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丽丽 | 秦丽丽的儿子 |
秦丽丽带儿子回娘家探亲遭绑架
秦丽丽女士,四十岁左右,二零一六年一月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小轩轩回昌乐娘家探亲,十一日这天,昌乐县国保大队赵世胜带着单既成等七、八个警察破门而入,非法抄了她母亲的家,并将秦丽丽绑架到昌乐国保大队,又非法关押到潍坊看守所。
一月十日,昌乐国保警察绑架秦丽丽的母亲史宝华未遂,史宝华被迫流离失所。
因家里还有个两、三岁的孩子,秦丽丽的丈夫去公安局要人,得到的回答是:叫她母亲来换。
家人为她聘请的律师于三月四日上午会见了秦丽丽。秦丽丽一直是零口供。
国保警察勒索家人三万元 律师介入后退还
昌乐县国保大队常全斌、赵世胜、单既成等人一方面罗织罪名嫁祸秦丽丽;另一方面,单既成向秦丽丽在青岛的婆婆家勒索钱财。
构陷秦丽丽的案卷已经到检察院了,昌乐国保警察单既成还打电话发短信给丽丽的公公说给他寄两万元就让丽丽回家过年,钱寄了却没见人。再打电话问,单既成说再寄一万就让丽丽回家过十五,丽丽家人又寄去一万元,也没见到丽丽。丽丽公婆一家非常气愤。
后来家人聘请了律师,律师介入后,单既成就害怕了,分两次退了钱。被绑架十几天之后,秦丽丽就被非法批捕,执行检察官是昌乐检察院的王松梅。
法庭制造冤案 当即天降大雨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昌乐县法院对秦丽丽非法开庭,主审法官是刘强。律师在法庭上为秦丽丽依法做了无罪辩护。
大约到二零一六年十月上旬,昌乐县法院不顾律师的依法无罪辩护,对秦丽丽非法判刑三年。
对秦丽丽非法判刑三年的宣判当日,本来天气好好的,下午一宣判三年,天立即降大雨,所有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这是冤案,苍天都落泪喊冤了。尤其是丽丽的婆母冤屈的哭晕倒了……。
秦丽丽不服冤判依法上诉,潍坊中级法院将案卷退回昌乐法院。但是自上诉到释放,秦丽丽又被非法关押了一年七个月,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才得以回家。
为做好人 秦丽丽一家遭迫害
秦丽丽的父亲十年前已去世,母亲史宝华因不放弃信仰又被迫流离失所,其微薄的退休金也在昌乐国保的要挟下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份开始被停发。丽丽是六十多岁母亲的唯一家庭依靠和支柱。
学法轮大法后的秦丽丽,善良明理,孝顺公婆,里里外外一把手,大事小事都做得很好,被婆婆视为亲女儿,如今被非法关押迫害,她婆婆又着急又心疼又气愤,突发三叉神经疼、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一年多来整日扎针吃药,最近又动了手术,看小孙子也看不成了。
昌乐国保警察绑架秦丽丽时,一岁多的小轩轩还在妈妈的怀里,目睹了昌乐国保绑架和非法审问妈妈的过程,又经历了失去妈妈两年多的痛苦,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慌症,幼小的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
构陷秦丽丽的案卷走到检察院的时候,爷爷、奶奶带着小轩轩到昌乐检察院找负责的王松梅说明情况,一家人在传达室等了一上午,孩子哭了一上午,在楼上办公室的王松梅连个照面也没有。
构陷案卷走到法院的时候,小轩轩和全家人到昌乐法院找负责的刘强,小轩轩还是没有见到朝思暮想的妈妈,一路伤心的回了家。
小轩轩一天天长大,家里要将他送到当地的幼儿园,一送去就高烧不退,呕吐不止(他是害怕像失去妈妈一样再也见不到现在的亲人了),所以怎么也送不去,只能在家呆着,每天喊着找妈妈……
如今秦丽丽与朝思暮想的幼子团圆了,与饱经伤痛的亲人们团圆了,可是这两年中秦丽丽及家人所经历的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都是不应该发生的。
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正的生活环境
潍坊中级法院的依法退卷,纠正了下级法院对无辜好人的冤判。昌乐县法院最终没有把秦丽丽推向监狱,尽管一年多的时间才做出释放秦丽丽的决定,但是这毕竟也是法院相关人员做出的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在这期间相关人员做过怎样的思想斗争,内心里进行过多少次正与邪的较量,世人都可以体会的到。可喜的是在上面巨大邪恶的压力下,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责任人相关电话:
山东省昌乐公安局局长石汝祥:办0536-6296001、15805360018
昌乐610头目、公安副局长张志利:办0536-6296006、13906360506、18678078610
610副头目李少军:13780829781
昌乐国保大队长常全斌:办0536-6296081、宅0536-6299204、18678078839、15905369389
大队办0536-6296083
国保大队教导员于明芳:办0536-6296085、13953671881
国保中队长赵世胜:办0536-6296082、18678078912、13863629388
国保恶警单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
昌乐法院办公室:0536-6221691
法院院长韩昆亮:办0536-6272001、18553608726
法院副院长王永宝:办0536-6229443、18815363801
法院副院长张世明:办0536-6292905、18815363809
刘强:0536-6273831
昌乐检察院办公室:0536-6222484
检察长郑爱之:办0536-3012501、13506473166
副检察长张志广:办0536-3012503、18506362503
副检察长武德昌:办0536-3012506、18506362506
王松梅:622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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