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晚上,张永珍和她的丈夫叶宇红以及姐姐张佐业(六十六岁),在夜里十二点后,被盱眙县国保大队绑架、并抄家。国保人员劫走他们的打印机二个、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二部、光盘若干等私人财物。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盱眙十里营派出所,姐姐张佐业于九月五日晚被放回家,但仍被监控。
九月五日晚,警察告知家人,张永珍、叶宇红夫妇被拘留,所谓理由是他们修炼法轮功。九月六日,盱眙国保大队警察叫张永珍、叶宇红夫妇的女儿去签署关于父母被刑拘的同意书,女儿拒绝。同日,叶宇红被劫持盱眙拘留所,张永珍被劫持到淮安拘留所。一个月后,叶玉红被保释。
二零一七年四月,盱眙县法院对张永珍非法开庭,张永珍向在场的公检法人员讲述关于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在法庭上,张永珍承认自己所散发的数百份资料,但坚决否认自己有罪和×教的说法,并恳请在场所有的法官、检察官、邪警等认真看看收集的资料,劝导他们看清真相。
二零一七年九月,张永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张永珍上诉,被维持冤判。张永珍被非法拘留在淮安市看守所直至二零一八年一月,现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女子监狱四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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