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的思维以为,公安是维护公众安全的执法机关,大陆公安能拥有特别大的权势,可能是政府出于加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权利的考量需要,但是现实发生的那令人寒心的一幕幕,证明人们的意愿期盼错了,因为长期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作为中共独裁的暴力打手,欺压的是不同群体,祸害的是善良民众,甚至公安人员把整治好人当作自己的工作,将残害善良当作自己的职业,将杀戮民众当作自己的职能,公权力因此堕落为恶势力,公安成了公害。这不是言过其实,而是百姓的共识,也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谋害正信好人
在正常社会里,好人是人们崇尚爱护的对象,做好人只能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褒奖,公安警察对好人只会保护赞扬,如果执法部门去打击好人,于法于理于情是行不通的。但现在大陆公安专门迫害好人,而且是迫害正法信仰的好人。十八年来,全国各地警察抓了多少好人,陷害了多少好人,杀害了多少好人,已经数不清了。
高文志,七十多岁,原是辽宁省葫芦岛锌厂党校优秀教师,曾患有乙肝、鼻炎、中耳炎、腰痛等疾病,一九九五年有幸修炼法轮功,这些疾病不治而愈。迫害发生后,高文志曾遭到劳教判刑。后来他搬到了城郊菜农区,住在朋友等待动迁废弃的厂房内。有一条三十多户的园田地共用这条路,道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雨天路面布满泥浆,雪天路滑人车难行。看到这情况,高文志没有用村民凑一分钱,自己用仅有的生活费买沥青、煤灰渣子等,用人力三轮车拉回,义务修好了这条路。村民见高文志时,不说别的,只喊:“法轮大法好”!都用“法轮大法好”跟高文志打招呼。整整八年,老人共修补了四条路,累计三千多米,投入三万多元。村里人都夸他是好人。这样的好人,只因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依法递交了诉江的控告状,后来遭到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边防派出所所长于智盛等人强行抄家绑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刑事拘留,现被羁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欲进一步构陷加害。高文志被抓后,一百五十多名村民纷纷签字摁手印,证明高文志是好人,要求无罪释放。
潘本余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齐铁环卫站工人,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救人英雄。一九九七年九月,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骑自行车刚走到火车道口,由于火车突然鸣笛,二人一时发懵,撞在一起,双双摔倒在铁路上。看着越来越近的火车,两个孩子早已六神无主。潘本余见状,冲向前去,迅速将他们扔出铁轨。列车风驰电掣般驶过,潘本余的衣服也被疾驰的火车挂破。潘本余还曾在齐齐哈尔浏园先后救起过四个溺水之人。法轮功被中共恶意构陷后,潘本余这个救人英雄却被中共连轴迫害致死。迫害之初,他就被绑架了两个月。迫害升级后,他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两次计十一年。在劳教所、监狱遭受了狱警姜佰利、张铜鑫及犯人的惨烈迫害,经受了“窝心脚”、凉水浇、烟头烫、毒打头部、不让睡觉、关小号,戴刑具,锁地环等酷刑折磨。奄奄一息时,才被家人接回。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潘本余在齐齐哈尔市第三医院抢救期间,来了几个公安暗中调查潘本余的病情。后来发现潘本余住院期间的鉴定被改写。七月十七日半夜一点多潘本余停止了呼吸。
残害弱势群体
老弱病残妇幼等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理应普遍受到人们的关爱照顾,国家的法令也常常对他们网开一面,体现的是社会文明,对这种弱者,谁会下得了手加害啊,大陆公安警察几乎天天在加害他们。
孤寡老人邹锦,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二月,被雨花区井湾子派出所恶警雷震等绑架,同年十一月十八日,被枉判九年。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邹锦老人受尽折磨和摧残。某晚,因不配合“审讯”回答问题,雷震等两恶警将其拖到床上,绑成“大”字,剥掉裤子,兽性大发的轮流奸污了这位恐怕比他们母亲年龄还大的老人!奸污了还不罢休,又将电棍使劲塞进她的阴道里电击,强迫她招供。老人不配合,痛得大声喊叫,直到昏迷,恶警才将电棍从阴道抽出。邹锦下身鲜血直流,恶警却若无其事的走了。之后一个月时间,邹锦下身肿胀疼痛,不能坐,不能走,只得躺在号房里呻吟。遭受摧残一年多、奄奄一息的邹锦被监外执行。回家半月,邹锦能下地、吃饭了。医院工作人员几乎惊叫起来,还以为她已不在人世。恶人欲将她再次收监,老人正念闯出。中共恶人的持续迫害和欺凌,遭受禽兽强奸恶行的心灵煎熬和屈辱,令老人身体越来越差,旧病复发,下肢瘫痪。二零一一年三月的一天清晨,七十七岁的邹锦老人在极度痛苦中凄然离世,此时,离她无辜背负的九年刑期期满还差一个月。
张汉云,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事发当年三十三岁。修炼前五年因闭经始终未怀孕,修炼不到半年月经正常,怀上了孩子,全家人莫不感激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三月,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汉中市610等恶人欲强行将张汉云送往洗脑班,没抓到人,就将她父亲和弟弟的建筑工地查封,将她丈夫铐在略阳县嘉陵江桥头示众侮辱。最后绑架了住在亲戚家即将临产的张汉云。恶人将她拉到三十公里外的职工医院强行堕胎,因胎儿过大难产,禽兽杀手竟将已届临盆的婴儿肢解!将婴儿肢解取出!
戕害社会主流
有一个社会中的中坚群体,是人们非常看中的,就是社会阶层中的精英群体,如教师、行业专家教授、科学家等,他们有知识、有见识、有作为,对国家贡献大,是社会主流,社会发展依靠他们,国家强大依靠他们,全社会对他们都是尊重爱惜和羡慕的,对这些人才,大陆公安也敢戕害。
王斌(男,四十七岁),黑龙江省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工程师,曾获国家科技二等奖,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发起大庆二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大法好大旗上签名,将旗并请愿信件送至全国人大会议请愿而被关押一百多天,第二年四月又因与十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吃饭被以串联罪名拘押四十五天,被释放后于同年五月末再次进京请愿被送往大庆东风新村劳教所劳教,九月二十四日因拒绝“转化”而被活活打死。
张方良,男,时年四十八岁,重庆市荣昌县副县长。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得到净化,他身居要职不收红包、拒吃请、不揩公家油,他以自己的所能与条件为全县人民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当地群众有口皆碑。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他在重庆市铜梁县城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在非法关押期间,他直面高压迫害,不向邪恶屈服。并仍向能接触到的一切人讲真相、揭露江泽民一伙的邪恶,坚定地维护着“真、善、忍”宇宙法理。第二年,邪恶之徒对其迫害不断升级,使他身体遭到严重摧残致严重病态。家属强烈要求外医时,早有预谋的邪恶之徒已将张方良转移到铜梁县医院,给他戴上手铐,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致张方良已神智不清、精神恍惚,在药物还有部份未输完的情况下,铜梁县政法委副书记刘安学及“610”的人急忙拔掉药瓶,慌忙催促其家属把人接回家去,并前后警车监控跟随。到荣昌县城后,荣昌县政法委书记王臣志出面交接后,双方人员匆匆离去。张方良被接回家不久即含冤离世。荣昌县有关部门还蓄意制造出张方良是“自杀而死”的谣言。
陷害外籍人士
按照国际法规定,外国人或外籍人,身在其它国家同样有自己的言论、信仰、新闻、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所在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即使那些真正的违法者,如果没有重大犯罪行为,当地国家最多是将其遣送回国,不会妄加刁难,但大陆公安既无视本国宪法,更目无国际法规,连外籍人也敢陷害。
孙茜女士,五十二岁,华裔加拿大籍,曾以三十五亿身价上榜胡润榜前一百名。由于事业及家庭的压力,孙茜患有肝坏死、严重的抑郁症、心脏骤停、肩周炎、便秘等多种疾病,曾多方医治,找宫廷御医后代、气功师等,每次就诊费高达五万。据悉,花了二百多万医药费也未见效。二零一四年孙茜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十几天时间无病一身轻。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孙茜被北京公共安全保卫分局及北京朝阳区大屯派出所非法从家中绑架,后被非法批捕,北京朝阳检察院两次退补后,被非法追诉。家属多方咨询律师,得出一致结论,中共公检法机关以刑法第三百条为罪名,对孙茜真善忍信仰实施抓捕、抄家、拘禁、批捕、起诉,都是非法的,是公检法系统在实施共同犯罪。中共公检法是在错误适用法律,蓄意错用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信仰者强加罪名,涉案人员已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孙茜本人在她的写给加拿大政府的请求信中,重点提到:我在中国大陆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这不仅仅是个冤案的问题。中国律师已经讲清了所谓刑法三百条,是错误适用法律,是蓄意枉法强加罪名,其性质是陷害,且已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我作为一个加拿大公民正在遭受来自中共政府的非法侵害,是一个加国公民正在因为真善忍美好信仰遭受着非法拘禁,是中共公检法系统在对加国公民犯罪。
杀害少数民族
如果我们查看一下中共当局针对少数民族制定的系列政策法规,会发现政府对少数民族照顾备至,什么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风俗习惯、不干涉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可实际情况是,大陆公安对少数民族的欺压杀害案例屡见不鲜。
黄奎喜(熙),男,朝鲜族,家住吉林省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是汪清林业局高中数学教员。中共迫害发生后,他和众多法轮功学员一样坚持修炼。二零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黄奎喜用毛笔写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大标语,把字朝外贴在自己家的窗户上,想和世人同贺这喜庆的日子,却被延吉市北山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到延吉市北山派出所,后来转到延吉市看守所,共遭受三十八天的非法关押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到九台劳教所。黄奎喜在这里遭到了脚踩、毒打、不让睡觉、饥饿、喝凉水等酷刑,体重减少四十斤左右。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黄奎喜再次无辜被绑架到延吉看守所。不但没有参加女儿的婚礼,还遭受了四十天的非法关押迫害,因为黄奎喜出现严重的高血压和肺癌现象,才没有去劳教所。老人回家时已经是皮包骨,全身无力,回家后因为动不动就有警察骚扰,让老人无法度过安稳的晚年,身体也很难恢复,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扎桑,女,藏族,原西藏农科院职工。于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后,原来患乳腺癌基本消失。扎桑说:“藏族祖上传说,一个法遇到的难越大,说明这个法越大。我一开始修炼的同时也在观察这个法,直到严重的迫害开始,我更坚定了这就是我要找的大法。”她还说:“我们藏族有个说法:‘背叛师父的人五百年不得轮回转生。’”大法遭受迫害开始后,扎桑更加坚信师父,坚定修炼大法。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她在四川省成都家中被成都“六一零”浆洗街派出所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成都郫县犀浦看守所,并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在狱中关押期间饮食、住宿条件恶劣,出现旧病复发状态,后保外就医,二零零二年十月在拉萨家中含冤离世,时年五十六岁。
虐害不同群体
当然说公安是公害,并不仅仅因为它迫害法轮功,只是公安对法轮功的迫害程度最惨烈突出。大陆的许多异见者、民运人士、上访户、护地农民、拆迁户、超生户、失业工人、讨薪农民工、生意投资人、股灾受害人、退伍军人、民师、藏疆回等少数民族、家庭教会、人权律师等,几乎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或自由群体,都受到过公安机关的虐害。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每年走在漫漫上访路上的人士约两千万,他们常常遭到公安人员的截访回访暗害;一九九九年中国共发生群体性事件1.2万起;二零一二年,群体性事件已经暴增到30万起,是一九九九年的整整二十五倍!群体性事件正在以每年30%的数量增长。中共当局在镇压他们时,首先派出的是当地大量公安警察特警等,然后是荷枪实弹的武警。
人们明白,人权律师是法律的守护者,司法公正的监护者,当事人的辩护者,依法治国的践行者,他们应当受到公权力的尊重和保护,无论如何不能受到打压,但在大陆,这些经常给弱势群体发声的律师,竟然成了弱势群体,受到公安的虐害震惊国内外。
如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仅仅因为三次向中共高层上书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这本是一个律师正常的职业所为,却“因言获罪”,遭到公安国保警察的秘密抓捕、酷刑摧残、非法判刑,妻子与儿女被逼无奈,逃离大陆,而高智晟至今仍被强制失踪中;山东沂南县双堠镇盲人律师陈光诚,只因给临沂计划生育超生户正义维权,不幸遭到当局公检法陷害投狱,出狱回家后,当局又无耻的把他的家乡和居家打造成新的监狱,全家人被八层岗哨监视居住,心理精神受到严重侵害,当地百姓敢怒不敢言,直到二零一二年,陈光诚才在国际社会营救下,踏上了自由的大洋彼岸。二零一五年,中共又指挥公安国保再次制造了“7、09”事件,数百名律师被当局非法抓捕拘禁摧残,有的被判刑加害,而王全璋律师被强制失踪二年多了,现在仍杳无音讯。当局的非法行径受到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而那些经常行恶的公安人员则被大陆民众唾弃为“土匪”、“流氓”、“走狗”、“渣子”、“西南马子”、“鬼子”、“黑社会”。
迫害走向精致化
迫害发生后,作为率先行恶作祸的公安机关,凭借其岗位特权和所谓的高效的办案技能,很快将迫害程序运作走向精致化。
即作案时间规律化:每逢敏感日或中共重大事件节假日等,公安必将跳将出来,到处害人;作案地点遍地化:公安为了抓人,将在路上、家中、车上、单位、工作中、串门时等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甚至跨省作案抓人。
作案设备科技化:公安建立运作“金盾工程”、“人脸识别技术系统”等高科技技能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举动,随时下手加害;作案警力专业化:迫害发生后,当局将原治安警种升级为国保警种,专门迫害法轮功;作案经费优先化:公安除了抢劫法轮功学员的财产作为行恶费外,610还向财政划拨专款分配国保,财政必须优先拨款,无权监督;掩盖真相流氓化:一边杀人害人,一边销毁罪证,一边继续害人。
作案手段多样化:抄家抢劫、绑架讹诈、刑讯逼供、异地囚禁、退卷不放人、超期关押、捏造伪证、打击报复、剥夺会见权、偷偷劳教、秘密杀害、建立黑档案,明为医鉴,实为活摘,跨省作案,害人不倦等等。
在610的统一操控下,公安机关已经将迫害程序操练成了跟踪监控、抄家绑架、暴力洗脑、劳教判刑、回访加害、反复迫害、直至杀害的一条罪恶机制,在中华大地上制造了巨大的罪恶。
公害何时休
十八年来,中共各地公安警察滥用执法特权,无法无天,时而穿着警服公开行凶,时而一身便衣暗中作案,横行乡里,祸害一方,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肆意加害,及至活摘器官牟利,每一次绑架都是公安110所为,每一件所谓专案行动都是公安刑警、特警参与,每一回大搜捕都由公安派出所开道下手,每一桩构陷冤案罪恶都是公安国保直接制造,公安实际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所有暴力中的暴力,罪恶中的最恶,其野蛮流氓之行径,其丧心病狂之心态,完全超出正常人的想象力和心理承受力,并且祸及到普通社会大众,赤裸裸的堕落成了整个社会及广大民众的公害。
多年来,饱受公安公害之苦的人们都在想:迫害何时休?公害何时除?
但是面对公安公害,人们往往归罪于公安警察的低素质上,可这不是主要因素,警察只不过是执行者,即使处理几个或许多警察,公害依然存在,因为公害的根源是中共恶政。为了迫害得逞,中共当局当时至少精心运作了六种邪术手段,以操控胁迫公安参与迫害,一是元凶江泽民的灭绝密令催逼,即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火化、枪杀、暗杀、活摘等;二是私设特务组织610,统一指挥控制公安等一切政治资源打压法轮功;三是喉舌谎言迷惑,即由央视制作播报的“1400自杀杀人假案例”、“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等谎言欺骗迷惑了许多警察;四是法律谎言的支持,即两高多次非法出台的所谓司法解释,被警察误作执法依据;五是“警察错案无责制”的放纵支撑,即公安警察执法造成错案,个人不用承担罪责,均由政府负责;六是政治株连政策威胁和名利前程诱惑。这些邪恶的政令一方面使公安警察的权力迅速膨胀,无法监督,一方面使警察被迫参与迫害虐杀善良,一错再错,越陷越深,最终成为杀害民众的刽子手和社会公害。
可见,庆父不死,鲁难不已,中共不灭,迫害不休,中共解体,公害可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