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明英的家属几人,来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见到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听说案件昨天退回阳明公安分局了。家属说:“上次您说退了,我们去了,李敏(阳明分局国保大队的队长)说还在爱民检察院,我们今天再去阳明案备科查查。”过程中,接触到的人给予家属解答了问题。
家属又去阳明公安分局,来到李敏办公室。李敏来后,态度很不好,还带来六、七个人。有个警察脱了警服后,对家属很凶。家属本着善念沟通,他们也乱说一通,一会说没在他们那,一会又说在他们那又咋样?家属告诉李敏不要做坏事,真是为她好,说王明英学法轮功就是个信仰,快放了吧,人都是善良的。大约僵持了十来分钟,很凶的那个警察才答应说往上反应反应吧。
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律师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和王明英。高顺亭被构陷的案件目前送回检察院,高顺亭说公诉人王娟于十二日到看守所,问其是否愿意和大法决裂,高顺亭拒绝了,也没有签字。几分钟后,公诉人离开了。王明英见到律师后,称最近办案单位都没有去找她。律师告知其案件被退回阳明分局了,家属这边不请律师了。
二十二日下午,家属和律师来到爱民区检察院找公诉人王娟,王娟一直未接电话,上班时间敲其门也未开。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关于高顺亭、王明英被迫害情况,请看明慧网报道《牡丹江高顺亭、王明英、赵群被关押构陷》、《牡丹江警察执法犯法 迫害善良女士王明英》。
牡丹江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王娟 18645760199
牡丹江阳明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敏
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09
邮编:15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