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年前,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天津红桥区八十一岁法轮功学员丛慧芬收到天津市红桥检察院起诉书,她将被非法开庭。
丛慧芬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邪党十九大开会当天)下午三时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随即被天津红桥区洪湖里派出所绑架。当晚十一时许被非法抄家,所抄物品未经本人及家人认证签字。面对善良老人,派出所只得在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早上五点半送她回家。
然而,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丛慧芬却接到天津红桥检察院的传唤,说她被天津公安红桥分局起诉。
丛慧芬老人请了律师,律师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到天津市红桥检察院找检察官王樱霖说明当事人无罪。
当日下午,丛慧芬老人被传唤到天津红桥法院,收到了起诉书副本。
天津司法当局用法律为借口对一个八旬老人实施迫害,可见天津司法当局内心的虚弱与无耻。
注:丛慧芬实际年龄为81岁,但当初发放身份证时,因派出所民警将出生日期弄错,误为1940年。故身份证年龄为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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