事庭长赵俊峰,电话 0431-88559449 84612775 13596088838(主要参与者)
刑事副庭长王小波,电话0431-88559447 17643107026
刑庭法官王迪逊 电话0431-8855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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